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movie]記憶中失落的迷人氣味 Perfume

  • 書本: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 作者:Patrick Suskind 徐四金
    • 譯者:洪翠娥
    • 出版社:皇冠
  • 電影:Perfume: The Story of Muder 香水
    • 導演:Tom Tykwer
    • 演員:Ben Whishaw, Dustin Hoffman, Alan Rickman, Rachel Hurd-Wood
    • 原聲帶: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 - O.S.T.在博客來網路書局買香水電影原聲帶
    • 配樂:Berliner Philharmoniker 柏林愛樂交響樂團演奏
相信有不少人都看過德國作家徐四金所寫的著名小說《香水》,對這部電影的上映也是又期待又害怕。今天和排休的偉展兩個人到中和國賓影城看了這部電影後,都覺得這電影票錢花得值得,而且也意猶味盡的準備買下DVD和原聲帶。
雖然說這部電影在上映時,作者並未出席首映會,但對於讀者來說,雖然電影的部份有做部份的修改,刪掉書中的部份情節,忽略了小說開頭最重要的部份,但仍是相當好看的,在配樂上、男主角的確有詮釋出葛奴乙對於香氣保存的渴望與對氣味的貪婪,由其是他臉上的肌肉會因為對氣味貪婪而顫動著,難怪導演選角選了很久。
在目前所能看到的商業活動文宣裡都提到葛奴乙生來是沒有氣味的,這點其實有些問題。他並非天生就沒有氣味的,在書裡,他出生在一個非常炎熱與臭味衝天的環境裡,小說裡是這麼寫的:
「這種臭她感覺起來不像別的臭,而只更像一種令人受不了的醉人的東西,像百合田,或像放太多黃水仙的密封房間」
因為這醉人的香氣,她暈了過去並滾到路面上,雖然醒來繼續做生意,但沒多久就上斷頭台了(電影裡是受絞刑)。所以葛奴乙並非是生來無氣味的,在我的解讀裡,他一生中的氣味就在出生的那一剎那散發了出來,也許是回饋給那位沒愛過他且嗅覺已遲鈍的年輕母親。然而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會有這樣的味道其實也不尋常,嬰兒的味道其實是一種甜甜的蜂蜜牛奶香,暖呼呼的,當然還帶著點尿布的味道,書裡也有描寫,但如果沒有確實的聞到嬰兒身上的香氣,其實很難想像出來。
這也是這部小說和電影成功的地方。在小說的剛開頭章節裡,幾乎都是對於氣味的描寫,讀者要一邊閱讀著文字,大腦裡還要一邊將文字處理成氣味的記憶,但平凡如我,也無法聞過所有的香氣,有聞過什麼是龍涎香?有多少人聞過鞣皮工廠難聞的氣味或是日正當中時,來自傳統魚市場裡,因日曬而蒸發出的腐臭味?電影則將小說中對氣味的文字描述轉化為影像,透過男主角的表情來詮釋書中所謂「好聞」的氣味和氣味消散時的失落感,再由配樂Lost Love的悠悠的人聲合唱勾起觀眾心中那份對於失去記憶中美好事物的失落感,透過視覺與聽覺,轉移了觀眾對於「嗅覺」的渴望。其實在小說裡,作者也沒有明確的寫出那特殊的氣味到底是如何,只是輕描淡寫的做這樣的描述:
「…她的汗像風一樣清新,頭髮的皮脂像胡桃油一樣甜,性器像一束杏花……這個獨特的香味是所有其他氣味引為典範的最高原則,是純粹的美。」
在看完電影後,我想到一件十分曖昧的事,在書裡與電影裡都表現的相當曖昧。當許多人因為葛奴乙調製的香水而陷入狂亂的性愛時,葛奴乙腦海裡出現的是最先死在他手下的那位,釀製黃香李酒的紅髮女孩,因為葛奴乙身上有了氣味,女孩擁抱著他,而洛兒的父親安托萬也因為香氣的迷惑而要收養葛奴乙為兒子。我們都知道葛奴乙是個對氣味相當貪婪的人,他在格拉斯殺了二十四個女子為了襯托出洛兒的香氣,而洛兒的香氣勾起了他對沼澤街少女的氣味的回憶(這兩位少女的配樂旋律是非常相似的),這是他的願望,他要保存這個氣味;在書裡的安托萬對自己的女兒是有著些許狎思的,曾經有著玷污自己女兒念頭的他,如果不是因為女兒的婚姻可能使他明正言順的踩進貴族階層與身為父親的道德感,和葛奴乙一樣,洛兒只是一個手段。當眾人沉醉在性愛的狂歡(基本的,滿足性的慾望)時,電影裡的葛奴乙思念著沼澤街的少女,而安托萬.里希並沒有加入行刑台下的狂歡,而是衝上前去擁抱葛奴乙,稱他為兒子。我一直在想,這是否是導演和作者所想要表達的,隱約的曖昧,安托萬愛著自己的女兒,不是那種父親對女兒的愛。
猜測導演加入了不少自己的看法,像是葛奴乙與沼澤街少女,在書裡讓葛奴乙著迷的只是氣味,但導演表現的方式已讓我感覺像是葛奴乙愛著少女。很不浪漫的說,由於動物(包括人),在交配季節、陷入愛河時會散發出費洛蒙(Pheromone),透露給異性有關於性方面的訊息。如果常看動物頻道就大概知道我的意思。在書中的沼澤街少女,正值青春期,如果稍有注意的話,人在青春期時,從兒童轉變為大人的尷尬時期裡所散發出氣味的確是很濃厚的。在導演的表達方式裡,對葛奴乙而言,那香氣就是少女不經意所散發出的費洛蒙。這不是不可能的,因為其他被謀殺的二十五個少女,包括洛兒,都沒有超過十八歲,也許是作者的暗喻?但就整本書讀下來,我覺得葛奴乙心中沒有一般人的情愛善惡喜好,只是對某種氣味執著,為了突顯與保留這種氣味而殺了二十五個少女。
當然,這部電影有一點點,算是我個人吹毛求疪,我有點不滿足,不是氣味,我無法忍受電影開場沒多久就飄出市場裡腐魚的味道,離開放映廳時全身什麼味道都有的情況,而是演員與語言。這是個發生在法國的故事,全劇以英文演出,讓應該說法文的演員操著英語而臨時演員卻操著法文腔的英文;而我最龜毛的,就是包迪尼這個角色居然是美國演員來演出-這真的只是我個人好惡而已-我希望會是個又胖又老又能演得出貪婪的義大利人,說著義大利腔的法語,或英語,至於看著石內普演安托萬,除了語言外,我覺得他有演出部份安托萬表面正義凜然與急於攀附權貴的感覺,只是沒有演出那份對女兒狎念與父親道德界限的衝突。
香水工業的起源是義大利,很難說若不是凱薩琳.德.邁迪西(Catherine de M?dicis,瑪歌皇后的母親)將香水、飲食、藝術、化妝品工業、審美觀一起嫁進法國,我想法國也很難有現在這樣的文化。同樣的,在小說裡,葛奴乙雖然是天才,但如果不是包迪尼的出現,他也學不會如何蒸餾香精和認識各種不同的香氣或是香水調配的技術,所以我會覺得包迪尼之於葛奴乙就像凱薩琳王后對於法國的影響,但導演卻請了一個沒有義大利口音的美國達斯汀霍夫曼,他是個很傑出的演員,由他演出的包迪尼,只表現出了部份的喜感,可是沒有演出那份貪婪,我甚至驚訝於電影中的他居然讓我感受到對葛奴乙的慈愛。不過,小說的作者和電影導演都是德國人啊!呵!
配樂是由柏林愛樂交響樂團演出,官方網站上可試聽,目前只有原聲帶,在國外買得到,台灣目前還沒有。
撇開這些,我想到移民到普羅旺斯的英國人Peter Mayle,在重拾山居歲月這本書裡提到了一個叫拉迪耶(Lardiers)的地方,由歐舒丹(L'Occitane)創辦了「盲生香水技藝啟蒙學校」,並自格拉斯請了Lucien Ferrero來測試學生的能力,並訓練這些學生,由他推薦學生至凡爾賽香水大學(猜是夏爾特爾大學)。Peter Mayle是這樣描寫這位Ferrero大師的好鼻子:
「…我注意到他的鼻子,有一兩次高興的抽了抽。但直到那盤乳酪端了上來,他的鼻翼才興瘦得大張,雖然,那時,乳酪離我們還有三呎遠。」
那是塊藍紋乳酪,我不太敢吃,味道真的很恐怖,Ferrero大師稱之為「乳酪地雷股」。因為Peter Mayle的描寫,所以在電影裡看到男主角抽動著他自然的抖動臉部肌肉與鼻翼時真是佩服的五體投地。在Peter Mayle的文章裡也簡單的寫了如何「聞香」和法國香水工業的發展。
perfume_coffrect如我所預料會有香水產品搭配電影上映銷售,在台灣是由號稱發現凱薩琳.德.邁迪西的配方的翡冷翠之香,其中一支存在(Essendo)有做特價銷售,不過中和的莎莎說不知道有這個活動也沒陳列。該系列的香水在台灣都有特價銷售,國外是七十九美元。雖然文案裡表示是凱薩琳王后的手稿,不過我記得小說裡,凱薩琳王后的香水師兼化妝師兼占星師是那個陰森森的呂吉里.勒內,而這位勒內師傅也是存在的,在澤瓦科(Zevaco)的小說《白太陽騎士》裡就看到他的身影,他們還有一位私生子-我想,凱薩琳王后這位義大利人大概在法國不太受歡迎。除了這支香水外,國外也有一組由Thierry Mugler所調配的十五支香水組合,這套香水組合是根據書中所提到的香氣來製作的,如Amor and Psych?(愛與靈)、Atelier Grimal(葛利馬的作坊)、Boutique Baldini(包迪尼商店)…等十四支7.5ml的小香水再搭配一款由Thierry Mugler的總裁Vera調配的,15ml的Aura,讓人感受到溫暖與芬芳但又無法預測的,這些介紹可以在官方網站上看到,有收藏價值,但不便宜,美金七百元。
忘了之前看哪裡的介紹,記者大概是把這組香水與限量的VISIONAIRE #42的內容給混淆了。該期雜誌的確是與IFF合作的嗅覺作品,這款配合書本所創造的香水組合是由Thierry Mugler設計與IFF合作生產的,但不是由VISIONAIRE設計的。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我在不會寫 code 的情況下做出一個桌面工具

當各種AI工具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大家也開始製作自己常用的工具,更進一步公開分享給大家使用,例如 Jimmy Su 就分享自製的 沉浸式翻譯工具 ,滿足一般人平時上網閱讀外文頁面的需求;進一步像是 Justin Lee  開發的 ccxray ,讓Claude Code的使用者可以監看Claude Code與Anthropic API之間的互動,使 AI Token 的消耗變成視覺化的儀表板。 為什麼做這個工具 AI 幫助許多一般網路使用者做出適合自己使用的工具,我自己也曾 分享自己的經驗 ,現在做出一個應用程式的門檻已經降低許多,AI不會讓程式設計工作消失,反而讓更多人投入這樣的工作,從這個角度看應該是好事。 我自己也用AI打造一些工作上會使用的工具,包括後來做的這個「 AI-Doc-Translator 」,這是獨立自我日常工作使用的工具的其中一個功能,做成一支桌面程式。 由於每天都會接觸到外文論文、期刊,很多PDF檔下載後,只會放在儲存空間裡,或是丟到電子書應用程式裡,但什麼時候再打開?打開還要再閱讀外文的摘要、從頭理解?這些都會消耗掉耐心,於是我讓AI先幫我摘要重點,讓我大致了解檔案內容、記錄後,再做關聯成為自己的知識庫。 這個工具主要的功能是翻譯、摘要,它不是通篇翻譯,也不是改寫作者的內容,只做摘要,長期累積起來的文件會相當可觀,就可以做成知識庫應用。人們通常在下載文件時,自己已經先篩選過資料了,也不是隨便下載,所以使用者自己就是守門員。 為什麼不用 Notebook LM 就好 當然也有很多人習慣把檔案抓下來後丟進各種AI工具,Notebook LM、各種AI Chatbot或是翻譯軟體,但我自己在使用後的心得是,因為資料量太多,Notebook LM的效能會很差,而各種AI Chatbot 在對話結束後,使用者要再找回對話記錄可能還要花時間找尋。那為什麼不平時就開始做知識庫呢?所以在翻譯、摘要的過程中,也是在建立自己的知識庫,存在某個資料夾,可以再利用各種工具來搭建。 我自己是使用 Obsidian 配合 Claudian Plugin 一起使用。在閱讀由LLM產出的摘要時,我一定會遇到無法理解的內容,就可以再使用Claudian進一步「討論」內容,或請它解釋。於是文件就不是只有文件,而是可互動性的內容,也不會只在電腦裡積灰塵。 製作「AI...

不是公司設在哪裡,是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誰:臺灣中小企業的跨境法遵現實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DPB)在2026年2月發布的刪除權調查報告,給我一個很難忽視的數字:他們聯合調查了將近8,000家企業,回應率不足一成。 這個數字不只是個資法遵落差的指標,它更像是一個訊號:當監管機關開始大規模橫向調查,沒有回應不代表豁免,代表的是還沒輪到你。 更讓我在意的,是這場調查背後的制度性涵義。EDPB首次明確將備份系統納入刪除義務範圍,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再把「刪除」當成一個資料庫指令的問題,而必須把它理解成一個系統架構問題。這一步看起來是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但它實際上開始觸碰AI系統設計的核心:一個以個人資料訓練的模型,要怎麼「刪除」某一筆資料的影響? 這正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討論的事:三個原本分開運作的監管領域——競爭法、資料保護、人工智慧監管——在近年間,已經開始彼此滲透,形成臺灣中小企業難以用過去的法遵邏輯應對的複合壓力。 競爭法:從行為合謀到架構審查 全球反壟斷執法在過去一年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而它的影響遠比多數企業意識到的更廣。 過去的競爭法問題大多有一個清楚的前提:企業之間是否彼此溝通、達成協議。現在這個前提正在鬆動。美國加州的反壟斷法在2026年1月修訂後,正式將「競爭對手共同使用同一定價演算法」納入審查範圍,即使業者之間沒有任何直接溝通,只要共享了同一套系統的輸出結果,就可能被認定為形成協同定價的制度環境。 這個轉變的理論基礎來自稍早的RealPage租金案:多家房東將非公開的即時租金資訊提交給同一平臺,平臺以演算法生成建議租金。法院的判斷是,不需要租東彼此達成共識,這個「共同使用同一個資訊中介」的架構本身,已經可能構成協同定價的條件。 紐約州對Instacart演算法定價機制的調查,和歐盟對Google AI內容抓取的反壟斷調查,都在同一個方向上進一步延伸。歐盟這個案子格外值得注意:Google被指控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以爬取網路出版商內容的方式訓練AI模型並生成搜尋摘要。這是競爭法第一次正面觸及AI訓練資料取得的合法性問題——從反壟斷法的角度,不是從著作權法。 對臺灣企業的直接影響在這裡:如果你的公司使用第三方定價工具、需求預測平臺或市場分析服務,你需要知道這些服務是否同時服務你的競爭對手,以及這些系統是如何處理競爭敏感資訊的。這不再是IT部門的採購決策,而是一個具有競爭法風險的經營選擇。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和英國《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