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試讀]刺蝟的優雅 L'élégance du hérisson (2)

前文:[試讀]刺蝟的優雅 L'élégance du hérisson (1)

有趣的是,去年底,心靈小憩辦了一個關於維梅爾的藝術講座,我因為臨時有事而沒有參加,在Twitter上找了一段在《追憶似水年華》中,貝戈特去欣賞維梅爾畫作台夫特風景的喬段也是作者本人對於該畫作的想法。同樣的一幅畫,同樣的一位畫家,在《刺蝟的優雅》這本小說中又出現,還被拿來和拉斐爾相較,而作者同樣對於各個時代的畫家,藉由荷妮的這位年長婦人的角色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最終都是在表達人對於美的喜好。當我看到這樣的陳述方式時,很難不想到普魯斯特在《追憶似水年華》裡,藉由各個不同的角色去評斷各種音樂與藝術,巧的是,他們都提到了拉辛這位詩人,在《追憶似水年華》第三冊裡對於拉貝瑪的才華及拉辛的才華都稍有評論(不過我也忘的差不多了)。在《刺蝟的優雅》一書裡還提到不少《追憶似水年華》中的片段及人物,於是我下了這個結論:

另一個吸引我注意的,是《安娜.卡列尼娜》。大多數人都注意到擁有強烈情感的女主角 安娜.卡列尼娜和伏倫斯基的戀情與她最終走上的悲慘結局,然而在這本小說中的另一條主線則是吉娣(我習慣這個翻譯名字)和列文,有時,我覺得列文的想法似乎代表的是作者本人。

吉娣暗戀伏倫斯基,原是希望和伏倫斯基結婚的,但最後卻被伏倫斯基拋棄以致於精神崩潰,遠離家鄉去療養,而列文則是關懷農民的地主,始終都暗戀並等待吉娣。吉娣被伏倫斯基傷害了情感與自尊後,是決定終生不婚的,最後卻終於了解列文才是自己的真愛後,才點頭結婚。

在《刺蝟的優雅》裡,KAKURO養的貓分別被取名為吉娣和列文,我猜也是暗喻著一段若有似無,即將發芽的黃昏之戀。吉娣被伏倫斯基傷害與戲弄,對照了荷妮的姐姐李絲特的遭遇,讓荷妮對於情感及身份一直有所保留,但最後,荷妮並不像吉娣一樣的,與她的列文在一起。小說的結局也許呼應了中間的一些橋段,比方說,當第一次拜訪KAKURO家的荷妮,在洗手間按下兩朵蓮花的按鈕沖水時,廁所驚天動地的響起了莫札特《安魂曲》裡的《惡報》,似乎悄悄的埋下了荷妮最後的結局,一個諷刺的意外,連荷妮自己都懷疑是報應,似乎也提醒讀者,並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會有美好的結局,有意外的人生才是現實。

試讀本中最後兩頁由芭洛瑪寫下的文字,提到Satie的鋼琴的曲子。我猜這首Satie的鋼琴曲子,就是他最著名的 Gymnopedie。 Erik Satie可以算是一個非常叛逆的音樂家,在19世紀時,他的行為大概可被稱為古怪;而Gymnopedie是古時祭祀太陽神的慶典,但在Satie的三首Gymnopedie裡,乍聽之下會覺得是不斷重覆的旋律,但仔細聽卻各有風味,而荷妮曾這麼說著:

可是在我身體裡面,有一顆太陽。
而芭洛瑪,則是寫下了這段文字:
……生命也許就是如此:有很多的絕望,但是也有美的時刻……就好像是音符在時間中打開了一個括號,像是延長線,是在此地的外面,在「永不」裡的「永遠」。……追求世間的美。
於是,就如咖啡店的老闆在閒聊時談到的: 「事情的發生是為了結束,但結束不代表終點。」這本書雖然到此已經結束,但書中的每一句都能讓人思考很久,不論是芭洛瑪早熟且偏激但又冷眼旁觀的觀點,或是荷妮世故冷漠的逃避,每個字句都顯示了每個人,不論哪個階級,都有個人柔軟的內心,但都在外表上都披上了一層刺蝟外衣般的武裝保護自己,但都愛著美好優雅的事物。

這是一本需要耐心和沉思的好書,雖然我無法體會日本俳句的優雅,但我還是相當的喜歡這本書,它十分的優雅,絕對不是只有敘述一個故事而已,它會觸發每個人心中最柔軟的部份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因為日常事務,我遇到網路詐騙了

在各位閱讀我的個人被詐騙經驗前,請看一下內政部警政署的 打詐儀表板 網站,了解一下台灣每天有多少人被網路詐騙,各種網路詐騙的手法,好好保護自己,希望不會有人再被詐騙。 為什麼沒有洗滌貼身衣物的小家電? 台灣的女性多少都有被教導貼身衣物要與一般日常衣物分開洗滌的觀念,且不要與襪子一起洗,加上女性貼身衣物的材質也不適合洗衣機洗,所以多數女性在洗澡時會順手洗滌自己的貼身衣物。因為浴室空間有限,所以我也是拿個小板凳、洗臉盆、洗衣板,在小小的空間內把貼身衣物洗乾淨。隨著年齡增長,我開始覺得這是一種負擔,甚至遇到出差過夜時,晚上會累到沒力氣洗貼身衣物,帶回來洗,就更疲倦。 有時候在居住的地方,是公用的洗澡間,更不好意思拿著裝著貼身衣物的洗臉盆在洗手台洗衣服,如果在公共淋浴間裡洗衣服,還要注意自己是否占用其他人使用浴室的時間。 所以長期都在注意有無這種小家電,我相信它有需求存在,例如寶寶的口水巾、衣服,就不適合與大人的衣服襪子一起洗,但寶寶的衣服都小小的,就像女性的貼身衣物的布料也沒有太多,全丟進洗衣機裡,又十分浪費水。 不幸的是,大多數這種專門洗滌貼身衣物的機器都來自中國,而且台灣似乎都覺得反正手洗就好了。那有人算過手洗一套貼身衣物要花多少時間嗎?一個家長還要再手洗嬰兒衣物的時間要花多少?這個需求存在,卻沒有人想要做這一塊。或者,消費者得冒險去買中國的產品。 一個冠上台灣品牌合作的迷你洗衣機吸引我的眼光 我覺得不用 Facebook 是人生最棒的決定,但我仍使用 Twitter、Instagram 與 WhatsApp, 用Instagram連結植物社群,Twitter 與 WhatsApp是連結網路治理社群與國外的朋友。其他通訊軟體如 Signal、Telegram,我都有使用。 今年 5 月是我個人意外忙碌的月份,需要台北台南兩地跑,所以迫切的需要一台方便的清潔小家電來節省我更多的時間,於是我睡前滑手機時,在 Instagram 上看到所謂「玉如阿姨與東元家電TECO」合作的迷你洗衣機,我還轉發給朋友,想到這個東西的人很厲害,因為它就把果汁機裡的刀片拿掉就好了。 因為是睡前,所以沒有想太多再去查證,更何況它的價格還算合理,且是貨到付款,不用先匯款,所以我就下單,填寫收件資料後就去睡了,雖一讓我感到奇怪的是,它不需要填寫電子信箱位置,它只要收件人姓名、電話、超商店名即可。 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自國際AI治理政策發展概況,反思台灣AI政策發展階段

這陣子試著把重心挪到其他非網路世界,讓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維護自己的健康,且在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舉辦期間,也只參與自己有興趣的線上會議。然而在整個上半年,我在工作中所觀察到全球AI治理政策及法規發展,都顯示台灣相關立法進度延宕。 台灣政府的立法習慣是先觀察其他國家怎麼做、已經實行相關政策的後續發展成果優劣,再從這些經驗中快速學習。 我看到幾個國家都在往前一直跑,台灣內部的政治因素影響,台灣國發會終於推出「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草案,不是關係人所以看不到內容),新聞稿中也放很多的關鍵字,如量子電腦、資料治理、智慧XX等談了很多年的東西,再放到一個新瓶子裡,同事形容的很好:「目前因為不知道詳細內容,希望不會是新瓶裝舊酒」。 我讀了行政院在7月3日的新聞稿,腦袋裡浮出的是幾年前智慧國家簡報中的那幾個從平面上長出來的汽球。 快速掃瞄歐盟、英國、美國及日本的相關法案,及民間合作 我在這兩個月觀察到英國、日本、韓國、歐盟、美國,不論是在資料治理或是AI治理上的進度非常快。由於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讀法規內容,所以我簡列事件如下,有興趣者可以再去找相關資料,已通過的法案都已經公告在網站上,可以自己再去看: 歐盟在 7 月 10 日通過「人工智慧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將於 8 月 2 日實施,內容包括透明度、著作權及安全/保障(Safe and Security)的規範,以補足 《人工智慧法》,之後也會有相關的指南,形成完整的治理配套措施。自願簽署的企業就表示也自主遵守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也會有遵法上的確定性,降低不確定性的成本。不願簽署的企業也有其他遵法的方式,只是不確定性的風險比較高。 英國通過資料法案,這就不再多贅述。 日本在今年3月更新《企業人工智慧指南》,增加新風險和問責需求,在 6月時通過《促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與利用的法案》,目的是打造AI友善的國家。 美國目前仍缺乏聯邦等級的資料保護法案,但各州都有非常嚴格的資料保護法案。除了資料治理法案外,各州也有提出管制人工智慧的法案,而德州州長在6月就簽署該州的《德州負責任的人工智慧治理法案》(Texas Responsible AI Governance Act,TRIGA),管制對象包括人工智慧系統的開發者與部署者及政府實體。 當台灣民間開始覺察《數位中介服務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