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reading]《追風箏的孩子》與《燦爛千陽》

封面

  • 書名:追風箏的孩子(The Kite Runner)、燦爛千陽(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 作者:Khaled Hosseini
  • 譯者:李靜宜
  • ISBN:9867475658、9866973635
  • 出版:木馬文化
兩本都是Khaled Hosseini的作品,這位醫師在出版第一本著作後,立即成為暢銷作家,很快的第二本書也出版了,兩本書都有不錯的銷售成績。

這兩本書的特色在於故事的基礎來自於一個不容易被這兩本書的特色在於故事的基礎來自於一個不容易被了解的伊斯蘭教國度,歷經一般人無法理解的戰亂和政亂,在同樣一片湛藍的天空下,這塊土地的人民即使有虔誠的信仰,卻在信仰宗教派別、種族、性別有著更強烈的爭論。

《追風箏的孩子》是在訴說兩個孩子之間的友誼在遭受到超乎於他們年齡所能承擔的打擊後心態上的轉變和故事主角本身的心路歷程,以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講述友情的珍貴和對生命中無可避免的衝擊,著重在男性在社會中為維持尊嚴及社會地位上所需要承擔的壓力而必須做出的犠牲以及美國的開放文化對於相對封閉的另一個國家的文化所造成的衝擊,主角們如何並在不同文化的衝擊下適應另一個社會同時又保有自己的文化;《燦爛千陽》以第三人的方式將兩個年代與出身不同女性在戰爭的衝擊下,對於婚姻、愛情及思想上的轉變,兩人是母女也是姐妹,彼此互相扶持,以及為對方、愛情所做的犠牲與自我意識的覺醒互相交錯出現在小說的內容裡,寫出了女性在如此時空背景下對命運所產生的無奈。

這些故事的主角都屬在戰爭中最容易受到傷害的兩個族群:女人和兒童,同時作者也放上了強烈的對比一位屬於邊緣族群的人物(私生子女或被歧視的族群)和一位出身不差的同伴(教授的女兒或富商的兒子),如果有人和我一樣把書中的人物拿來互相對照,會發現其實兩本書的架構和人物角色有某些程度上的相近,但還是有些差異,所以兩本書都同樣都讓我愛不釋手。

在這兩本書裡讀到的是作者對於家鄉遭受這些動亂催殘的心痛,因為不斷的戰亂,孩童不能完成學業,被迫在未成年時嫁給可以當自己父親的男人,女人沒有拒絕的權利。也因為種族之間的歧視與階級制度存在於這樣的國度裡,所以也可以看到一家之主對於家中僕人和僕人的眷屬為所欲為。令我好奇的是在《追風箏的孩子》中明顯的寫出了孩童在被送進孤兒院後所遭受的對待,但在《燦爛千陽》裡的寫法比較隱晦,只寫出一些徵兆,但沒有像《追風箏的孩子》一樣,把孤兒院中可能會發生的不人道行為寫出來。

同時,這些故事隱約的寫出了男性在伊斯蘭教世界裡所帶有的絕對的權力,對於女性及孩童而言,男性的慾望反而是他們痛苦的來源,即使世界不斷的進步,女性也開始接受教育,但若是丈夫屬於較思想傳統的男性,就不容易有我們一般人所謂的女性的幸福。就像去年六月,在伊拉克有位庫德族的美麗少女因為與信仰伊斯蘭教基本教義派的男性相戀而被家族中的男性活活以石頭砸死,而儘管世界不斷的在講求兩性平等,在不同國家裡還是有不同程度的性別歧視,比方說印度常有女性因為嫁妝沒有符合男方家庭的要求而被活活燒死。

在兩個故事結局的不同處,《追風箏的孩子》中的主角,也就是當阿米爾回到阿富汗到再回美國的中間歷程讓我覺得像是真實事件的紀錄,而《燦爛千陽》裡女主角萊拉的家庭所經歷的痛苦則是每個當地家庭所會遭受的苦痛,當作者寫著:

「…為什麼每一個阿富汗人的故事都帶著死亡、失落與無法想像的哀傷。但是,她也知道,大家仍會找到方法活下去,繼續往前走…」
在《追風箏的孩子》阿米爾最後選擇離開他的家鄉,而《燦爛千陽》中的萊拉原有機會離開這個讓她受傷害的地方,但選擇回到家鄉貢獻自己的力量。

兩本書的故事背景都發生在一個我所不熟悉的世界,所以也容易吸引長期接觸英美翻譯小說的我去閱讀,而作者在《追風箏的孩子》中將孩童純真的友情與男性對於家庭及子女的要求描寫的十分深刻,還有兒子渴望父親認同的行為與心態都描寫的很真實,這些都是吸引我想再看《燦爛千陽》的原因,讓我有較多感觸的卻是《燦爛千陽》,也許是因為本身是女性的原因,不過,這個金色和穿著橘紅色布卡走過的女性封面也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這個封面上的女性讓我想起《國家地理》雜誌在1985年所使用的著名封面,攝影師Steve McCurry所拍攝的「阿富汗少女」。

想起有次在小小看到的《杏仁》,是一位在伊斯蘭教信仰國度內成長的女性作家以化名Nedjma出版自己如何從懵懂的少女轉變成對於自己身體有自主權的小說,當我在翻閱《杏仁》這本書時,腦海裡浮現的是《燦爛千陽》書中那位拉席德要求自己的妻子們需要穿上布卡以維護貞節,而拉席德取妻的目的也只是為了傳宗接代。不過《杏仁》裡的內容讓我面紅耳赤,不敢也不好意思在小小裡讀完全部的內容。

  • 書名:杏仁(L’amande)
  • 作者:Nedjma
  • 譯者:黃靜宜
  • ISBN:9789866745102
  • 出版:寶瓶文化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追風箏的孩子"與"燦爛千陽",兩本我在這星期日看完了.也許不用再去看電影了(笑)
    人終會回到人的本性,獸的性質. 傳宗接待只是一種說法,延續生命是人類的本能,即使沒有文明,這種行為依然存在.我認為戰爭的本質也是獸的本質,誰有權利掌控別人的生死?在無罪之前,人人都是無辜的.中東的議題不斷在國際上被重視,原因是什麼?我認為是"資源上的利益"(石油),並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只是戰爭的藉口.相較這次西藏事件,就顯得公平正義的薄弱.在戰爭下攜牲生命的,或者是活下來的,都是無辜.
    教育真的是很重要的~(茶)

    回覆刪除
  2. 嗯,說穿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一定會有人蒙受損失。但這兩本書還是讓我們看到所謂人性美好的地方,如愛、慈悲與友情的連結,這也是讓這個世界美好的原動力。

    爭奪資源的原動力也是生存,從生存這個原點出發衍生出各種問題,到最後,人已經把慾望當作生存的動力了。

    西藏的議題,昨天看了一點相關的報導,但是我還不能確認這些報導就是所謂的事實,但不可否認的,那些在暴動中受傷或死亡的生命,對他們的家人來說都是最悲慘的。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movie]虛偽、傲慢與人性--Dogville

片名:厄夜變奏曲DOGVILLE 導演:拉斯馮提爾Lars von Trier 演員:Nicole Kidman… IMDB 花絮:厄夜的告白(Dogville Confession) 續集:命運變奏曲(Manderlay) 目前桌上放著的,是《在黑暗中漫舞》和《命運變奏曲》,克制著自己不要接著看下去,雖然我覺得看完再寫會比較完整,特別是看完《命運變奏曲》。昨晚已先看了《厄夜變奏曲》的花絮,在拍完這部電影後 Nicole Kidman還是沒能再接下去演《命運變奏曲》。 如果沒看過這部電影的人,不建議再繼續看下去,免得壞了看電影的興緻。 這部電影共分為九幕和一個序,沒有任何的「場景」,像是舞台劇般的在每一幕開始時有旁白,所謂的場景則象徵性的在攝影棚的地上劃出房子的地基、動物;在實體場景上,只有商店有門和展示櫃,看不見的McKay家有片落地窗,醫生有藥櫃,作家有書桌,七個孩子的果農家有張床和黑板…每個實際存在的物品都代表了住在那一「格」的居民的職業和對他們最重要的事物。也許因為沒有了場景,演員的表現反而被突顯了出來,劇情更容易讓人印象深刻。 在「序」這一段裡介紹了Dogville和裡面的人物。在第一幕到第五幕裡,從Grace來到這個貧瘠的村莊,而村長Tom的行為與用意也讓人難以忍受,到此為止,大部份村民看起來是善良的,如同在序中介紹的善良正直。雖說在看電影前已經有人提醒我要小心電影情節的黑暗面,在第六幕開始時也有字幕提醒,但在看到第六幕時就想關掉了。因為從這一幕開始,才開始看到什麼是人性,而從第六幕開始,才是真正的人生。 「傲慢(arrogance)」是最常出現在電影中的字詞,當Grace與Tom相遇時,她對Tom表示她必須自己教育自己,所以必須處罰自己不能進食;在第二幕裡,Grace認為Tom很「傲慢」而傲慢是不對的,一直到最後,第九幕,她到了車上依然與父親爭論「傲慢(arrogant)」。從車上兩個人的爭論裡,名字代表優美、優雅Grace終於顯露了她的本性: The Big Man:…but I, I call them dogs… Grace: The dogs only obey their nature. Why shouldn't we forgive them? 直到最後,她的決定讓整個村子燒光只剩下一隻狗,而她原諒了那隻連肉骨頭也不願施捨給她...

關於花精的FAQ(4)--使用篇

這部份有十六個Q & A,內容很多,我想應該可以解決在使用花精上最常見的疑問。 花精是芳香療法嗎?是保養品嗎?是藥品嗎? 花精應該算是順勢療法的一種,可以外用也可以食用,不能說是保養品,因為沒有保養品用在皮膚上的直接效果,可以確定的是,花精並不是藥品也不含所謂藥品的效用,但它確實能藉由自花朵萃取出來的能量來平衡人心中的負面情緒。 花精買回家之後要怎麼使用? 通常買回家的花精我們被稱為Stock Bottle,裡面有濃度較高的酒精,所以只要放在陰涼處通常可以放很久,但是如果你的居住地方較悶熱,還是建議放在冰箱裡會比較恰當。平常我們在使用的被稱為Treatment Bottle,調配方式如下: 你要先有一個30ml的玻璃瓶,要有滴管,可以少於30ml,買回家後先用沸水煮5分鐘。注意滴管部位的塑膠不要放到熱水裡。 在已消毒過的30ml玻璃瓶中加入礦泉水或是乾淨的飲用水。 從每個花精的Stock bottle裡各取出兩滴花精加到這30ml的瓶子裡。 每天喝四次,每次取四滴,加入水或是飲料裡,或是直接滴四滴到嘴巴裡。 如果你要搭配急救花精的話,加入Treatment Bottle中的急救花精是四滴,其他的花精還是以每種兩滴為主。 我已經有使用其他的花精了,我可以混用巴哈花精嗎? 原則上是不建議。像是如果你本身已經有澳洲花精的急救花精,就不建議再混合巴哈花精的急救花精。 花精在調配上最多幾種?可不可以三十八種全用? 一般而言一瓶Treatment Bottle裡最多不超過六種花精,因為太多的花精可能會讓你看不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也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可能短期內改善了某種情緒但長期而言是沒有改變的,也有可能會互相抑制。但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有些人可能只需要一種或兩種;有些人可能需要調配到七種或八種,甚至有些人需要三十八種全部,當我們真正的了解自己的情緒問題出在哪裡時,就知道適合的花精到底有哪些,再慢慢的排除掉不需要的花精。 用錯花精會不會有不良的影響? 不會,花精是很溫和的東西,簡單的就成份上而言,它就是水而已,頂多加上了白蘭地防腐,特別一些的說法是,花精多了自然界的能量。花精所改善的是我們的負面情緒或是較黑暗的性格,如果選擇了不適合的花精也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如果我已經有其他品牌的急救花精,而且還有很多,我一定要再重新買巴哈急救花精嗎? 不用,選擇最適合自己...

法制追不上AI:缺乏台灣AI基本法子法,公務員使用生成式AI的五大風險

昨晚看新聞,現任台北市長拋出一個政策宣示:未來公務員將配給自動化的AI工具,讓台北市政更「前進」。台北市資訊局也已快速推出 CiviClaw,目標是 2027 年讓每位公務員都能無門檻使用 AI。 這樣的政策方向讓我感到憂心。長期觀測各國個資保護規範的我清楚知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至今仍是「籌備處」,尚未正式運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呼聲雖久,AI相關條款卻付之闕如;《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施行,但高風險AI認定標準的子法至今仍是空白。 有網路、有 IoT 不等於智慧城市,有 AI 當然也不等於智慧城市,應該重視制度能否承接工具帶來的責任。 歐盟已明確禁止業者使用 AI 推測員工或學生的心理狀態;美國聯邦政府要求採購 LLM 時廠商必須提交模型卡與資料卡;韓國 AI 基本法的子法早已配套生效。這些都是台灣政府在推動配給公務員 AI 之前,必須正視的制度差距。 以下我與大家分享長期觀測的內容,由AI協助整理資料: 歐盟:從禁令到揭露義務的多層規制體系 歐盟的AI治理框架是由多部法律疊加起來的立體架構,最底層是2018年施行的 GDPR,處理的是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使用的基礎規則,再來疊是2024年生效的《人工智慧法》(EU AI Act,下稱 AI 法),建立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AI系統,從禁止使用到高強度監管、再到一般透明度義務,形成不同層次。最新的一層則是仍在立法程序中、但主要架構已確立的 Digital Omnibus ,試圖修補 AI 法與 GDPR 之間的規範衝突。 AI 法第50條是最直接影響生成式AI服務的條款,自2026年8月2日起全面適用。根據這條規定,凡是讓使用者與AI系統互動的業者,必須主動告知對方「正在與 AI 互動」,而不能讓人誤以為面對的是真人。AI生成的文字、影像、音訊等內容,還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使平台與監管機關得以溯源辨識。與此同時,AI法第14條要求高風險AI系統必須設計成「可由自然人有效監控」的形式,確保機器的決策不會在缺乏人工審核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當事人。 AI法所稱的「高風險 AI 」,涵蓋的場景比一般想像的廣。依該法附件三列舉,生物辨識系統、關鍵基礎設施管理、教育與職業篩選、就業與人員管理、信貸與社會福利申請審核、執法、移民邊境管制,以及司法審判輔助,都在高風險範疇之內。這些場景的業者必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