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時事,此時我只看到顢頇的政府

昨晚的慘案令人心痛,每個人都在祈禱傷者趕快復原,走出創傷。我們的地方首長則是大動作的在新北市禁止任何粉塵活動。

Holi 原是印度教的慶祝活動,慶祝妖怪被火燒死,驅逐傲慢、對神不敬、自大的統治者,慶祝春天的到來,也是難得的跨越種姓階級的活動。後續在其他國家衍生國際間Festival of colours,各種的活動也隨之而生。


昨夜因為活動規劃不當、沒有危機意識、活動場地的應變能力不佳,加上地方政府在八里這個地方的救災與醫護設施不足、道路規劃不良、沒有緊急應變的能力,造成慘劇,最後,地方首長乾脆 『禁止所有的粉塵活動』。治標不治本,像為了防止瓦斯氣爆,就禁止大家使用瓦斯一樣。

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不是新加坡。台灣政府愈禁止的,人民愈愛。真是顢頇。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台灣女性在 ICT 相關產業的情況(更新至 2018 的資料)

Image by StockSnap from Pixabay 去年五月時寫了一篇「 願天下的女性都能享受自己選擇的人生 」,事隔一年,主計總處、內政部的詳細報表資料已經找不到了,只找到粗略的分級,所以今年也不打算更新太多項目,只大概更新一下資料。關於資料這件事,如果政府繼續排斥將這些資料完整的公開,我覺得整個開放資料或政府公開資訊都只是做做樣子,有交差就算了。 在我開始更新資料前,先讓大家看一下這是讓我今年在主計總處統計專區裡所下載回來的資料,表頭是「臺灣地區15至64歲已婚女性曾因結婚、生育而變更職務之情形」,但只有依學歷來區分,無法看到以年齡來分組的統計資料,但這份資料的主題不就是以年齡來分組嗎? 臺灣地區15至64歲已婚女性曾因結婚、生育而變更職務之情形 後來我找到 2016年的「 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報告 」,其實就是去年使用的資料,所以只好再去找尋其他的資料。

用Claude Code做一個AI飲食營養分析Bot:從拍照辨識到條碼查詢的實作筆記

沒想到在十多年後,因為想做飲食營養控管,所以自己利用 AI 開始做一個簡單的食品營養分析工具,能分析我每餐的飲食是否充足或過量,並提供有依據的飲食建議。 最初的雛形是基於以往曾參與「 Food Open Data 」倡議的經驗,我希望用最簡單的方式,拍照-->AI辨識與分析-->提供建議,然後統計一段期間的營養攝取狀況。 最初的想法 當我把我的雛形想法告訴 AI 後,Claude Code 很快的就幫我設計好雛形、教我如何申請Telegram Bot,這些步驟都寫得很清楚,整個雛形做好不用半天,我還愣住了,怎麼可能這麼簡單?難怪那些應用程式公司只把飲食營養分析當作一個「附加功能」,主要目的是蒐集其他的生理監測資料,但這些公司蒐集資料的用途,我自己在處理過美國資料經紀公司所販售的資料隱私資訊後,這是值得關心的議題,但不在此篇文章裡討論。 不過,我只專注在飲食分析項目,我覺得這個功能如果可以做好,再想想其他的。最初的想法很宏大,因為家人與自己患有慢性疾病,所以特別針對某些族群設計,但事實上,如果沒有實際的使用情境,可能也無法做出符合需求的產品。 於是我把這個Bot的使用者只鎖定在我自己的飲食分析上,那就簡單多了。 工具與環境限制 我在今年已經改用 Claude Cowork 與 Claude Code 協作,雖然 Claude Code 有一般介面版,但我大多數時間都開著終端機視窗使用 Claude Code,這樣比較能專心工作。 基於使用工具的習慣,我使用 Claude Code 開始建置,當時的模型雖然已經有Opus 4.8,但Sonnet 4.6已綽綽有餘,而後來出現的Fable 5 則用在其他專案裡。 因為只做給自己用,所以選擇最簡單的 Chatbot 形式;也因為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而不是提供過多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平台,選用 Telegram Bot,而不是台灣人常用的 LINE Bot ,而且 LINE上太多廣告,根本不想開它。 在衡量經濟現實及自我管理資料的想法後,目前這個 Bot 與資料庫只放在我的電腦裡,沒有上雲端,當電腦休眠、網路斷線時,Bot就會停止工作。 雖然只是給我自己使用,但我還是要求資料庫是加密儲存的,匯出資料時也必須加密。 台灣的飲食文化很多元 我不是開發者、也不是營養師,我自己也沒使用過其他的應用程式,所以無從理解在開發飲食營...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