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在醫院時的心得和讀書心得

因為一些原因,最近去醫院動了個手術。對我來說是一個大手術,出院至今還沒一個星期,但許多事情的過程、變化、讀了一點點書,讓我想寫些什麼。

先感謝有耐心的耕莘醫院的醫師和護士們,在醫院的期間對我各種有的沒的問題皆耐心的有問必答和細心照護,所以我在出院時幾乎是充滿活力的。醫院病房也很乾淨整潔,而病人們也很互相體貼,給予彼此尊重和隱私。辦理住院時也告知不公開,所以僅有家人在探病時間來看我,讓我覺得非常安靜,可以不用面對不必要的社交。也十分感謝台灣有健保制度,把醫療費用在減少未來風險的醫材,而這在我住院期間時閱讀到相關內容時,也有所感慨。

還有謝謝公司和同事,沒有健檢制度的話,我就不會發現身體的警訊,如果沒有公司內部的護理人員,我不知道要問醫生哪些問題,如果沒有主管和同事的協助,我不可能有機會去治療。

接下來則是一些個人心得,從決定進行手術時的心慌意亂到手術後躺在病床上回想一切經驗後的心得。

  • 相信醫生和護理人員的建議,不要過度依賴網路上的資訊

在決定進行手術後,從公司的護理人員到網路上各種手術心得,如同一般人透過網路找尋相關資訊,最後反而是公司的護理人員提供的資訊相對實用,例如要問哪些問題、想到要隨時記下。

由於網路上資訊豐富,許多有相同手術經驗的病人都樂於公開分享自己治療的經驗、自己的感受,無意中也分享自己的隱私,加上不少是過時的資訊,且每個醫師的治療方式、醫院的資源也不同,所以一些過期的資訊、不必要的干擾會減少醫生與病人之間的信任感。在我問醫生需要準備什麼、治療過程是否有哪些方式時,醫生肯定的告訴我,不會使用我提問的方式,且準確的告訴我手術的時間、方法、需要的醫材及自費的預算,反而讓我覺得自己透過網路找資訊的行為很可笑,如果網路這麼厲害,那怎麼不讓網路醫生來做就好?

術後,因為一些會議需求,我向醫生請教交通、日常照護上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醫生也把相關的事項告訴我,這些都讓我覺得,有問題還是問醫生,網路就只是個參考。

在這個資訊過量的年代裡,部落格、社群平台讓人的情緒有個出口,但總在無意間這些「情緒」會影響其他視聽者的判斷。病人需要相信的是治療自己的醫生,而不是道聽途說的個人感受,如果無法信任對方,則是換一位醫生、換一家醫院。

  • 老人照顧老人、病人照顧病人的社會

在住院的時間裡,我要求家人在家休息,只在探病時間過來即可,另外再請看護人員來照顧。在現今少子化且許多家庭是雙薪無子女的狀態下,其中一人倒下,另外一人需要維持家計經濟,或是其他家人也無照護能力,那照護機構提供的服務就是一個選擇,且有些保險會在事後給付看護的費用,避免家人在忙碌的工作之餘還要再負擔照護的身心壓力。

我住在健保病房裡,旁邊的病人年齡較大,都是由自己已退休或是請假的家人輪流照護,當然這也是人家的福氣,健保給付的病房裡只有一張可以攤平的陪病椅,加上整個病房裡幾乎有六人,所以陪病者能否在上面好好休息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這次來照護我的看護,是在住房時透過醫院配合的照顧機構指派的。看護人員具有充份的經驗,且也很負責的配合醫護人員的指示來做事、幫我張羅三餐、清潔身體,在相處的過程中也分享自己的照護經驗。

看護人員本身患有需要定時服藥的慢性疾病,所以我吃藥時也會提醒對方吃藥。台灣的長照人員並沒有年齡限制,只要滿 16 歲就可以接受訓練和考試成為長照人員,看護人員是二度就業,也是政府在協助的重點對象,長照工作給許多人工作機會,但到了未來,也許不用三十年,就是老人、病人互相照護的社會。

病榻上只有病人,沒有長幼,也沒有性別。

  • 從聊天裡了解年輕族群的網路使用習慣
  • 耕莘醫院裡也有實習生在院裡實習,每天早上由老師帶領為病患消毒傷口、實務上的操作,這些實習生在不久的未來要提供專業的年輕人們。

    在我清醒後的某天下午,有個實習生來找我,表示因為課程所需,在實習的過程中需要與患者「聊天」,於是我們就實習生選定的主題開始進行問答,在問答結束後,我開始進行了我的訪談。畢竟我已經離開年輕人很久,許多使用網路的行為,已經和我的年代完全不同。

    實習生問我,當他們和老師來巡視、護理時,很少看我在滑手機,這是為什麼?我把自己離開Facebook 的原因、心得和實習生分享,趁此機會也問他們的使用習慣,像是使用哪些通訊軟體?或社群平台?畢竟很少機會能遇到不同工作領域的年輕人。

    實習生表示自己並不喜歡聽見LINE的通知鈴聲,因為只把LINE用於工作上的通訊工具,所以當聽見鈴聲響起時,也表示自己的工作可能有缺失,這個鈴聲的負面影響和帶來的心理壓力很大,所以實習生自己並不喜歡LINE。

    當實習生回答關於網路社群平台的問題時表示 Facebook 已經是同年齡層裡不會使用的平台,在他們的定義裡,Facebook是長輩們使用的平台,避之唯恐不及,同學之間較常使用 Instagram,有些人會分享自己的生活心情,有些同學則將之作為傳訊息的工具來使用。較讓我好奇的是實習生會使用Twitter 和觀看 Twitch上的直播,但我就沒再深入的去問了。實習生也說自己偶爾也會使用中國的社群平台,但也只是看看短影片。由於許多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使用者也會把在 Tiktok 上的影片上傳到 Instagram ,所以也不需要去批判什麼。

    使用什麼平台是個人的自由,但要會懂得保護自己,但因為實習生的時間有限,加上我講太多話也太累了,就沒再繼續多談。

    我曾經有過機會在北醫大與學生們分享網路治理會議的經驗,有個學生問我:「網路治理和我們有什麼直接關係?」這個問題的範圍好廣泛,至今都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回答。

    順便說一下,我已經移除 Facebook 超過一年了,有更多的時間讀書,也不會瘋著和其他使用者去使用 Threads ,對我來說,不需要把同樣的內容放在不同平台,那是浪費網路資源的行為。我只有這個 Blog、Twitter和 LinkedIn,各有各的用途,也十分建議大家移除 Facebook。

  • 在醫院裡讀了哪些書
  • 因為在醫院的時間比較長,且醫院不會提供WiFi,我下載了電子書並帶電子閱讀器去醫院,畢竟在 Twitter 上的演算法總是給我固定的內容,所以更多時候,我喜歡讀電子書。

    這住院期間讀了:

    1. 《論自我與寫作》
    2. 《心:夏目漱石探究人心幽暗面的懺情錄》
    3. 《詩人里卡多逝世那一年》
    4. 《「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讀完了《論自我與寫作》和《心:夏目漱石探究人心幽暗面的懺情錄》,但因為我本身對日本文學是完全陌生,所以對於夏目漱石的作品比較沒有那麼多的感觸,相對的,《論自我與寫作》中,吳爾芙在談論女性要能真正靜下心、坐下來創作,卻要面臨許多道德和家庭約束的挑戰,以及在她的年代,女性要能和男性一樣擁有對等的工作機會是十分困難的。她在文章中這麼寫著:

    「如果我們能讓自己免除奴役,我們就可以使男人免除暴政。希特勒們是由奴隸滋養出來的。」  ──出自《論自我與寫作》

    在某些年輕一代的年輕男性上,有感受到他們漸漸的不會去計較「被剝奪感」,而是開始為女性或其他性別發聲、爭取權利,相信在他們成長的過程裡,已經改變了許多觀念。當我在閱讀時,很想問作者,如果她知道現代的女性有比她當時更多的工作機會,但薪資仍然低於男性,且女性仍然要面對道德與家庭約束和異性,不知道作者本人會有什麼感想?

    由於《論自我與寫作》是一篇散文集,所以有一篇文章的背景是在二戰空襲時的感想,而也觸發了我不禁擔憂接下來 2024 年的選舉會導致的結果,我們會讓數百萬未誕生的身軀躺在黑暗中?還是能繼續日常的生活?這次的選舉如同 2018 年的大選一樣,令人害怕。

    「除非我們思考讓和平落實,否則我們──不是此刻躺在這張床上的這具身軀,而是數百萬尚未誕生的身軀──依舊會躺在同樣的黑暗之中,聽見同樣的死亡在頭頂上令人煩擾」  ──出自《論自我與寫作》

    在出院前,我又重新讀起《「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閱讀這本書的障礙在於我必須要能理解書中的一些案例,且加上我沒有任何法律背景,所以讀這本書是相對吃力的。然而書裡的訪談提到了美國的健保法案因為政黨之間的抗爭與宣傳,而大法官如何去看待這個法案,於是我想到了台灣的國民年金制度、全民健保制度。

    但我也很想問問在 2020 年過世的 Ruth Bader Ginsburg 大法官,有無想過現在的少子化問題、失業問題、高齡化社會、失能族群的增加都可能會導致這些福利制度崩潰。

    「健保被說成要年輕健康的人為年老體衰的人繳錢。但事實上,如果你把時間長度拉到整個人生,你今天年輕健康,但沒過多久你也會進入中年,然後是老年,到時候就是由年輕人為你繳錢。所以,如果你用一生來看──沒錯,你年輕的時候繳稅,而國家提供的服務你不需要,可是長遠來看是平衡的。」  ──出自《「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在閱讀這本訪談錄時,我時時都在提醒自己,書中的法律與台灣體系不一樣,且很多時候大法官有自己的意見,尤其在討論司法機關與立法機關的角色時,大法官的態度是傾向「社會變革應該出自立法機關,而非法院」(這是書中的句子),只有在人權相關的法案上,大法官會認為應該由司法機關來帶動社會變革,例如書中也有這麼一句話:「最高法院必須審慎留意國會立法,不讓它踐踏最基本的人性價值。」這也讓我想起自己在年初時聽了一場錄音,主講人是美國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反壟斷科的 Paula Blizzard 女士,當時加州起訴了 Google、META這些科技巨頭,Paula Blizzard 女士在演講的最後提到了司法(執法)機關的態度,為什麼可以起訴州內的矽谷巨頭?而她立場很堅定的表明,自己是要保障矽谷的創業精神、保護下一代願意承擔風險的創業家精神。

    這是我在讀這本訪談錄時所想到,在司法機關、立法機關在帶動社會改革的角色,當然美國的制度和台灣不同,但我在讀這些書籍時多少還會羨慕他們會很捍衛自己心中的精神與價值,而這是我較少在台灣案例中看到的。

    以上是我這幾天整理的一些東西,我不想向各位透露是什麼原因要進行手術,也不想談論醫生或護士,或是準備什麼東西,這些請向專業人員詢問。


    Image by Silas Camargo Silão from Pixabay

    留言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歐盟 AI Act 2026 年 5 月進度整理

    台灣有不少企業直接在歐盟市場做生意,或是與歐盟企業有供應鏈往來。只要產品或服務觸及歐盟,AI Act 的規範就可能適用,這件事與台灣企業的距離很近,而今年5月是AI Act進度發展密集的一個月,值得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 AI Omnibus 修正案:從提案到5月協議 AI Omnibus 修正案 (一攬子修正案,以下簡稱Omnibus )是指把多項修正打包成一個法案同步處理的立法方式。這次的 AI Omnibus,是《AI Act》2024年正式生效以來的首次實質修正。 它的起點在2025年11月。當時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修正提案,認為《AI Act》中的高風險 AI 的法遵負擔過重,有必要調整期限並減輕中小企業壓力。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在2026年3月分別通過各自的談判立場,三方協商正式展開。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5月7日凌晨達成暫定協議,打包以下2項修正: 時程延後: 就業審查、執法、信用評分等領域的AI系統( Annex III ),遵法的截止日從2026年8月延到2027年12月;嵌入醫療器材、機械等產品的AI( Annex I ),則延到2028年8 月。 新增禁令: AI生成非自願性親密影像(俗稱AI裸化應用),以及生成兒童性剝削內容的AI系統,2項均在2026年12月生效。 這份協議目前仍是暫定協議,需要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與理事會正式採納,預計2026年6至7月完成。 行程緊湊的歐盟AI Office Omnibus 協議簽完,歐盟AI Office在5月做2件事: 透明度義務指引草案(5月8日): 歐盟執委會就《AI Act》第 50 條的 透明度義務公開徵求意見 至6月3日。這份指引將規範「互動式 AI 系統必須主動告知使用者正在與 AI 互動,生成式 AI 的內容也必須植入機器可讀的浮水印」,這項義務沒有延後,依然在2026年8月2日生效,距現在只剩10週。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5月19日): 148 頁的草案出爐,涵括生物辨識、教育、就業、基本服務、執法、移民、司法等7大領域,逐一說明什麼樣的AI系統會被認定為高風險。「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 」公開徵詢意見至6月23日。這份指引原定2月發布,實際延遲整整3個月才出來。但歐盟 AI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