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機器人生的現在與未來


昨天去三創看了pepper 應用的決賽。因為個人因素只看到下半場,意外的是其中一組還是認識的朋友,自己一個人完成幼兒照護程式與智慧家電的應用開發。

聽其他朋友介紹 Pepper,因為已將必要的程式模組化,所以之後的市場重點會在開發應用程式,也因為基本程式皆已模組化,所以應用程式的開發門檻都會降低許多,而且使用的程式語言是容易入門的python ,所以在未來會是重點市場。

下半場的發表應用範圍不外乎在照護、取代第一線服務工作人員的,較難得的是看到所謂商業化的應用,例如獲獎的第一名隊伍是讓 Pepper 結合頭戴式裝置應用程式進行銷售及獲取使用者資料、進一步製造病毒行銷,而且是建議在機場時時都要應付來自各國、各時區有客人的免稅商店使用。 從另外兩組與照護相關的應用是與失智老人、遲緩兒的教學與互動。從這些應用都可以看得出來,如果連結上網路,就可以進行遠距照護及醫療的相關應用。

在未來,機器人可以取代的工作還不少。誇張一點的說法,只要可以標準化的作業流程、作業內容重複性高的動作,都可以透過機器(人)來處理。這裡的機器人已經不再只受限於外形是人形的物件,可以泛指透過程式即可執行作業的機器。那人類存在的意義會是什麼?

在台下與朋友聊到未來可能會是這樣的情況:去銀行開戶、辧信用卡時,已經可以透過機器人和網路連絡協助完成。去超商時,站在櫃台後面的服務人員可能是機器人,或是透過一台機器配合各種支付工具,掃瞄物件上的條碼就可以完成基本的商業行為。上架、銷售、店面維護都能讓機器人來完成,如果不幸遇到不付錢的客人,門口可能就會有機器人攔截客人,或是立刻把影像傳送至警局報案,加速抓到犯人,而幫忙做筆錄的「人」可能還是機器人。人類店員可能做的是較細膩的工作,例如控制機器人或是在忙碌時協助機器人(此時的人類已非主要工作人員了)。

在「未來產業」這本書裡還提到,在未來,極有可能將醫療報告判別的工作交由機器(人)來判別,再由醫生給予醫療建議。

在各組上台發表的過程裡,我想到了關於這個機器人本身的一些情況: 在未來各家應用程式開發後,這個機器人是否可以讓不同開發者的程式都相容?

今天各組上台發表時,發生了這樣的狀況:由於展示的機器人身上已經載了不少程式,所以可能會影響到下一組的發表。中間出現了與機器人問答時產生無限迴圈的鬼打牆情況。

未來若機器人擔任智慧家庭中的管家任務,它的身上可能會有來自不同廠商的程式,要如何避免這些程式在執行時互干擾?

機器人的回收性是否會造成個資的外洩?機器人的使用期間是長久的,所以在前一個使用者不再使用這台器人時,使用者可能會選擇讓這台機器人回收。回收時,機器人身上的資料會如何處理?如果是儲存在雲端,伺服器中的資料擁有權是屬於誰的?要如何處理?這些相關的配套措施似乎都還未出現。

機器人與相關應用的發展已經是必然,但與「人」相關性愈高的議題及應用,就更應該提供完整的配套措施。

同樣在「未來產業」書中,作者提到日本的調查顯示老人寧可讓機器人照護,也不想給外籍看護工照護。可能是為了隱私、尊嚴,但當機器人或是程式寫得不夠安全時,被有心人士破壞造成惡意行為的後果都是我們不願意見到的。 這也是我在參加APrIGF後的感想,當科技發展的更加便捷時,更需要去保護使用者的權利與隱私,使用者自己更是要注意資料安全與應用程式使用的安全,這樣才會有良好的發展與未來。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法制追不上AI:缺乏台灣AI基本法子法,公務員使用生成式AI的五大風險

昨晚看新聞,現任台北市長拋出一個政策宣示:未來公務員將配給自動化的AI工具,讓台北市政更「前進」。台北市資訊局也已快速推出 CiviClaw,目標是 2027 年讓每位公務員都能無門檻使用 AI。 這樣的政策方向讓我感到憂心。長期觀測各國個資保護規範的我清楚知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至今仍是「籌備處」,尚未正式運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呼聲雖久,AI相關條款卻付之闕如;《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施行,但高風險AI認定標準的子法至今仍是空白。 有網路、有 IoT 不等於智慧城市,有 AI 當然也不等於智慧城市,應該重視制度能否承接工具帶來的責任。 歐盟已明確禁止業者使用 AI 推測員工或學生的心理狀態;美國聯邦政府要求採購 LLM 時廠商必須提交模型卡與資料卡;韓國 AI 基本法的子法早已配套生效。這些都是台灣政府在推動配給公務員 AI 之前,必須正視的制度差距。 以下我與大家分享長期觀測的內容,由AI協助整理資料: 歐盟:從禁令到揭露義務的多層規制體系 歐盟的AI治理框架是由多部法律疊加起來的立體架構,最底層是2018年施行的 GDPR,處理的是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使用的基礎規則,再來疊是2024年生效的《人工智慧法》(EU AI Act,下稱 AI 法),建立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AI系統,從禁止使用到高強度監管、再到一般透明度義務,形成不同層次。最新的一層則是仍在立法程序中、但主要架構已確立的 Digital Omnibus ,試圖修補 AI 法與 GDPR 之間的規範衝突。 AI 法第50條是最直接影響生成式AI服務的條款,自2026年8月2日起全面適用。根據這條規定,凡是讓使用者與AI系統互動的業者,必須主動告知對方「正在與 AI 互動」,而不能讓人誤以為面對的是真人。AI生成的文字、影像、音訊等內容,還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使平台與監管機關得以溯源辨識。與此同時,AI法第14條要求高風險AI系統必須設計成「可由自然人有效監控」的形式,確保機器的決策不會在缺乏人工審核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當事人。 AI法所稱的「高風險 AI 」,涵蓋的場景比一般想像的廣。依該法附件三列舉,生物辨識系統、關鍵基礎設施管理、教育與職業篩選、就業與人員管理、信貸與社會福利申請審核、執法、移民邊境管制,以及司法審判輔助,都在高風險範疇之內。這些場景的業者必須進...

停不下來的更新

一直更新Blog的版型,我必須承認是一件很無聊的事,不過這次除了版型的更動外,連分類和文章內文也做了變動。 先說分類吧!在Blogger叫做Label,不過,Blogger在分類上有一些bugs,只能使用英文,以前這裡的分類大多都是中文分類,結果在link上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亂碼,所以我把它改成英文,同時細分一些項目,把出版的文章和一些教學的文章分開來,雖然已經很久沒寫新的,不過既然放上來就做個分類。然而就在新舊label移轉之後,發現中文的label還會存在,而且還會出現莫名奇妙的幽靈數字,Blogger知道這是個bug,不過似乎一直沒有修復的跡象。所以在分類上就出現了如右圖一般的情況,在英文標籤裡會有文章,但是在中文標籤裡是沒有文章出現的,但奇怪的是,有些中文標籤已經不見了,然而在Beauty-Beta這個部落格裡,我也做了分類上的變動,由於以前用英文開頭的Label,所以在label的變動上倒是不用擔心會有這樣的情況。 再來是文章的內容,把以前的文章重新分類,標題前面的一些全形符號或是分類刪掉,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我會留著,例如壹陸壹,因為在label裡為了統一,我留著原本的E61,但人家的店名是壹陸壹,所以留下文章標題前面的中文分類,另外像是Entertainment項目裡,可能有音樂,可能有電影,就會在前面留下中文分類。 前簡單的CSS和HTML改成現在的XML,這無疑是讓我們再多學些東西,能有時間鑽研當然是好事,可是轉換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改,當然多半也是因為懶,到現在也是拿別人做好的版型去改配色而已,所以像裡面的設定、安裝的widget和analytics的javascript都要一個一個重新裝,上個星期幾乎每天都弄到天亮才睡,只為了整理這個blog。也因為之前在blog裡放了technorati的分類,所以還要修改以前的文章,把它們加入technorati,還有裡面的語法要更改,所以這個星期甚至下個星期都會一直收到這裡的更新訊息,對於不斷收到訊息干擾的朋友們,在這裡說聲抱歉。 在版面上因為blogger系統在feed接受上的更新,所以還有四個東西沒加進去,分別是最近的文章(Recent Post)、Comments(目前是用別人寫的widget)還有GVO的feed訂閱顯示、Beauty-Beta的訂閱顯示也都還沒放上去。 在Feed訂閱上,以前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