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movie]秘密與謊言

秘密與謊言劇照-母女第二次見面

  • 片名:秘密與謊言(Secrets & Lies,1996,英)
  • 執導:Mike Leigh
  • 主演:Timothy Spall、Phyllis Logan、Brenda Blethyn、Claire Rushbrook、Marianne Jean-Baptiste
  • 圖片取自心靈小憩秘密與謊言解說頁面
星期日下午匆匆忙忙的趕到校園書房二樓參加電影座談會,一進門先向psycho 大大打聲招呼,簽到領名牌後找了個位置放東西,好險沒遲到。在場有很多媽媽,其實有點訝異,之前聽雨漣說有在平面媒體上刊登活動訊息,也有不少是兒女帶著媽媽一同出席的,這倒是很難得的現象。

這部從中間開始看的「秘密與謊言」,雖然是從中間開始而且有時因為坐下來看不到字幕有些可惜,但在小憩的網頁上可以先大概了解劇情的內容,加上韻琳姐的講解並不是那麼難懂,我從沒想過在運鏡上的事,不過導演似乎要我們以鄰居的角度去涉入這個家庭的眾多秘密裡。

電影中有些很特別的對話是後來在小憩的網站上看到的,像是荷坦絲對友人說:「父母,是我們自己挑選的。」這句話讓我想到天才雷普利這部電影的最後,迪克的父親以悲痛的心情對雷普利語重心長的說:「大家都說,兒女無法選擇父母,但父母也無法選擇兒女。」兩個不同身份的人,說出完全不同的話。在雷普利這部電影裡我們知道迪克和父親的感情很不融洽,兩人的價值觀不同,迪克甚至將母親的疾病責怪在父親身上,遠走歐洲;荷坦絲會說出這樣的話,也顯示出她的思想似乎較為成熟,也較正面。荷坦絲因為自己很小就知道自己是養女,而當她在找尋自己的身世時,其實是對自己的養母非常肯定的,認定那才是自己真正的母親。但人都會有好奇,當荷坦絲在養父母都過世後,她的生命出現了缺口,而開始尋找自己生命的來源。

在看到電影中的母親辛西雅與另一個女兒羅珊的相處態度時,直覺的想到最近在讀的東西,辛西雅是一個很標準的Chicory type的人,同時綜合了White Chestnut,她非常的關愛她的弟弟莫利斯與女兒羅珊,但她這樣的關懷其實是出自於一種需要以愛回報的感受,當她表現出她的母愛卻被所愛的人回絕時會表現出一種受到傷害的感覺(Chicory),同時因為她幾乎是沒有童年,母親過世,父親無法照顧家庭而長期抑鬱,辛西雅被迫在短時間內成長面對現實生活的苦難,也因為缺乏父母的愛,在極為年輕時就渴望尋求異性的愛情以滿足被愛的需求,也常面臨被始亂終棄的命運(Chestnut Bud),而她也常常把自己陷入痛苦的回憶裡(White Chestnut),不時的在羅珊面前提起自己因為沒有避孕而生下女兒(可能指生下荷坦絲)。

我在想,她對羅珊的過度關愛,還包含了對於十六歲時生下荷坦絲便遺棄她的那份後悔及將對荷坦絲的愛移轉到羅珊及莫利斯身上。雖然在荷坦絲出生時就以已故母親的名字為她命名,在辛西雅的心中已將這個女兒認定為死亡,不願再看到她,但在身為母親的角色中,她還是會後悔,會譴責自己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但她不願意面對這件事,因為這是一個不願面對的傷口,而在辛西雅的心中也是一份傷害,因為在她懷孕後,父親覺得羞恥將她帶走直到她生子,父親的態度也讓她受到傷害。當荷坦絲打電話找她,她開始正視這份傷痛時,這些痛苦也逐漸消失,她發現把這個女兒送走是正確的,荷坦絲有一份良好的收入、有自己的住所、受到良好的教育,也有著快樂的人生,養父母並沒有讓荷坦絲吃虧,這個女兒帶來的都是正面的消息,彷彿辛西雅在充滿痛苦與錯誤的人生裡做了一件正確的事,她開始有了自信,情緒較不會歇斯底里,或是過度的嘮叨使羅珊反感,出門時也會打扮自己,她很開心的是當所有她愛的人都在傷害她時,這個當初被她遺棄的女兒還是回來找她,沒有遺棄她。

羅珊在一個沒有父親的家庭中成長,從電影裡看得出來她非常的不快樂,與母親在一起時也總是沒有笑容,因為母親總是提醒她要避孕免得步上母親的後塵,她認為自己是母親的恥辱,當一個孩子自認為是母親的恥辱時,會對自己失去自信,放棄自己,對於母親她充滿憤怒,也憎恨母親,看不起母親,於是她向男友尋求安慰(她已經步上母親的腳步),加上母親的語言讓她不被認同,於是失去自信,也討厭自己。

莫利士的角色很像我們常見的,處於婆媳交惡關係中的男性,忍受著姐姐的過度關愛,還有妻子的神經質、保護妻子與姐姐的秘密。姐姐辛西雅照顧他長大,像是她的母親一樣,而辛西雅在二十一歲時生下羅珊,莫利士也幫忙照顧羅珊,所以辛西雅和莫利士的關係除了母子外,也有一點曖昧的味道,當莫利斯回家探望姐姐時,兩個人待在父親的房間裡看著那漏水的天花板,辛西雅說:「如果家裡有個男性就好了。」還有姐弟兩在聊著照顧羅珊的往事,他們對話的神情與語氣彷彿就像是已分手的夫妻之間的對話卻又夾雜的姐姐(母親)感嘆弟弟(兒子)結婚十八年卻沒有生孩子的遺憾,在姐姐的面前,他必須像兒子又像弟弟的角色,但同時還要幫妻子掩護秘密;在妻子莫妮卡的面前,他要扮演好丈夫的角色忍受妻子的神經質和對姐姐的敵意,同時也要忍受妻子的不快樂。有幾幕關於莫利士的畫面被跳過了,我的感覺是他幾乎已經快承受不住這樣的壓力,與助理珍將發展一段不正常的關係。

莫利士的妻子莫妮卡的秘密其實在生日會當天,她帶領辛西雅和珍介紹新房子的房間時就已經暗示出來,她介紹了洗手間、夫妻的房間、熱水室,但是,我們沒有看到她介紹準備給孩子的房間。她的一絲不苟,以及對辛西雅的敵意其實是來自於嫉妒與自卑,把這種情緒轉化到裝潢新房子和對其他人展示房子的美侖美奐以換取自信及自我肯定,但她的自卑也會轉變為歇斯底里,會對丈夫發洩怒氣,讓丈夫承受著來自婚姻的壓力與對婚姻幸福定義的質疑 。

最後在那場由慶生轉變為互相坦白的大會時,爆發出來實情所帶來的痛苦幾乎沒有人能承受,連局外人珍都哭泣希望自己的父親像莫利士一樣(她在莫利士身上找尋父愛嗎?),而找尋自己身世的荷坦絲知道自己並不是因為愛而出生的孩子後,她只是冷冷的望向一旁,呼應了前頭她說的:「父母,是我們自己挑選的。」

最後的Happy Ending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姐姐荷坦絲和妹妹羅珊在破舊的庭園裡敘舊,此時可以看到羅珊臉上的表情也較為柔和許多,而荷坦絲的服裝也從深色轉為白色,彷彿從謊言的陰影裡走出,而母親端著茶從家裡走出,情緒也不再歇斯底里,而導演讓我們從空中的角度看這些鄰人的生活,也看到陽光照入庭園而非之前的陰霾,這家人從不斷的謊言及傷害到面對事實,才算真正的開心過生活,辛西雅不說了「這才是人生嘛!」


另一個深刻的印象,看到荷坦絲和辛西雅兩個在空無一人的咖啡廳裡聊天,辛西雅失控又哭又笑的歇斯底里,非常驚訝有這樣的表現,在大家散會前,psycho模仿了辛西雅失控的那一幕,更是佩服的五體投地-如果每次都有這樣意外的表演可以看,為什麼不去參加呢?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To Regulate or Not to Regulate? About AI technology

I borrowed the title of the forum this afternoon . Actually, I attended two webinars about AI today.  One forum focused on the debate about regulating AI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discussion was fruitful, as the panellists shared their experiences and knowledge about different AI regulations across various countries. Besides Taiwan, they discussed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S, Korea, and China. Korea, for instance, published their "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Establishment of Trust" (AI Basic Act) at the end of 2024. However, before this, the Korean government had already established good data governance through three essential acts: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the Network Promotion Act, and the Credit Information Act. These laws, along with their MyData applications, built a strong foundation for strategies like the Data Dam, a centralized platform for securely collecting, storing, and processing large-scale data, which supports AI devel...

台灣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重要性

我在2018年6月7日去聽 PChome 的詹宏志董事長的 演講 ,他在演講中提到過去PChome被 DDoS 攻擊的事件。當他知道公司網站受到攻擊時,他不知道該向誰通報,只好藉由他的人脈網來尋求協助,當然也取得協助,並在他的考量下,儘量降低對公司聲譽、消費者權利的風險。 台灣發生過的真實案例 當我聽到這個經驗後,心中一直有個疑問:「當大企業遇到 DDoS 時,有內部資安管理人員全力處理。但若中小企業遇到 DDoS 時,除多功能的資訊服務團隊外,又該如何應對?」  2007年的博客來網站因為金馬影展的售票資料庫因為人為疏失,造成大量個資外洩,但因為當時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即現在的個資法)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對當時的博客來而言並未有很嚴重的懲罰。 之後隨著網路愈來愈普及,網站因遭受攻擊造成資料外洩的事情愈來愈多,從會員資料庫外洩到癱瘓公司系統甚至導致醫療系統或網站癱瘓。,大家也開始藉由網路媒體教學,當自己的資料外洩,或是私密影像被惡意傳播時,就會先去警局報警備案。 在台灣,因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權責範圍不同,在沒有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部)前,網路商店發生資料外洩時,可能會先找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成立數位發展部後,就把所有責任給數位發展部。讓我很感慨的是2023年的 醫指付個資外洩事件 ,就看著衛福部、經濟部、數位部、金管會四個部會互踢皮球,都不認為自己是應該負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後由金管會處理。 歐盟GDPR實施後對全球企業的影響 台灣的人權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倡議台灣需要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機構,這件事我一直都沒忘,甚至是在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時,這部法的草案已經將個人資料保護機構應做的事已規劃至其中。可惜的是因為政治操作,這部法案就被遺忘了。 我在 2022 年開始蒐集全球個資保護與隱私保護的案件及觀察全球人工智慧、個人資料法規發展,我觀察到,台灣與收集的案例的最大不同處在於,與其他國家比較,台灣沒有獨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單位,自然當其他國家在談資料跨境傳輸協議、人工智慧發展政策與規劃時,台灣沒有對等的單位可以參與討論,也許數位部同時身兼這樣的角色,但就不是前段所提到的「獨立」的權責機關。 歐盟的GDPR自 2018 年 5 月開始實施後,許多國家開始思考擁有資料保護及所有權的重要性而紛紛立法外,GDPR也對全球企業造成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