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如果看膩了Google AdSense-試試Adify

ADify畫面擷取

網路廣告是一塊大餅,大家都搶著要,當報章雜誌在介紹著不少部落客藉由AdSense收到了來自Google的支票後,在部落格裡看到AdSense的機會愈來愈高,能賺錢為什麼不賺?更何況還可以看到Google如何分析部落格裡的關鍵字,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之前AdSense不支援繁中網站的時候就有很多人透過其他方式裝上了AdSense,現在已經支援繁中,也有了繁中的討論區,相信愈來愈多人會使用AdSense,除了可以寫部落格排解身心鬱悶、抒發個人己見外,還可以賺個少少的收入。

其實除了AdSense,還有另外的選擇;除了與博客來Amazon.com做策略夥伴外,還有另一個選擇且自訂程度更高,如果,你不排斥英文的話,ADify會是不錯的選擇。

Adify在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三月都被Business2.0的Blog報導過,分別是:

詳細的內容值得仔細的閱讀一下。

不同於AdSense,部落格裡所出現的廣告是由業者向Google AdSense購買關鍵字廣告,再透過部落客的刊登,若是該部落格裡出現相關的關鍵字就會出現相關的廣告。以BeautyBeta-Cosmeceutical為例,會在AdSense欄位裡看到相關的整形外科或是購物網站的廣告,像是生產脂漏性皮膚炎搭配用藥的保養品製造商dermalogica的關鍵字廣告,或是這裡,關於咖啡的文章就會出現一些咖啡店的關鍵字廣告。如果部落客要獲得收入就必須透過閱覽者的點閱甚至在該網站有消費行為才可能從Google分得幾美分的收入,以一個不是很熱門的網站,要在一年內就拿到Google的支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當然也有部落客互相幫忙,你幫我點,我就幫你點,結果Google還是抓出來,通通取消掉當月收入-這是很公平的一件事,要賺錢就賺得光明正大些。當然還是有人對Google的政策感到不滿,去年我就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信件,目的是要控告Google AdSense的,內容沒仔細看,但大概就是希望使用AdSense的人能反抗Google的政策,剝削使用者之類的。

使用Adify最大的好處就在-廣告主可以直接向部落客買廣告,很誘人吧?透過部落客在部落格裡所提供的廣告連結,廣告主可以直接看到該部落客所提供的不同欄位廣告價目,這些廣告價目也是由部落客自己訂定,連價目表的表單都可以客製化。Adify則收取部落格廣告收入20%的佣金,若是廣告主透過Adify買廣告,Adify則收取廣告主30%的佣金,可以透過PayPal付款,是不是比AdSense對部落客好一些?台灣的部落客也可以用嗎?當然可以,我在註冊時,還有「Taiwan」的選項可以使用,不像某些網站會把台灣放在中國的省份之一。付費方式還是以美金為主,所以有一個PayPal帳號是不錯的方式,同時也能自己設定要不要將部份比例的收入轉換為廣告金額。簡單的說:

  • 對部落客-
    1. 可以自己決定廣告價目、廣告主(你可以直接拒絕,不像Google還要再跑去設定,當然在日後也可以設定)。
    2. 針對不同部落格設置不同主題、不同價位的廣告價目。
    3. 如果是熱門的部落格,廣告價目自然可以調升,畢竟你的部落格已具備優勢。
    4. 可以透過PayPal直接收取廣告收入(當然也可以支票方式),不用苦苦等候。
    5. 管理方式清楚明瞭,可以清楚知道不同欄位的廣告效果。
    6. 缺點:如果你的部落格和我的一樣沒什麼人氣,就不能抬高廣告價目,也不見得會有人向你買廣告欄位。
  • 對廣告主-
    1. 直接對有興趣或主題相關的部落格買廣告,不用擔心自己買的關鍵字廣告跑到沒有人看的部落格。光是這點就夠具吸引力了吧!
    2. 可以針對不同的部落格廣告價位做線上比價的動作。
    3. 不用先交錢給Adify-Google AdSense可是要先交錢的哦!
    4. 支援文字、圖像、Video各種形式的廣告。
    5. 可以線上直接管理追蹤廣告的點閱率以了解在這個部落格花錢花的有沒有價值-雖然個人認為當你要做行銷預算就要避免它可能變成沉沒成本,但有不對方式就有可能使你的行銷支出拖垮整個產品甚至是形象。
    6. 缺點-人氣部落格的廣高價位高,不見得排得到。

至於服務速度呢?在使用AdSense之後,有好長一陣子沒再使用Adify,剛才邊寫文章邊發現帳號無法登入,於是寫了一封信請他們幫忙解決無法登入的問題,大約十分鐘後就得到回覆,也可以登入做設定了。

當然,使用Blogger的人使用AdSense會比較方便些,如之前一些文章所說的,Google將他們提供的服務整合的相當不錯,一個帳號可以使用所有他們的服務,但是看膩了Google AdSense介面或是對於Google對給予部落客的廣告收入有意見的使用者,可以考慮使用Adify,勤勞一點才有錢賺。

Adify:http://www.adify.com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抄書]無有歌

忘了是大二還是大三,我修了一門課叫「世界宗教及其對話」,一般學生除非對宗教有興趣,不然是不會修這門課,畢竟這門課的老師是傳說中的大刀,而這代的年輕人對於宗教信仰的觀念也愈來愈薄弱。我雖然沒有特別的信仰,總之,還是修了。 這門課讓我印象最深的是講到印度的宗教,因為時間有限,所以講師只能簡單的把重點講過,學生自己再看講義。整學期的課我只保留三本講義,分別是印度宗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當老師在上印度的宗教時,講到了吠陀(Veda)的思想,其中的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讓我印象深刻。 先解釋一些字詞: 吠陀(Veda) 是梵文,是印度最古老的聖典,是古印度波羅門教根本聖典的總稱,原意為知識,也就是婆羅門教基本文獻的神聖知識寶庫,是與祭祀儀式有密切關聯的宗教文獻。原有三種:梨俱吠陀(Rg-veda)、沙摩吠陀(Sama-veda)、夜柔吠陀(Yajur-veda),此三者稱為三明、三吠陀、三韋陀論、三部舊典,再加上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就是四吠陀。 梨俱吠陀(Rg-veda) :譯為讚通明論、作明實說。是有關讚歌(rc)之吠陀,是世界最古老的聖典,約完成於西元前1,400年至西元前1,000年,共有10卷,讚歌1,017篇(加補遺歌11篇則為1,028篇),10,580首頌。太古時期,雅利安人移居印度五河地方,崇拜自然神,集結這些讚歌,就是梨俱吠陀(Rg-veda),也是四吠陀的根本,之後變成勸請僧(hotr,請神官)的祭典書。 在梨俱吠陀卷十中的哲學讚歌有六篇,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是其中之一,它的意思是宇宙之初只是一片無差別的混沌,只有虛空所包的「太一」(Ekam),它由自身的「熱力」(tapas)產「生意」(manas)的種子,因而展現生機和「欲愛」(kama)。從胎兒受孕的過程來觀察宇宙生成,「由欲愛而發展出宇宙萬有」也就是後世佛教所說的十二因緣,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即構成有情生存的十二個條件:無明(avidya)、行(samskara)、識(vijnana)、名色(nama-rupa)、六處(sad-ayatana)、觸(sparsa)、受(vedana)、愛(trsna)、取(upadana)、有(bhava)、生(jati)、老死(jara-marana)。 這都不好懂,但如果有在讀...

停不下來的更新

一直更新Blog的版型,我必須承認是一件很無聊的事,不過這次除了版型的更動外,連分類和文章內文也做了變動。 先說分類吧!在Blogger叫做Label,不過,Blogger在分類上有一些bugs,只能使用英文,以前這裡的分類大多都是中文分類,結果在link上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亂碼,所以我把它改成英文,同時細分一些項目,把出版的文章和一些教學的文章分開來,雖然已經很久沒寫新的,不過既然放上來就做個分類。然而就在新舊label移轉之後,發現中文的label還會存在,而且還會出現莫名奇妙的幽靈數字,Blogger知道這是個bug,不過似乎一直沒有修復的跡象。所以在分類上就出現了如右圖一般的情況,在英文標籤裡會有文章,但是在中文標籤裡是沒有文章出現的,但奇怪的是,有些中文標籤已經不見了,然而在Beauty-Beta這個部落格裡,我也做了分類上的變動,由於以前用英文開頭的Label,所以在label的變動上倒是不用擔心會有這樣的情況。 再來是文章的內容,把以前的文章重新分類,標題前面的一些全形符號或是分類刪掉,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我會留著,例如壹陸壹,因為在label裡為了統一,我留著原本的E61,但人家的店名是壹陸壹,所以留下文章標題前面的中文分類,另外像是Entertainment項目裡,可能有音樂,可能有電影,就會在前面留下中文分類。 前簡單的CSS和HTML改成現在的XML,這無疑是讓我們再多學些東西,能有時間鑽研當然是好事,可是轉換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改,當然多半也是因為懶,到現在也是拿別人做好的版型去改配色而已,所以像裡面的設定、安裝的widget和analytics的javascript都要一個一個重新裝,上個星期幾乎每天都弄到天亮才睡,只為了整理這個blog。也因為之前在blog裡放了technorati的分類,所以還要修改以前的文章,把它們加入technorati,還有裡面的語法要更改,所以這個星期甚至下個星期都會一直收到這裡的更新訊息,對於不斷收到訊息干擾的朋友們,在這裡說聲抱歉。 在版面上因為blogger系統在feed接受上的更新,所以還有四個東西沒加進去,分別是最近的文章(Recent Post)、Comments(目前是用別人寫的widget)還有GVO的feed訂閱顯示、Beauty-Beta的訂閱顯示也都還沒放上去。 在Feed訂閱上,以前bl...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