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遊記]白色耶誕節

在距離職倒數第六天的夜晚,我在家裡等著阿喵回來。前幾天從報紙上看到華山在辦裝置藝術展,藝術家用白色的羽毛組裝成一株耶誕樹,除此之外,還提供填寫許願卡的活動,於是計劃今年要和阿喵一起到華山去看看。

「華山藝文特區」對我們兩個而言有一點特殊的意義,而去年的耶誕節,我們在天母的街頭,透過匯豐銀行辦的活動裡寫下許願卡。

雖然阿喵在星期五晚上就回來了,我們卻只來得及拎著同事送的小瓶紅酒到E61和大哥他們一起過平安夜,不過當我們到達時,大哥、希洛、小藍、小翠四個人已經喝完一瓶2001年新教皇城堡的紅酒了。小翠是個人很好的客人,每次看到她都是笑咪咪的和我們打招呼。

我們只好拿著希洛借給我們的紅酒杯,坐在E61的門口看著街頭,邊聊天邊喝。大哥他們是沒有再喝了,我們也倒了一杯請小藍和我們一起喝。

我們在E61待到大哥關店門,看著冷清的安樂路,突然覺得自己有點搞不清楚現在倒底是幾點了?只知道很晚了,是該回家了。

星期六爬不起來,一路睡到中午,吃過午餐,陪阿喵去看醫生,我們又到E61。下午的客人果然多了些,點了兩杯熱卡布後,決定先位子讓給其他客人,我們先去附 近走走。在附近吃了點東西,走回E61時,大哥早就把飲料作好了,但因為我們遲遲未歸,所以就倒掉了(好可惜啊!)。大哥再煮了兩杯給我們,我們很不好意 思的在裡面把飲料喝完。五點半時,店裡的客人紛紛去吃晚餐了,一下子店裡又變得好安靜,只剩一個客人在看書。我們也先回家吃點東西後再前往華山藝文特區。

一路上飄著小雨,很擔心那些羽毛被雨水沖溼。到達時看到的是美麗的羽毛海,開放的空間讓人覺得寬敞,但我發現即使開放,一旁馬路的行車,等待紅綠燈時並不會往右手邊多望一眼。

驚 訝的望著那株美麗的羽毛耶誕樹,還有美麗的羽毛海,有些家長帶著小孩在參觀,也有不少情侶在那拍照。我們在羽毛海裡看著耶誕樹發呆,拍了不少照片。走到一 旁的戲塔,我們猜那是藝術家工作的場所吧!一箱的羽毛和一些半成品,據說整個展場是用了近八萬根羽毛所完成的。在房子裡,阿喵找著是否有遺留下的許願卡, 同時有個小孩子在裡面拿著羽毛弓箭在那裡嬉戲。很幸運的,阿喵找到四枝還有許願卡的羽毛,我們就在一旁的桌子上寫起許願卡,此時藝術家也回來了,我們才知 道那個弟弟原來是藝術家的小孩,而游先生也告訴我們,那是僅存的四枝許願羽毛,在24日晚上,至少有一至兩百人在門口大排長龍等著拎許願羽毛。我們很不好 意思笑一笑後專心的繼續寫許願卡,我們是寫在同一張許願卡上的。游先生告訴我們寫好後要哪置在哪,並問我們是從哪裡得知這項展覽的。我們回答從報紙上得 知,也從網站上看到後,他和他朋友開玩笑的說:「應該向他們收版權費的。」讓手上拿著相機的我有些無所措。

插好了羽毛,天空出現了難得露臉的月亮,阿喵拍了一張戲塔與月亮的照片,而我則開始拍攝一些景觀作為練習,之後我們坐在一旁回想去年來看「台灣創意博覽會」的情景。離開前我們走回戲塔,游先生和他的朋友們正在裡面處理一些作品。

我們指著箱子裡的羽毛:「不好意思,可不可以讓我們帶一枝羽毛回家?」 游先生的朋友:「一枝就夠了嗎?」我們愣了一愣心想:「不然整箱好了。」 游先生:「好啊!」(從遇見他到後來,他一直都是很酷的表情和冷冷的聲音) 剛才的朋友(女):「你們要帶回去作紀念的吧?」 我用力的點頭。沒辦法,我一遇到陌生人就自動變成啞巴。 拿著這枝羽毛,一路上心驚膽顫的就怕它斷掉。

本 來想去FREE’S找二哥,不過他的手機關機,加上已經到他們店的休息時間,所以我們又去了京華城。京華城裡的ALLESI是我最喜歡去的地方,在台灣還 沒有開始流行所謂的北歐風生活,沒有所謂清庭、青石、ZAN’S…等生活器具品牌時,ALLESI是我們第一個接觸的品牌,裡面的解說員有著三寸不爛之 舌,會很有耐心的向客人解說產品的設計理念及背後的故事,會造成顧客的深刻印象。我第一次去京華城就被ALLESI 給我的感覺給吸引住了,一直很想再去,只不過後來被101的大超市給吸引住了。

可惜我們到時已經是十點半了,一樓一樓逛上去,就差那麼一點點時間,已經到了ALLESI陳列的樓層了,卻聽到廣播傳來京華城要休息的時間。在逛街時還聽到一個店員在對客人說:「你知道我們昨天(24日)營業到幾點嗎?十二點耶!嚇死了,時間一下子就過去了。」

出了京華城,我們又不死心的往FREE’S奔去,總覺得二哥不會那麼早就休息,更何況我們也想當面跟他說聲耶誕快樂(即使已經打過電話了)。到了師大夜市,很可惜的,鐵門是拉下來的,而店裡也沒有亮燈。

只好跑進夜市裡吃了喜歡吃的麵線(個人覺得還蠻好吃的,比宜安路的好吃多了),又吃了一串普通的串燒,摸摸已經圓起來的肚皮,淋著雨回家。

我有穿一件垃圾袋雨衣,而阿喵則是淋著雨的。我們本來是計劃要看新買的「聖誕夜驚魂(The Nightmare Before Christmas)」DVD,不過因為他星期日收假要早點回家整理行李,這張經典的DVD只好留到跨年時再看。

我把那枝美麗的白羽毛放在房間書架上,靜靜的等待明年。

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選相簿來看看晚上的夜景,我想,白天看起來一定也很不錯。


關於白色耶誕節的展覽訊息:  .展覽名稱:「白色聖誕」--游文富戶外裝置展  .期間:2004.12.21—2005.01.16  .地點:華山創意園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六月的第一天,我去聽NVIDIA執行長演講

因為種種原因,今年6月1日開始,我從原單位全職轉為兼任員工,放下長期擔任的全職工作。就在做出這個決定後不久,NVIDIA GTC 大會的通知跟著到來,我候補到黃仁勳執行長 Keynote 演講的入場名額。 計程車上的台灣故事 六月的第一天早上雖然是個不太熱的陰天,我在咖啡店外攔到計程車,表示要前往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司機大哥很敏感的說:「要去聽黃執行長演講啊?那裡排好多人。可以去買紀念品哦!」基於十多年的工作經驗,辦會、與會,我只留對我有意義會議的Badge,其他都是身外物,然而這位司機大哥的熱情稍微感染了我。 熱情的司機大哥一路上不停講述家裡親人在相關供應鏈工作的忙碌,每天都當空中飛人,落地沒多久就又要到另一個國家的工廠監督。台灣的電子製造業供應鏈養活許多家庭,這是很棒的一件事,這些家庭又帶動其他消費需求,帶動創造經濟效益。 人潮與恐慌 當我下車看到會場的人山人海時,倒抽一口氣。 因為疫情前的密集出差經驗,我得了機場恐懼症,只要看到人群、機場相關場景或班機表,全身就開始冒冷汗。平常去送機接機,或路過北門站,都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慌。人多的場合也會觸發類似反應。 好在現場的流程管控得當,幾千人入場,一切準時開始。排隊時偶爾有人因為天氣悶熱不耐等候而抱怨,但多數人都能控制自己,沒有不愉快的事發生。每位與會者除通行證外,還收到一個漫畫版黃執行長擁抱龍蝦的小吊飾(代表NVIDIA 的 NemoClaw),是當天與會的小紀念品。 帳篷裡的 AI 人才問題 在會場外的帳篷裡,還有幾場專家訪談直播,與會者一邊排隊等候,一邊可以聽訪談。其中一場的主持人問:「我們還需要什麼樣的AI人才?或我們還需要再訓練AI人才嗎?」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多年前「數位經濟」這四個字很熱門時,同樣的問題,只是把「數位經濟」換成「AI」,所以我只是靜靜的繼續排隊。 就像種植蔬果,不管專家怎麼呼籲,市場往往還是一窩蜂種高麗菜,搶著賺高麗菜的利潤,結果菜價崩盤。人才培育也有類似的慣性,大家一窩蜂往電子或相關領域擠,真正重要的人文領域反而乏人問津,最後又要政府砸幾千億去呼籲、鼓勵產出「內容」。 與 Windows 重逢,心情複雜 領到通行證,進入會場後,一般與會者只能遠距離觀看,所以如果沒有要再去看 Computex或是參與NVIDIA GTC其他活動的話,看轉播或是之後再看錄影就可以,而且會更清楚。 一如以往,黃...

不是公司設在哪裡,是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誰:臺灣中小企業的跨境法遵現實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DPB)在2026年2月發布的刪除權調查報告,給我一個很難忽視的數字:他們聯合調查了將近8,000家企業,回應率不足一成。 這個數字不只是個資法遵落差的指標,它更像是一個訊號:當監管機關開始大規模橫向調查,沒有回應不代表豁免,代表的是還沒輪到你。 更讓我在意的,是這場調查背後的制度性涵義。EDPB首次明確將備份系統納入刪除義務範圍,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再把「刪除」當成一個資料庫指令的問題,而必須把它理解成一個系統架構問題。這一步看起來是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但它實際上開始觸碰AI系統設計的核心:一個以個人資料訓練的模型,要怎麼「刪除」某一筆資料的影響? 這正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討論的事:三個原本分開運作的監管領域——競爭法、資料保護、人工智慧監管——在近年間,已經開始彼此滲透,形成臺灣中小企業難以用過去的法遵邏輯應對的複合壓力。 競爭法:從行為合謀到架構審查 全球反壟斷執法在過去一年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而它的影響遠比多數企業意識到的更廣。 過去的競爭法問題大多有一個清楚的前提:企業之間是否彼此溝通、達成協議。現在這個前提正在鬆動。美國加州的反壟斷法在2026年1月修訂後,正式將「競爭對手共同使用同一定價演算法」納入審查範圍,即使業者之間沒有任何直接溝通,只要共享了同一套系統的輸出結果,就可能被認定為形成協同定價的制度環境。 這個轉變的理論基礎來自稍早的RealPage租金案:多家房東將非公開的即時租金資訊提交給同一平臺,平臺以演算法生成建議租金。法院的判斷是,不需要租東彼此達成共識,這個「共同使用同一個資訊中介」的架構本身,已經可能構成協同定價的條件。 紐約州對Instacart演算法定價機制的調查,和歐盟對Google AI內容抓取的反壟斷調查,都在同一個方向上進一步延伸。歐盟這個案子格外值得注意:Google被指控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以爬取網路出版商內容的方式訓練AI模型並生成搜尋摘要。這是競爭法第一次正面觸及AI訓練資料取得的合法性問題——從反壟斷法的角度,不是從著作權法。 對臺灣企業的直接影響在這裡:如果你的公司使用第三方定價工具、需求預測平臺或市場分析服務,你需要知道這些服務是否同時服務你的競爭對手,以及這些系統是如何處理競爭敏感資訊的。這不再是IT部門的採購決策,而是一個具有競爭法風險的經營選擇。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和英國《數位...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