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抄書]無有歌

Seer忘了是大二還是大三,我修了一門課叫「世界宗教及其對話」,一般學生除非對宗教有興趣,不然是不會修這門課,畢竟這門課的老師是傳說中的大刀,而這代的年輕人對於宗教信仰的觀念也愈來愈薄弱。我雖然沒有特別的信仰,總之,還是修了。
這門課讓我印象最深的是講到印度的宗教,因為時間有限,所以講師只能簡單的把重點講過,學生自己再看講義。整學期的課我只保留三本講義,分別是印度宗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當老師在上印度的宗教時,講到了吠陀(Veda)的思想,其中的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讓我印象深刻。
先解釋一些字詞:
  1. 吠陀(Veda)是梵文,是印度最古老的聖典,是古印度波羅門教根本聖典的總稱,原意為知識,也就是婆羅門教基本文獻的神聖知識寶庫,是與祭祀儀式有密切關聯的宗教文獻。原有三種:梨俱吠陀(Rg-veda)、沙摩吠陀(Sama-veda)、夜柔吠陀(Yajur-veda),此三者稱為三明、三吠陀、三韋陀論、三部舊典,再加上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就是四吠陀。
  2. 梨俱吠陀(Rg-veda):譯為讚通明論、作明實說。是有關讚歌(rc)之吠陀,是世界最古老的聖典,約完成於西元前1,400年至西元前1,000年,共有10卷,讚歌1,017篇(加補遺歌11篇則為1,028篇),10,580首頌。太古時期,雅利安人移居印度五河地方,崇拜自然神,集結這些讚歌,就是梨俱吠陀(Rg-veda),也是四吠陀的根本,之後變成勸請僧(hotr,請神官)的祭典書。

在梨俱吠陀卷十中的哲學讚歌有六篇,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是其中之一,它的意思是宇宙之初只是一片無差別的混沌,只有虛空所包的「太一」(Ekam),它由自身的「熱力」(tapas)產「生意」(manas)的種子,因而展現生機和「欲愛」(kama)。從胎兒受孕的過程來觀察宇宙生成,「由欲愛而發展出宇宙萬有」也就是後世佛教所說的十二因緣,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即構成有情生存的十二個條件:無明(avidya)、行(samskara)、識(vijnana)、名色(nama-rupa)、六處(sad-ayatana)、觸(sparsa)、受(vedana)、愛(trsna)、取(upadana)、有(bhava)、生(jati)、老死(jara-marana)。
這都不好懂,但如果有在讀心經的人可能可以稍微聯想一下,心經中有提到五蘊分別為:色、受、想、行、識,有一段是這樣的:
…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 無眼耳鼻舌身意 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 亦無無明盡 乃至無老死 亦無老死盡…

圖說
以下讚歌的歌詞,手中只有英文和中文的對照,有興趣者可以配合上面這張圖繼續讀下去:
  1. At first was neither Being nor Nonbeing. There was not air nor yet sky beyond. What was rapping? Where? In whose protection? Was Water there, unfathomable deep?其初無無(asat)亦無有(sat),無空界亦無其上之天界。有何覆蓋之耶?蓋於何處耶?誰擁護之?彼水何在?無底之深水何在?(水:人對生命根源的想像)
  2. There was no death then, nor yet dethlessness; of night or day there was not any sign. The One breathed without breath by its own impulse. Other than that was nothing at all.其時無死亦無不死(混沌之中),無畫與夜。獨一之彼(Tad ekam),無氣息而自呼吸,彼外曾無何物。
  3. Darkness was there, all wrapped around by darkness, and all was Water indiscriminate. Then that which was hidden by Void, that One, emerging, stirring, through power of Ardor, came to be.唯有黑暗耳!一切為黑暗(無知)所掩,成無光之波動界。彼虛空所包之原子:偉大之熱力生出彼一。
  4. In the begging Love arose, which was primal germ cell of mind. The Seers, searching in their hearts with wisdom, discovered that connection of Being in Nonbeing.展開而出欲愛(kama),此乃心識(manas)之胚胎、原始之種子。此是聖者等依其洞見,索於心所發現之有無之連鎖。
  5. A crosswise line cut Being from Nonbeing. What was described above it, what below? Bearers of seed there were and mighty forces, thrust from below and forward move above.彼等之繩尺延展開,在上者何?在下者何?射精者(含種者,指有生命原始胚胎)存,張開者(保勢力者,孕育生命)存,自在力(自性-不動)在下,衝動力(力用-動)在上。
  6. Who really knows? Who can presume to tell it? Whence was it born? Whence issued this creation? Even the Gods came after its emergence. Then who can tell from whence it came to be?誰實知之?今誰得說明之?彼由何處生出(ajata)?這造化來自何處?諸神遲於世界而生,誰知其何處生?
  7. That out of which creation has arisen, whether it held it firm or it did not, He who surveys it in the highest heaven, He surly knows – or maybe He does not!彼,此世界由來之源,果造作之耶?抑未造作耶?惟在最高天監視者知之,或亦未知之乎!
英文是由Raimundo Panikkar教授所翻譯的,中文大概是台上的講師翻的吧?只記得後來他好像也沒再淡江開課了。
就算加上了中文,畢業了這麼多年我也只能了解前兩段的意義,其實前三段說的是太一,也就是原始狀態,之後的四段只能藉由當時的筆記去了解。簡單的去看,其實可以看作是男女交歡而精卵受孕的過程,每個人都是一個小宇宙;再擴大來看,在這西元前一千多年的思想裡,已經可以描寫出胎兒在母體內形成的過程,更以這樣的過程比喻成宇宙生成的過成,也就是生命的存在是因為本身渴望存在,整個世界都是由欲望成的,生命的選擇,同時,在這古老的讚歌裡也看到了他們對於眾神的觀念是:「眾神是在世界生成之後才出現,在之上還有一個最高天監視者,也就是還有一個最高的神。」
最能引起我產生共鳴的是最初的那一句:At first was neither Being nor Nonbeing.中文譯為「其初無無亦無有」,這裡的Being指的是生命的存在。我一直覺得「存在」是一個很奇妙的動詞,因為,「無」不代表不存在,「有」也不代表存在。我們的認知裡,知道的被稱為「是存在的」;不知道的就被稱為不存在;但不知道不等於不存在,且,人類總是選擇性的去認知這個世界。比方說A認識B,所以B對A而言是存在的;A不認識C,所以C對A而言是不存在的;然而C和B是朋友,所以對B而言,A和C是存在的;C也許曾聽過B談論A這個人,所以對C而言雖然不認識A,但C知道A的存在;對整體世界而言,A、B、C三個人是同時存在的,但有一天,B過世了,B變成了過去式,變成「存在過」。
人類依賴感官來認識世界,因為有視覺(眼)、聽覺(耳)、嗅覺(鼻)、味覺(舌)、觸覺(身)等五感而建立起對世界的認知(意),也因為欲念的產生,想要更多的感覺去認識或是去建構所謂的自己的世界,或是為了自身的滿足、認同感的需求又或是渴望身份地位,而去擴大對世界的探索。但在佛教的理念裡,欲望也是帶來痛苦的來源。在佛經的說法裡,因為有欲望所以會出現業,業的行成會不斷的循環、輪迴,出現煩惱,甚至是一種惡性循環,所以才會要人修行,也才會提醒所謂的五蘊皆空,一切都是空、不實的。
不同於藥師經文中的語句較像是如果人要達到什麼的話就要去修行、去供奉藥師佛和以五色線編織十二藥叉的名字以求延年益壽,心經比較像是個人的修行,追求一種對於空的體認,像是無有歌中的「其初無無亦無有」,當一個人對於「有無」看的沒那麼重時,似乎也就能進入到另一個階段裡。
回到無有歌裡,自己是覺得一個人在這個人世裡就是一種修行,歌中不是說了,透過自生的熱力產生意的種子,這個熱力也可以把它作為是一種修行的過程而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或是這個世界的存在。

右上角這張牌叫Seer,我叫它先知牌,也就是經由修練苦行後所達到的一個地位,具有權力及引導他人的一張牌。在我讀無有歌第三和第四段時,腦海裡浮現的就是這張牌。
不知道要看哪些書才能更深入的去了解這樣一個古老宗教的思想?而又不會太怪力亂神或是太吹捧某個教派或是哪個代表人物。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歐盟 AI Act 2026 年 5 月進度整理

台灣有不少企業直接在歐盟市場做生意,或是與歐盟企業有供應鏈往來。只要產品或服務觸及歐盟,AI Act 的規範就可能適用,這件事與台灣企業的距離很近,而今年5月是AI Act進度發展密集的一個月,值得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 AI Omnibus 修正案:從提案到5月協議 AI Omnibus 修正案 (一攬子修正案,以下簡稱Omnibus )是指把多項修正打包成一個法案同步處理的立法方式。這次的 AI Omnibus,是《AI Act》2024年正式生效以來的首次實質修正。 它的起點在2025年11月。當時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修正提案,認為《AI Act》中的高風險 AI 的法遵負擔過重,有必要調整期限並減輕中小企業壓力。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在2026年3月分別通過各自的談判立場,三方協商正式展開。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5月7日凌晨達成暫定協議,打包以下2項修正: 時程延後: 就業審查、執法、信用評分等領域的AI系統( Annex III ),遵法的截止日從2026年8月延到2027年12月;嵌入醫療器材、機械等產品的AI( Annex I ),則延到2028年8 月。 新增禁令: AI生成非自願性親密影像(俗稱AI裸化應用),以及生成兒童性剝削內容的AI系統,2項均在2026年12月生效。 這份協議目前仍是暫定協議,需要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與理事會正式採納,預計2026年6至7月完成。 行程緊湊的歐盟AI Office Omnibus 協議簽完,歐盟AI Office在5月做2件事: 透明度義務指引草案(5月8日): 歐盟執委會就《AI Act》第 50 條的 透明度義務公開徵求意見 至6月3日。這份指引將規範「互動式 AI 系統必須主動告知使用者正在與 AI 互動,生成式 AI 的內容也必須植入機器可讀的浮水印」,這項義務沒有延後,依然在2026年8月2日生效,距現在只剩10週。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5月19日): 148 頁的草案出爐,涵括生物辨識、教育、就業、基本服務、執法、移民、司法等7大領域,逐一說明什麼樣的AI系統會被認定為高風險。「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 」公開徵詢意見至6月23日。這份指引原定2月發布,實際延遲整整3個月才出來。但歐盟 AI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