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參加心靈小憩導覽的華麗巴洛克

勃艮地的瑪利亞半身側像

  • 主題:藝術家的媚俗與誠實(以畫展中的繪畫為例)
  • 活動單位:心靈小憩
  • 導覽人:月童
  • 展覽名稱:華麗巴洛克-偉大的哈布斯堡收藏家-來自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之鉅作
  • 展期:2007/10/20 ~ 2008/02/24
  • 地點:故宮第二展覽區(圖書文獻館)
  • 網站:華麗巴洛克
  • 全票:250元,台灣大哥大的用戶可以打八折。
  • 圖片取自華麗巴洛克網站。
昨天下午,匆忙的趕到故宮參加由心靈小憩舉辦的華麗巴洛克導覽活動,主題是「藝術家的媚俗與誠實-以畫展中的繪畫為例」。這是今年第一場看的展覽,在畫展剛開始時,就聽雨漣提到可能會由小憩辦一場導覽活動,於是處於期待中的狀態。

不同於一般的導覽,心靈小憩所辦的講解內容會比一般展場導覽來得較具有深度,所以,應該要先自己去看一次的,同時,要租個導覽機器,雖然聽說語音導覽內容少了很多該說的內容。

月童的導覽比較著重於深度,像是林布蘭、魯本斯的生平,除了展場畫家的自畫像之外,小憩也準備了自己的資料提供大家比對,比方說林布蘭在不同時期的同一名稱畫作的不同處,及畫家在繪畫時的心態,像是魯本斯的自畫像為什麼要在右手上戴上手套。

在「媚俗與誠實」的主題上,月童舉了兩至三幅畫來作例子,像是在「山景中基督的誘惑」這副畫中,透過解說才知道原來畫家要畫的主題並不是聖經的故事,而是山景,而畫中所謂撒旦誘惑基督的畫面也與聖經故事中的內容不符,另外在人物肖像上的技法也有做一些解釋和比較。

也許是對巴洛克及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比較沒有感覺,所以反而注意到月童在講解畫作時的一些弦外之音。像是談到當一個人擁有權力、財富及地位時,容易迷失掉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果這個人迷失了,就容易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另外,好像是在盧本斯的自畫像前,月童講到這位畫家能滿足這些貴族們希望被美化的需求,逢迎他們,但在臨終前也能誠實的面對自己。這讓我想到ppaper第59期介紹的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簡稱Art Center),在這篇專欄的第一頁就出現了這麼一段話:

Art Center很明確的告訴學生,擁抱資本主義並不可恥,「只有追求專業,了解專業,你才能夠成功。」
資本主義造就出來好與不好,在現今社會都可見到,有人會覺得媚俗是不好的,但往往媚俗的人或藝術家就是活的比別人好,不用負債百萬的去搞自己的理想。我凌晨看到某個節目在訪問張藝謀導演,講到了這位導演在大眾市場(商業化)電影與小眾市場電影這中間轉換的感想,他覺得小眾市場的電影反而不好拍,而大眾市場的電影比較好拍。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將理想實踐也許是一種自我認同方式,但後來領悟到在媚俗與理想之間取得平衡者,才能算是真正的藝術家。

在教育普及情況下,每個人都想呈現自己心中的想法,更希望把自己的獨特性以各種方式表現出來,所以在某個程度上,大家都具有藝術天份,但最後卻往往被市場機制打敗,有些人則認為當地(今)市場不成熟,也不夠「水準」去解讀或批判自己所創作出來的成品。當然多少也與教育有關,文人的架子大,好像幾千年文化傳承一樣,從來都沒有改變過。

現實的問題是,當一個人填不飽自己的肚子時,哪有力氣去做自己的理想?最近在壹陸壹的牆上看到一枚不會孵化的蛹,世界上多少美好的作品就這麼的困在自己的繭中沒機會孵化,往往限制的來源不是社會環境而是自己。於是一群真正的藝術家們把資本主義當作實現理想的手段,操作好的為自己帶來財富和名聲,吃相難看的,雖不致於淪落於身敗名裂,總能為自己混口飯吃,頂多被人冠上「媚俗」兩字-如果自己能接受的話。

在這場講解裡,月童提到了觀賞畫作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先看畫作再看說明文字,如果先讀文字很有可能會被文字說明的內容牽著走而錯過了畫家真正想要表達的境界,與文字撰寫者不同的是,畫家直接透過顏色和構圖去敘述當時的情況或是他的心情。這很像我在幫人算塔羅牌時,其實我比較希望大家先看圖面而不是上方的文字,比方說看到了第十三張牌的Death,很多人在看到文字Death後,心情就會受到文字影響,感覺也會有所偏差。

因為偉展希望星期日能早點回家以減輕星期一工作的疲倦感,所以我們也很早離開去吃晚餐。他覺得月童的講解很有深度,但對普羅大眾來說也稍具有些難度,我覺得月童講得很棒,特別是林布蘭和魯本斯。不像其他人已先看過一次,但在月童解說後,我再看一次這些展覽的畫作,的確能有不同的感覺-雖然我還真的是看不懂,只能看自己喜歡的。

在整個活動進行時,有些租語音導覽的民眾也跟著加入了小憩的講解活動,所以幾乎是看不到嬌小的月童,還好小憩有租耳機和麥克風讓我們可以跟著聲音而不會迷失。


講解中的小插曲:月童說,她要學生做的作業都是網路上找不到的資料,如果是網路上找得到的資料,她就不讓學生過關。嘿嘿嘿…不知道該慶幸自己從沒遇過這樣的老師,還是要慶幸這樣的老師學生才會進步。雖然有點嚴格,而且有些資料還是得靠網路找尋會節省比較多時間和距離,但我還是鼓勵大家多用圖書館、多看書才能學到比較多東西,網路資料正確性通常不會很高啦!

在自己看畫的過程中還是有些不愉快發生。總覺得有這麼好的展覽大家可以觀賞是件很棒的事,假日人潮洶湧是難免的,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沒看完一幅畫就會被人擠開(不是那種群體導覽哦!而是個人),或是有人就擋到其他人的正前方近距離的看畫,也有戴著語音導覽耳機的女學生突然的把語音導覽放的非常大聲,嚇到一旁看畫的我,她也順勢擋在前方,也有人在展示廳中大聲的講手機或任手機鈴聲大作。我已經不是那麼介意小朋友也來看展覽,因為對小朋友來說是難得機會,但父母也應該帶好自己的小朋友不要讓他們在展場裡奔跑,我被奔跑中的小朋友踩到腳,雖然不是很痛,但總是打壞興緻。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hi,
    這篇很深得我心耶,尤其是這一句"Art Center很明確的告訴學生,擁抱資本主義並不可恥,「只有追求專業,了解專業,你才能夠成功。」"真是一語道破所有成功的要素.
    像我本身不是唸美術系所,求學的路程上也沒有經過美術的訓練,我還是很奮不顧身的投入了,當然也想過種種的後果,但總有一股很莫名強大的力量在後面支持我,就是對於繪畫"當初的感動",所以啊,人一定不能忘記了初衷,時光會像一把利刃,拼命的往現實面搜刮血肉.
    願共勉之.

    回覆刪除
  2. 嗯,每次看ppaper或多或少都能吸收到一些正面的想法。我也很喜歡這段文字,因為這才是現實人生。

    回覆刪除
  3. 果然是很深入的內容啊,多謝分享。

    原來,被踩到腳的不只我一人,呵

    回覆刪除
  4. 應該還有不少人被娃娃車輾過腳、被小孩衝撞。

    也不是要拒絕小孩或是讓小孩變成麻煩,只是,我總覺得問題出在父母身上。看你寫的那些父母念小朋友的話,那其實不是念給小朋友聽的,是念給身邊的大人聽的,以示自己有管教小孩。我也有聽到一個媽媽對她的小孩念類似的話(莫非是同一個家庭?)

    很好奇小朋友到底聽得懂多少?還是家長的一個"表示"的動作而已。

    不過,還好沒當眾打小孩,唉。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抄書]無有歌

忘了是大二還是大三,我修了一門課叫「世界宗教及其對話」,一般學生除非對宗教有興趣,不然是不會修這門課,畢竟這門課的老師是傳說中的大刀,而這代的年輕人對於宗教信仰的觀念也愈來愈薄弱。我雖然沒有特別的信仰,總之,還是修了。 這門課讓我印象最深的是講到印度的宗教,因為時間有限,所以講師只能簡單的把重點講過,學生自己再看講義。整學期的課我只保留三本講義,分別是印度宗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當老師在上印度的宗教時,講到了吠陀(Veda)的思想,其中的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讓我印象深刻。 先解釋一些字詞: 吠陀(Veda) 是梵文,是印度最古老的聖典,是古印度波羅門教根本聖典的總稱,原意為知識,也就是婆羅門教基本文獻的神聖知識寶庫,是與祭祀儀式有密切關聯的宗教文獻。原有三種:梨俱吠陀(Rg-veda)、沙摩吠陀(Sama-veda)、夜柔吠陀(Yajur-veda),此三者稱為三明、三吠陀、三韋陀論、三部舊典,再加上阿闥婆吠陀(Atharva-veda)就是四吠陀。 梨俱吠陀(Rg-veda) :譯為讚通明論、作明實說。是有關讚歌(rc)之吠陀,是世界最古老的聖典,約完成於西元前1,400年至西元前1,000年,共有10卷,讚歌1,017篇(加補遺歌11篇則為1,028篇),10,580首頌。太古時期,雅利安人移居印度五河地方,崇拜自然神,集結這些讚歌,就是梨俱吠陀(Rg-veda),也是四吠陀的根本,之後變成勸請僧(hotr,請神官)的祭典書。 在梨俱吠陀卷十中的哲學讚歌有六篇,無有歌(nasada-asiya sukta)是其中之一,它的意思是宇宙之初只是一片無差別的混沌,只有虛空所包的「太一」(Ekam),它由自身的「熱力」(tapas)產「生意」(manas)的種子,因而展現生機和「欲愛」(kama)。從胎兒受孕的過程來觀察宇宙生成,「由欲愛而發展出宇宙萬有」也就是後世佛教所說的十二因緣,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即構成有情生存的十二個條件:無明(avidya)、行(samskara)、識(vijnana)、名色(nama-rupa)、六處(sad-ayatana)、觸(sparsa)、受(vedana)、愛(trsna)、取(upadana)、有(bhava)、生(jati)、老死(jara-marana)。 這都不好懂,但如果有在讀...

法制追不上AI:缺乏台灣AI基本法子法,公務員使用生成式AI的五大風險

昨晚看新聞,現任台北市長拋出一個政策宣示:未來公務員將配給自動化的AI工具,讓台北市政更「前進」。台北市資訊局也已快速推出 CiviClaw,目標是 2027 年讓每位公務員都能無門檻使用 AI。 這樣的政策方向讓我感到憂心。長期觀測各國個資保護規範的我清楚知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至今仍是「籌備處」,尚未正式運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呼聲雖久,AI相關條款卻付之闕如;《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施行,但高風險AI認定標準的子法至今仍是空白。 有網路、有 IoT 不等於智慧城市,有 AI 當然也不等於智慧城市,應該重視制度能否承接工具帶來的責任。 歐盟已明確禁止業者使用 AI 推測員工或學生的心理狀態;美國聯邦政府要求採購 LLM 時廠商必須提交模型卡與資料卡;韓國 AI 基本法的子法早已配套生效。這些都是台灣政府在推動配給公務員 AI 之前,必須正視的制度差距。 以下我與大家分享長期觀測的內容,由AI協助整理資料: 歐盟:從禁令到揭露義務的多層規制體系 歐盟的AI治理框架是由多部法律疊加起來的立體架構,最底層是2018年施行的 GDPR,處理的是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使用的基礎規則,再來疊是2024年生效的《人工智慧法》(EU AI Act,下稱 AI 法),建立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AI系統,從禁止使用到高強度監管、再到一般透明度義務,形成不同層次。最新的一層則是仍在立法程序中、但主要架構已確立的 Digital Omnibus ,試圖修補 AI 法與 GDPR 之間的規範衝突。 AI 法第50條是最直接影響生成式AI服務的條款,自2026年8月2日起全面適用。根據這條規定,凡是讓使用者與AI系統互動的業者,必須主動告知對方「正在與 AI 互動」,而不能讓人誤以為面對的是真人。AI生成的文字、影像、音訊等內容,還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使平台與監管機關得以溯源辨識。與此同時,AI法第14條要求高風險AI系統必須設計成「可由自然人有效監控」的形式,確保機器的決策不會在缺乏人工審核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當事人。 AI法所稱的「高風險 AI 」,涵蓋的場景比一般想像的廣。依該法附件三列舉,生物辨識系統、關鍵基礎設施管理、教育與職業篩選、就業與人員管理、信貸與社會福利申請審核、執法、移民邊境管制,以及司法審判輔助,都在高風險範疇之內。這些場景的業者必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