跳至主要內容

[Curry]在咖哩中遇見努力

Synergy「老闆,跟他們說說你的創業之路吧!」我們四人之中有一位是常客,在老闆準備打烊休息時,她提出了這個要求。

鍾老闆坐了下來開始跟我們講他的創業之路:一個開車開了十六年的計程車司機,有天覺得這麼下去不是辦法,便到公館那去擺小吃攤,擺著擺著沒有起色,遇到了一個有兩家店面的老闆正想把手上一間比較小的店面頂出去。兩夫妻咬著牙把房子再向銀行二胎貸款,把所有的錢都匯給那位老闆,開始了他們的創業之路。

在剛開始時,也經歷了所謂的慘澹經營,台灣人的特色之一就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剛創業時,原本「指導」他們開店的老闆不告訴他們咖哩香料的配方,只給他們調配好的調味包,也不願多說些什麼,只說:「照著做就是了。」於是自己想辦法找配方找香料,偏偏這些進口原料又貴,在惡性循環下,客人愈來愈少。直到有天,有個客人在店裡用餐後跟老闆說:「這個香料不行。」同時表明自己是個常帶團至印度的導遊,大概在深談後願意幫助他們。於是,兩夫妻又分別前後到印度取經,了解香料,直接從產地進口香料,少了層層剝削,少了等候的時間,拿到新鮮又實惠的原料後,再細心改良為適合台灣人口味的印度式咖哩。

講話帶點草根味的老闆說:「光是牛肉咖哩就用了二十一種香料,還有你們吃的霜降豬肉咖哩…東南亞回教、印度教誰在給你吃豬肉啊!可是在台灣,豬肉可算是主食耶!不賣豬肉就死定啦!和我老婆想了很久才想出這樣的味道來。」根據這期的ICB雜誌Business Plus專欄第45頁中就提到台灣是全世界第七大的豬肉消費地,當初McDonald's進來台灣因為沒有豬肉漢堡和米食差點垮掉。

菜單上的咖哩種類不少,也有蔬菜、雞肉、魚的咖哩,口味分大、中、小辣和不辣。我點的是完全不辣的霜降豬肉咖哩,比較偏我在家常吃的日式風味;偉展吃的是小辣的南瓜排骨咖哩,他的前同事,兩個女孩分別吃介於小辣和不辣之間的咖哩霜降豬肉和不辣的咖哩牛肉。據說隱藏的菜單是烤薄餅,不是胖胖的Naan,如果有人去過浦城街的印渡風情,應該有吃過這種烤餅。不過我們沒有口福,烤餅已經吃光了。

由於現在出門帶塔羅牌的機會大於帶相機,加上下雨,所以今天也沒帶相機,就盡我所能的描寫一下我點的霜降豬肉咖哩。送上來時,是一盆約15*15*5(單位:公分)的方缽裝滿了咖哩和一盤附有青菜和醃漬小菜的飯。咖哩是重頭戲,深褐色的咖哩汁液裡有兩塊約嬰兒拳頭大小的胡蘿蔔和馬鈴薯,肉片的厚薄剛好,口感也很柔軟,裹滿咖哩的肉片送入嘴後也不會因為咖哩的味道而蓋掉豬肉的香氣。沾滿了咖哩的馬鈴薯也真好吃,鬆軟到用叉子就可切開,在口中久了會有自然的甜味。

飯量約一碗,有一部份加有薑黃粉增添視覺的美麗,其實拌開就是香飯,飯吃不夠可以再添,忙裡忙出的老闆也會隨時注意客人有沒有吃飽,小菜是百香果泡菜,有奇異果、大頭菜和鳳梨,青菜是大黃瓜。由於我挑食,不吃胡蘿蔔、大黃瓜和奇異果,所以只吃咖哩、飯和醃漬小菜。醃漬小菜很清爽,不會酸,與濃郁的咖哩呈對比但不會衝突,如果想休息一下可以吃一口小菜,而且大頭菜的脆度也很足,不會讓人有咬樹根的感覺。周遭客人的吃法是把飯中間挖個洞,再把咖哩汁液舀進洞中,這樣吃比較不會浪費咖哩汁液且也不會讓盤子看起來一片狼藉。每個人吃法不同,我先吃一口有染上薑黃粉的黃金米飯後,再把咖哩舀在飯上,不拌醬也很好吃。

附餐有金桔檸檬、紅茶和咖啡三種飲料,我今天已喝過咖啡,加上對金桔汁過敏所以只點紅茶,從其他桌上都可看到多數客人們都點金桔檸檬,偉展的前同事們也都點金桔檸檬,我想那應該是招牌飲料。

另一個重點是店裡的音樂,不是快節奏令人消化不良的流行樂也不是西餐廳裡那種濫觴的抒情樂,更不是二十四小時的新聞馬拉松-是典雅但不會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古典樂。不是那種氣勢磅礡的管弦樂或交響樂,是適合用餐時聽的曲子,也有歌劇。在吃飯時聽古典樂的好處是會細嚼慢嚥,這樣的進食方式不會傷胃。我是配著音樂吃晚餐的,慢慢的吃,雖然我很挑食,但也吃光了整整一碗飯和咖哩裡的肉和馬鈴薯,還幫偉展吃了兩塊排骨(因為他幫我吃光青菜和胡蘿蔔,所以他吃不下了)。

辛香料百科的圖像老闆為了讓客人了解咖哩的配方,還準備了小道具,現場教學,告訴客人荳蔻的種類、荳蔻要磨過而且要用手工才不會流失香氣,蒔蘿、孜然粉、羅望子等香料配什麼肉才會提出味道,他說:「配方告訴你也沒關係,要怎麼煮、火候如何控制,那又是另一門學問。」聽到這番話,我腦海裡自動浮出大哥的影像,哈哈。感謝travel & living和Discovery頻道,老闆在說什麼香料時,腦海裡還能出現那個植物變成香料後的影像,老闆還有本看得出來很常翻閱的香料書,偉展一看到就對我說:「那不就是妳最喜歡的書嗎?」是啊!我跟偉展說,要是有那個錢還真想去摩洛哥的菜市場走一圈,每家香料店都逛一遍,聞聞各家的特殊秘方就心滿意足了。

老闆堅持店裡的咖哩和小菜不加鹽和麵粉的,也就是煮出來就是因為香料植物配方種類多而口感飽滿濃郁,不需要用麵粉糊裹住味蕾,而青菜也是加一點點鹽以保持鮮綠和提味,不過我沒吃就是了,偉展是覺得青菜蠻鮮甜的。老闆還讓客人親手磨肉荳蔻,那種香氣讓我終於理解香水中所謂的「東方調」、「辛香調」是什麼味道了。

我的口味比較淡,所以今天這樣的調味很符合口味,至於所謂的「小辣」不是一般市面那種死鹹的辣,也不是辣喉嚨或辣胃,吃完也不會嘴巴腫起來,像偉展點的南瓜排骨,我有舀一點醬料來吃,剛入口有水果的香甜味,之後從味蕾傳來的那種辣保證後勁十足,會有點麻。嗜吃辣的人可以挑戰大辣,老闆也很鼓勵吃辣味的咖哩。

當然,創業是辛苦的,在這間小小的店出名後,因為和位於公館店名相同而讓原本的老闆想收回牯嶺街的店面,這中間的曲折也是一段故事。但從老闆敘述的過程裡,一般人在遇到這樣的挫折,比方說開店時因為搞不清楚配方而流失客人,早就撐不下去了;一個計程車司機,跟著旅行團到語言不通的印度,別人是去旅遊,他是去了解香料,日本搶救貧窮大作戰節目裡的主角都沒有他這麼認真;遇到要回收店面的情況,他也能冷靜以對。我相信認真的人,上天都會看見也會給予回應,而中間的挫折也只是一個考驗。他很堅持店裡真材實料,由於香料上的成本節省了,所以給客人的回饋就是每一口都是滿滿的香料,不用調味的化學粉劑來調配飲料,有堅持、善良的人,老天也一定會疼他。

  • 店名:原味咖哩屋(和公館那間無關)
  • 店址:台北市牯嶺街5巷1號。
    從牯嶺街進去的話,巷口是牯嶺街小劇場,應該也可從南海路教師會館對面的巷口進去。
  • 電話:(02)2396-1877
  • 營業時間:早上十一點到下午三點;下午五點到晚上八點。
  • Google Map地圖連結
  • 店面沒有特殊裝潢,但乾淨整潔。期待有印度異國風情裝潢的人,會與心中想的有很大的落差。


一定會有人覺得奇怪,為什麼我放上這張塔羅牌?這是我醒來時抽到的牌,叫作Synergy(Six of Worlds),本來以為是昨天會遇到需要合作的事,但我卻在這間小小的咖哩屋裡遇到了一對努力打拼的夫妻,聽他們努力的故事以及集合眾人之力(例如帶他去印度的導遊、客人的回應)所達成的創業夢。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 ,

留言

  1. 找一天要來去嚐嚐,看妳寫得好像真的很好吃,最愛印度口味的咖哩了,離南海路滿近的,或是從重慶南路二段走過去也不遠。

    回覆刪除
  2. 嗯...我吃過印渡風情,的確和台灣常吃的咖哩味道不同,這間的咖哩,你也可以去試試看:)
    記得你是個可以挑戰辣的人,應該會很過癮吧!

    回覆刪除
  3. 已找朋友約好,星期日晚間去嚐嚐,到時再跟妳分享用餐心得。容顏好厲害,居然記得我可以挑戰辣的,我記人都沒妳強。

    回覆刪除
  4. 哈哈,你的網誌介紹很多餐廳,已經變成覓食參考的網誌之一了,尤其是看你在南川的記錄,認識這麼嗜辣的人也不多。

    記得分享照片哦!我再去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了:)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歐盟 AI Act 2026 年 5 月進度整理

台灣有不少企業直接在歐盟市場做生意,或是與歐盟企業有供應鏈往來。只要產品或服務觸及歐盟,AI Act 的規範就可能適用,這件事與台灣企業的距離很近,而今年5月是AI Act進度發展密集的一個月,值得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 AI Omnibus 修正案:從提案到5月協議 AI Omnibus 修正案 (一攬子修正案,以下簡稱Omnibus )是指把多項修正打包成一個法案同步處理的立法方式。這次的 AI Omnibus,是《AI Act》2024年正式生效以來的首次實質修正。 它的起點在2025年11月。當時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修正提案,認為《AI Act》中的高風險 AI 的法遵負擔過重,有必要調整期限並減輕中小企業壓力。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在2026年3月分別通過各自的談判立場,三方協商正式展開。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5月7日凌晨達成暫定協議,打包以下2項修正: 時程延後: 就業審查、執法、信用評分等領域的AI系統( Annex III ),遵法的截止日從2026年8月延到2027年12月;嵌入醫療器材、機械等產品的AI( Annex I ),則延到2028年8 月。 新增禁令: AI生成非自願性親密影像(俗稱AI裸化應用),以及生成兒童性剝削內容的AI系統,2項均在2026年12月生效。 這份協議目前仍是暫定協議,需要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與理事會正式採納,預計2026年6至7月完成。 行程緊湊的歐盟AI Office Omnibus 協議簽完,歐盟AI Office在5月做2件事: 透明度義務指引草案(5月8日): 歐盟執委會就《AI Act》第 50 條的 透明度義務公開徵求意見 至6月3日。這份指引將規範「互動式 AI 系統必須主動告知使用者正在與 AI 互動,生成式 AI 的內容也必須植入機器可讀的浮水印」,這項義務沒有延後,依然在2026年8月2日生效,距現在只剩10週。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5月19日): 148 頁的草案出爐,涵括生物辨識、教育、就業、基本服務、執法、移民、司法等7大領域,逐一說明什麼樣的AI系統會被認定為高風險。「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 」公開徵詢意見至6月23日。這份指引原定2月發布,實際延遲整整3個月才出來。但歐盟 AI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