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我所使用的Firefox套件

使用Lightbox的畫面

之前Firefox 2.0公佈了,想一想用這套瀏覽器已經有一年多了吧?愈來愈依靠這套瀏覽器,雖然還是有很多網頁,特別是公家機關的網站,非IE不可,但也有人提供了可以在Firelfox使用的IE tab及IE View,真的很好用,雖然在2.0公佈後部份套件在短時間裡不能用,但也陸續都更新了。

剛好早上在雨漣家留下了一篇comment後,就順便把自己使用的套件整理出來,我想我使用的套件應該也是不少人會使用的,這些套件都在Firefox Add-ons裡找得到:

開啟無障礙網頁檢測工具的畫面

  1. Foxmarks Bookmark Synchronizer-如果有PC和laptop,常會為了兩台電腦的bookmark無法同步更新而煩惱,裝上它之後,很輕鬆的就可以將兩台電腦裡的書籤同步化更新。
  2. Gmail Notifier-Gmail提醒器,雖然有很多都是廣告信,但Gmail已經可以擋掉大部份的垃圾信了,所以大多數都蠻準確的。
  3. Tab Mix Plus-這不用說了吧!大家都會用。
  4. Download Statusbar-下載進度的管理。
  5. Fasterfox-加速器,也可以說是Firefox瀏覽一個網頁時的計速/調校器。
  6. FlashGot-和flashget一起用,按右鍵就可以開始使用flashget開始下載東西。
  7. Web Developer-可以用來檢視網頁設計的功能,了解該網頁的CSS語法、原始碼、Table…等元素,在做網頁設計時也能藉由這項元件可以了解哪些地方是自己所忽略的。
  8. Greasemonkey-這是我用來在Blogger裡加入Technorati Tag,greasemonkey的用法很多,在裝了greasemonkey後,可以再裝上Lightbox,便可以輕鬆的用Bloglines閱讀每一個blog。
  9. IE tab-在Firefox裡也能使用IE來閱讀某些必須得用IE來看的網頁。
  10. IE View Lite-有些公家機關的網頁就算是用了IE tab依然無法閱讀,這時在這個網頁上按右鍵,讓IE來開啟這個網頁即可。
  11. Lightbox-需要配合greasemonkey來使用,作者Yuan.CC不止開發了使用於 Bloglines的套件,還可以用於HEMiDEMidel.icio.usDigg…等用以閱讀social bookmarks的單獨套件。這是目前我覺得很讚的套件之一,因為當我在使用bloglines瀏覽無名或是天空部落格這些blog時就不要再開視窗看了,有時要loading那些scripts也挺煩的。
  12. 無障礙網頁檢測工具Firefox版-這不見得每個人都需要用到,但裝上它我可以在製作網頁時了解到有哪些設計是在檢測上會出問題的,而它也會幫你抓出蟲在哪裡(debug)。

以上除了無障礙網頁檢測工具和Lightbox外的十個套件都在mozilla的Add-ons網頁裡找得到下載,而除了無障礙網頁檢測工具外,其他的套件應該也是比較常被人使用的。

OpenOffice Writer的畫面最近也開始改用OpenOffice了,所用的版本是2.0.4版,更好的是,OpenOffice是免費的。就基本常用功能而言已經很足夠了,雖然我還要重新適應一些功能和工具列的位置,像是習慣在Excel和Access裡寫的計算、統計及資料庫語法在Calc和Base好像有些地方不是很能相通,Writer在表格的調校功能上還沒有在word裡來得使用順利,但也不是很常用到,反正多學一套軟體是好事,用久了就習慣了。

都已經晚上九點了,為什麼樓下還在施工呢?從早上九點工作到現在,他們也該休息了吧?我快要被這些噪音吵到爆炸了!

Technorati Tags:

留言

  1. 不應該漏掉Adblock吧? 我個人覺得這是No.1套件,千萬別跟我說你的火狐上沒有這個套件。

    回覆刪除
  2. 有啊!好東西一個,其實裝了不少套件,有些基本款想一想也懶得寫了XD

    回覆刪除
  3. 親愛的容顏:

    能不能借問一下,我最近改用FireFox,看我自己網站的時候,左邊和右邊不一樣長,但是用IE看的時候就沒問題。如果我用「無障礙網頁檢測工具-Firefox版」,能測出問題在哪裡呢?

    還有,我剛才試著下載「Firefox版」,但是無法開啟安裝。.xpi檔,怎麼開呢?

    如果妳忙,別管我。我只是趕稿趕到煩死了在轉移注意力逃避現實(笑)。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To Regulate or Not to Regulate? About AI technology

I borrowed the title of the forum this afternoon . Actually, I attended two webinars about AI today.  One forum focused on the debate about regulating AI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discussion was fruitful, as the panellist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and knowledge about different AI regulations across various countries. Besides Taiwan, they discussed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S, Korea, and China. Korea, for instance, published their "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Establishment of Trust" (AI Basic Act) at the end of 2024. However, before this, the Korean government had already established good data governance through three essential acts: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the Network Promotion Act, and the Credit Information Act. These laws, along with their MyData applications, built a strong foundation for strategies like the Data Dam, a centralized platform for securely collecting, storing, and processing large-scale data, which supports AI devel...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