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生活的三種選擇

*

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不是我們自己能決定的。不是接受現實就是靠自己的力量去改變生活的環境。

如果冀望其他人能為你做什麼甚至一時情緒性的言論而傷害了自己的父母,都是不值得的,他們為子女犠牲和付出的比我們能想像的還多。

剛才看到一篇文章,看完很心痛,但無法說些什麼,該說什麼呢?很多親情人情的壓力不是我們一句話可以拒絕的。

這種感覺很複雜,我曾經反抗過曾經大聲抗議過,但當我了解除非能改變一切,甚至切斷一切,不然永遠都無法避免那些事情時,妥協是避免製造傷害的方式,再多的不滿,如果自己不能改變、改善,就選擇找出妥協的方式,讓大家都能快樂的生活,這才是家庭。

這不是自我安慰。上星期我發飆了:「這個世界上充滿了否定和批判,每個人都在抱怨這不好、那不對,那怎麼樣才是好的?什麼才是對的?在抱怨的當下能不能提出實際的改善方式?說出一個好的解決方法?難道滿足了這些人的抱怨後,難道不會有更多的抱怨?如果你不能找出改善的方法,那你要選擇讓自己繼續抱怨讓日子難過下去、學會妥協接受不完美還是著手進行改善?」

舉個例吧!有一天我們去餐廳吃飯,餐後開始嫌人家提供的餐點難吃,然後說應該要怎麼煮才好吃,付完錢後還心裡不爽人家的收費。有幾種方式,一種就是你回家後大書特書,說人家菜難吃、價錢很貴、服務不好,最壞的下場可能是店家上法院告你毀謗,然後兩方人馬在怨恨中解決些事,而你心中永遠就是有那麼一個疙瘩存在;一種是吃完了付錢了就算了,頂多下次不會再來吃;一種是你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也許今天廚師請假,請了個臨時工,也許今天就是你這桌菜裡不小心放錯了料,也許,就是自己有那種運氣讓你碰到不美味的餐廳;最後一種處理方式,就是你發現自己煮出來的料理比店家的料理還好吃,或是你發現自己開店能夠提供比對方更好的菜色和更好的服務,不是只有嘴巴說說而已,而是你真的可以做到,甚至是維持長時間且符合你自己心中所謂的水準

那只是個例子而已,我常不知不覺中犯這種錯誤,特別是更年輕時更常說一些只有批判沒有改進的話,成天抱怨那不好這不行,最先傷害的是自己最親愛的家人,一切都沒有改變,心情只會更糟。年紀再大一點,就會自以為是的說些建議,說穿了也只是課本的理論再換句話說而已(註),這大概只能證明有讀到一點課本的內容,現在,我想我還沒脫離這個階段,不然我也不會寫這麼一篇東西。


註:如什麼減少成本支出、增加行銷預算、多和客戶接觸…這些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話,卻沒有實際的解決方法。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echnorati Tags: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2024年的閱讀報告,還有電子閱讀器心得

與往年一樣,在年底或年初分享自己過往一年的閱讀記錄。較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閱讀的媒介變多了。以往我把 Google Playbook定位在讀工作上的報告PDF,所以打開它的機會只有在讀報告的時候,但今年在平板上用 Google Playbook 上閱讀完 《巴別塔學院》 後,決定之後都使用電子閱讀器讀電子書。 目前所有的電子書閱讀器 除工作用的平板電腦被我拿來閱讀小說外,我原本就有一台MooInk、Kindle,今年多採購一台 Kobo 的Libra Colour,希望開啟彩色電子書的開始。買Kobo的電子閱讀器還有另一個原因,Kobo平台上可以購買英文電子書,有時我希望在車程上讀英文書或讀中文書時,不希望身上有太多電子產品,Kobo是一個很好的選擇。所以我在 Kobo 上的第一本英文書是 《WEB 3》 。 所以這些工具的定位是: mooInk:單色,閱讀中文電子書。 Kobo Libra Colour:彩色,閱讀中英文電子書。 平板:用 Google Playbook 閱讀中英文PDF、電子書、電子雜誌,同時有 Readmoo與 Kobo APP。 Kindle:單色,英文電子書,目前已無法使用,但這是當時主管送給大家的禮物,每個人都有一台,開啟我英文電子書的使用經驗,也讓我在去Vanuatu的路上有書可讀。這台對我具紀念意義,所以留著。 但我現在沒有出國開會的機會,也很少去港澳,所以多在通勤時、剪髮時、休息時閱讀電子書。 在使用心得上,每次讀完平板都非常累,PDF的限制也無法在上面做太多記錄,電子書則受限於DRM,所以就算有劃線,也只留下空白。 Kobo的軟體整合做得最好,也可以購買中英文書籍,外出時也不用帶太多機器,如果有 Pocket 的帳號,還可以把網路上的文章存入Pocket,再用Kobo慢慢閱讀。Kobo同時也可以連結 Google Drive、Dropbox,讓使用者閱讀PDF文件,但我自己的感受是不佳,尤其是英文PDF的效果真的不好。另外,我很難把Kobo上的畫線分享出來,只能在自己的閱讀器上瀏覽,相較之下,mooInk 的分享機制做得很不錯。 在經過最近一次更新後,mooInk 的網路連線功能好很多,不像以前在休眠後就得重開機連網路。我現在還是會在 Readmoo 上買書,因為它的閱讀獎勵機制對喜歡閱讀的我是有吸引力的,只要點數足夠,就可以再兌...

公告:更換網址為 www.yingchu.net

使用「.tw」域名的網址已有一段時間,在台灣的春季連續假前一天,我決定把域名自原本的 「.tw」 改到「 .net 」,從國家及地區頂級域名(ccTLD)更換為通用頂級域名(gTLD)。對一般人來說,只是換個網址,但實際上更換域名不僅影響網路搜尋引擎排名,也因我無法設定舊網址自動跳轉到新網址(301 頁面),加上我平時較少使用社群平台,導致許多瀏覽者可能無法得知我已更換網址,RSS 讀者也無法自動收到新文章。 目前我只能在 X(twitter)、LinkedIn上公告我已更換網址。 請大家更新自己的書籤至「 https://www.yingchu.net 」,有使用 RSS Reader 習慣的使用者也更新至「 https://www.yingchu.net/atom.xml 」或「 https://www.yingchu.net/feeds/posts/default 」。 更換域名的原因 1. 費用因素 自 2014 年開始使用「.tw」域名,每年付台幣 700 元,使用已超過 10 年。當時選擇「.tw」,除了想告訴瀏覽者這個文章作者來自台灣外,「.tw」比「.com」或「.net」每年維護費用便宜近 50%。這期間我也曾購買其他新頂級域名(New gTLD),如「.world」、「.asia」等,並使用不同註冊平台。有些平台為吸引新客戶不時推出特價活動,例如我一直關注的「.net」近期就有優惠。同時,移轉服務商後「.tw」的維護費用也低於 HiNet,進一步強化我更換域名的意願。 2. 較友善的管理介面 原本透過 HiNet 購買的「.tw」域名,其後台介面不夠直覺,常常找不到設定功能。每年僅登入一次,幾乎無法記得操作流程。今年登入時才注意到其實有提供多因子驗證(MFA)功能,但過去完全未曾留意,也從未收到相關通知。自 2014 年至今,我印象中這個系統介面僅更新過一次,早期的版面文字更小、操作不便。 當我在其他服務商購買「.net」域名後,發現他們的介面在手機與電腦上皆清晰易用。因此我也將其他域名集中轉移至同一註冊商管理。新的註冊商同樣提供 MFA,我也不儲存信用卡資料,讓集中管理更加輕鬆安全。 3. 無法接受「.TW」註冊局(registry)的政策 促成我犠牲 10 年 SEO成果的臨門一腳,是因為收到一封台灣ccTLD管理者(即註冊局,台灣的註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