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movie]What My Eyes Have Seen

羅浮宮謎情中文版海報

  • 電影:羅浮宮謎情(What My Eyes Have Seen)
  • IMDB電影資料連結:連結
  • 圖片來源:KingNet影音台-連結
初三,我們到真善美去看這部電影,一部中文片名、簡介與劇情沒有與羅浮宮相關的電影,但還好劇情內容在看完後讓人覺得值回票價。

以畫家和畫來做題材的電影很多,但也可以從中了解歐洲人和美國人在處理類似主題的方式,比方說《達文西密碼》、《天羅地網》、《離魂》,這些影片的節奏稍快或重點並不放在畫家或是作品本身,儘管是在探討真偽畫,也沒有感受到畫家和其作品的感受,他們反而是配角;《戴珍珠耳環的少女》則是模擬畫家與畫中人物當時的心態,而這部《What My Eyes Have Seen》即使畫家和畫不是主角,但整部片鬱暗的色調和劇中人物、劇情的安排反而感受到畫家的憂鬱。

女主角Lucie是一名研究華鐸(Watteau)的研究生,瘋狂的研究這名畫家不為人知的故事,而中間出現了教授的阻擾、資金的匱乏,甚至出售父親的遺物,都只是為了確認自己的研究方向沒有錯誤,也能得到成果。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有捨就會有得,只是看得到的結果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如此而以,就像露西的指導教授多次阻擾她的研究,是為了搶得研究成果還是擔心露西像自己一樣落得孤家寡人?我們無從得知,只能看他落寞的身影和語調講著自己因為研究導致與妻子天人永隔的過程。

電影裡安排了許多巧妙的巧合,無法言語的街頭藝人、被掩蓋的河流在巴黎底下流動、女主角遭遇雪難罹難的父親找不到屍體、修復的畫作裡有被掩蓋的孩童畫像、畫的底下(之中)還有另一幅畫,都在訴說著眼中所見的事物並不等於「事實」, 事實等著世人去發掘,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也要看挖掘者本身覺得是否值得,不然,就只能掩藏在表象之下漸漸被人遺忘,儘管事實就在眼前,就像那條正在流動的地底河流。

從一些報導裡,導演本身透過這部電影推論華鐸(Watteau)與歐本納(Opener)是同一個人,這部電影其實就是導演個人對於畫家本人的推論及研究,我們所看到的是Lucie將導演對於證實這樣想法轉至電影中,這也許是導演自己的故事,他藉著電影想說:「我想證實華鐸與歐本納是同一個人,但學術派的禿鷹想要把研究成果據為己有,而生活和實現理想又是那麼的艱苦,我知道一些事實,但說不出口,只能透過電影的方式把事實表現出來。」就像劇中瘖啞的街頭藝術家一樣,用行動藝術、肢體動作及眼神來呈現他所要表達的事物。換個角度來說,不同的藝術家都有自己獨特的表現方式,學者是作研究,畫家以色彩及構圖來表達,舞台上的表演者以台詞、語氣來表達自己的心聲。

Lucie的母親Annabelle也是名演員,也許就像畫家所愛的女伶夏綠蒂一樣知名,但不同的是她沒有國王作為教父。畫家從遠處凝視自己心愛的女伶,為她作畫,但得不到女伶的青睞;Lucie坐在母親的梳妝台透過鏡子模仿母親上妝,與母親交談的語氣中,感受不到母女之間情感的交流,只有金錢上的往來,Lucie離開前在後台凝視著母親與其他男演員親熱後轉頭離開,在女兒找母親借裙子時,Annabelle從床上起身,在母女倆爭論Annabelle來不讓Lucie和父親去觀看她的演出時才發現身著家居便衣的Annabelle是在戲院裡,之所以躺在那是因為剛與男演員發生爭執。

華鐸的畫作「丑角吉爾」是這部電影的靈感來源,畫中的吉爾無助的站在畫面中央,當教授問女學生看到了什麼時,導演也給了相當足夠的時間讓觀眾想想,看到了什麼?我看到的,是個憂鬱的人,也許準備上場,也許因為他的角色而受被人嘲笑,也許旁邊受人注意的驢子戲服才是他等會兒上場要穿的(那頭驢子讓我想到仲夏夜之夢)…總之這位吉爾的臉上就是沒有丑角上場後應有的表情,也和下方人物的表情也不搭。很像電影中的瘖啞街頭藝術家Vincent,當周邊的孩童們在旁邊嬉鬧或是捉弄他時,也只是撲上白粉站在箱子上表演自己要表達的角色,從眼神裡傳達出的是憤怒是冷漠,或是凝視著唯一關心他的女子。不知道導演安排Lucie到他的家裡拿小丑娃娃,是否暗喻Vincent是現實生活中的丑角?瘖啞讓他無法與世界溝通,只能以簡單的文字和手勢與這個被凝視的女子交流,但最後這名女子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離開病床前,丑角最後孤單的下葬。

看完電影,偉展問我:「對於不斷找尋這些畫家或藝術家所要表達的意象,畫底下是否還有一幅畫的存在,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剛開始我給他一個很簡單的答案:「在太平盛世裡,是重要的,是文化的傳承;在吃不飽的苦日子裡,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我想到《天羅地網》的最後幾幕,那個警員對女主角說一幅畫被偷或是真假其實只是有錢人的玩意之類的話。後來我想了想,許多藝術家們不見得希望他們要表達的事物被所有人知道,只有以他和知己的語言來溝通,畫家或知己死了,故事就斷了,但就文化與知識傳承的角度來說,這樣的知識不應該就這麼的沒了,也許後人們太過於主觀的解釋一幅畫(就像有些女作家總不了解為什麼有人要把她的作品與女性自覺聯想在一起),以致於後人們所留下的是解釋者自己想要看到的畫而不是畫家真正要表達的意思。所以若是由一群專業的人努力不懈的找出畫家真正想表達的意思,並無私的分享給希望的知道的人,那麼一種知識就傳承了下來,我想這才是重要的。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Thanks for your brilliant comment on What my eyes have seen.
    I really enjoyed this movie!
    All the best to you!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觀察台灣 AI 政策與職場新挑戰

前言 這篇文章想和大家分享我對台灣 AI 政策的一些觀察。未來我還會整理其他國家的案例做比較。不過先提醒大家:這篇的資訊量不算太低,文章提及一些日常生活中不常接觸的政府計畫名稱、大筆預算金額與目標數字,乍看之下會讓人覺得很抽象。 對我來說,這些數字背後傳達的訊號很清楚──台灣政府確實願意投入大量資源在 AI 的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訓。問題是,這些投資如何真正走到民眾與企業身邊?如何讓公司知道「資源在哪裡」、讓人才看見「機會在哪裡」?這條「最後一哩路」會決定政策成效,也才是和你我最相關的地方。 為了解台灣就業市場的實際需求,我偶爾會瀏覽人力銀行網站。有次看到某家公司在招聘條件中特別要求面試者在面試時分享「自己使用過哪些 AI 工具,以及如何使用」。這讓我注意到:AI 已經被視為職場的基本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AI 已廣泛應用於工作與個人任務。雖然部分單位仍不鼓勵員工使用,但只要有清楚的界限與正確的態度,AI 工具能有效減少重複性工作,把精力留給更有價值的任務。想像在學校寫報告,老師要求必須說明 AI 工具是怎麼幫上忙的;或在公司加班時,主管要求用 AI 快速整理資料。這些情境都不再是未來,而是現在。 我撰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有二。首先,是因為參加 Anthropic 的 AI Fluency for Students 課程,課程內提到的 4D 概念對學生、新鮮人乃至現在於職場受到 AI 衝擊的世代都很有幫助。如果我是面試官,我會希望求職者能理解並應用這些觀念。其次,是我長期關注各國 AI 政策,想藉此分享觀察成果。這些分析大多是透過 AI 工具分析政府公開資料而得,也讓我更相信 AI 是研究工作人員的得力助手。  以技術與產業發展為核心的台灣AI政策 台灣的 AI 政策並不算落後。除了大家熟知的 DIGI+,政府陸續推動了「臺灣 AI 行動計畫」(2018–2021)以及「臺灣 AI 行動計畫 2.0」(2023–2026)。政策重點主要在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育。 從預算來看,2025 年度 AI 行動計畫 2.0 編列經費最多的前三個部會為:經濟部、國科會與數位發展部;2026 年(115 年度)未核定的預算書顯示,數發部、經濟部與國科會仍是主要資源分配單位。大部分經費用於應用與普及,例如開發 AI 便利工具、藥物開發驗證平台等。 產業發展 台灣經濟結構仍以製造業為主...

自國際AI治理政策發展概況,反思台灣AI政策發展階段

這陣子試著把重心挪到其他非網路世界,讓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維護自己的健康,且在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舉辦期間,也只參與自己有興趣的線上會議。然而在整個上半年,我在工作中所觀察到全球AI治理政策及法規發展,都顯示台灣相關立法進度延宕。 台灣政府的立法習慣是先觀察其他國家怎麼做、已經實行相關政策的後續發展成果優劣,再從這些經驗中快速學習。 我看到幾個國家都在往前一直跑,台灣內部的政治因素影響,台灣國發會終於推出「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草案,不是關係人所以看不到內容),新聞稿中也放很多的關鍵字,如量子電腦、資料治理、智慧XX等談了很多年的東西,再放到一個新瓶子裡,同事形容的很好:「目前因為不知道詳細內容,希望不會是新瓶裝舊酒」。 我讀了行政院在7月3日的新聞稿,腦袋裡浮出的是幾年前智慧國家簡報中的那幾個從平面上長出來的汽球。 快速掃瞄歐盟、英國、美國及日本的相關法案,及民間合作 我在這兩個月觀察到英國、日本、韓國、歐盟、美國,不論是在資料治理或是AI治理上的進度非常快。由於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讀法規內容,所以我簡列事件如下,有興趣者可以再去找相關資料,已通過的法案都已經公告在網站上,可以自己再去看: 歐盟在 7 月 10 日通過「人工智慧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將於 8 月 2 日實施,內容包括透明度、著作權及安全/保障(Safe and Security)的規範,以補足 《人工智慧法》,之後也會有相關的指南,形成完整的治理配套措施。自願簽署的企業就表示也自主遵守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也會有遵法上的確定性,降低不確定性的成本。不願簽署的企業也有其他遵法的方式,只是不確定性的風險比較高。 英國通過資料法案,這就不再多贅述。 日本在今年3月更新《企業人工智慧指南》,增加新風險和問責需求,在 6月時通過《促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與利用的法案》,目的是打造AI友善的國家。 美國目前仍缺乏聯邦等級的資料保護法案,但各州都有非常嚴格的資料保護法案。除了資料治理法案外,各州也有提出管制人工智慧的法案,而德州州長在6月就簽署該州的《德州負責任的人工智慧治理法案》(Texas Responsible AI Governance Act,TRIGA),管制對象包括人工智慧系統的開發者與部署者及政府實體。 當台灣民間開始覺察《數位中介服務法》的重要性...

女性在防災包中應準備的物品

全球在這幾年地震頻繁,再加上戰爭的陰影愈來愈大,坊間已經有各種災難包的清單作為一般人備災參考,也看到有些廠商會與名人合作,推廣救災包的重要性。我也採購一個以減少準備的成本,但在檢視與思考廠商陳列的物資清單裡,還是少了什麼,特別是如果遇到戰爭時,那些救災包,不論是幫小朋友準備的、幫寵物準備的,看似很棒,仔細想想,比較像露營用的物品清單。 這讓我很沮喪,因為我買了一個還要花更多成本準備急救藥品的防災包。身為女性,我會選擇多備急救藥品及衛生物品,因為那是能保護生命與尊嚴的基本協助。 網站中所販售的急救內容物是備而不用,反而有些必要的物品,如 止血帶 、止痛藥等,可能因為法規管制而沒有被列在販售的急救藥品清單中,但也沒有詳細的列在教學文章中,許多必要的物品都被輕描淡寫的帶過。我雖然已採購該防災包,但仔細想想,那個可能比較像露營用的清單,有點後悔,但我會留著當基礎,再把沒必要的東西改為必要的物品。災難來臨時,我們都只能選擇必要的,而不是選擇想要的。 急救訓練時的經驗 專科時曾與同學接受紅十字會的急救訓練,有一堂課裡,參與的學員們都討論過「物盡其用」這件事,例如在山上突然骨折或不幸出現開放性傷口時,有什麼東西是可以拿來急救使用的?且當災難來臨時,我們只能帶必要的物品離開,也能減少不必要負重,確保行動方便。 我曾檢視過多份清單,但都沒有看到女性必備的物品。有些東西不論在何時對女性來說是必備的:保險套、避孕藥、衛生棉、消毒藥片,有些物品因為國內法規管制,所以不會在販售清單上出現,所以還是需要自己準備。 保險套 :在戰亂或災區,被迫流離失所時,女性容易因性暴力而面臨傳染病或非預期懷孕風險。雖然保險套無法完全保護女性尊嚴,但至少能減少性病與意外懷孕的風險。另一方面,與許多大型儲水袋相比,保險套體積小、攜帶方便,也能臨時裝水,在缺乏乾淨飲用水的環境下派上用場。 避孕藥 :若在災難或戰爭環境中,醫療資源極度不足,女性若意外懷孕,將面臨極高的健康危機。避孕藥雖然在一般通路不易買到,但若能事先向醫師取得處方並納入防災包,就能有效降低非計畫性懷孕。 衛生棉 :一般型的衛生棉也好,或是夜安型(例如34、40公分)的衛生棉,除了生理期使用外,厚實且吸水量大,在臨時缺少紗布或繃帶時,也可用作包紮或止血墊。如果場地髒亂,同時也能暫時保持傷口乾燥,減少感染風險。雖然占空間,但在災難環境中,這些吸水性佳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