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mur]試讀、讀與寫

喜歡閱讀。兒童時期時大人規定九點就要關燈睡覺,但我總是在大人離房後,藉著昏暗的夜燈讀著童話故事書,於是我在國小二年級時就得到了臉上得掛副眼鏡的獎勵,當隱形眼鏡變成像衣服一樣普遍流行後,醫生說我的眼睛不適合戴隱形眼鏡,於是這副眼鏡陪了我許多年。當我進入國中只能讀課本的時期,依然抱著小說不放,身邊的同學讀卡謬、讀三毛,我讀歌劇魅影和茶花女、曼儂。高中聯考後,讀卡謬和三毛的同學,穿上黃衣黑裙,而我則進入技職體系。

喜歡閱讀,甚至到了貪讀的程度並不是多了不起的事,反而不是件好事。任何事情到了「貪」的程度,就不會帶來好事,所以才會帶來一副大眼鏡。

讀不見得要寫,因為國小每週都要寫讀書心得,而我看的書其實也沒什麼好寫心得的,就小說啊!還多是翻譯小說,不像別人寫什麼國學常識類的內容,所以直到大學畢業,我都不愛寫讀書心得,寫就寫日記裡就好。

最早又讀又寫是在大學畢業後在出版社做事,剛好公司有本商業刊物要寫書摘,找不到作者寫,又因為是讀商管,所以這份工作就變成公司內部允許的兼職工作,對,有稿費,但三個字才一元,又不能抄過兩百字。之後,就欲罷不能的把讀書心得當部落格裡的內容來寫,但只能站在書店裡讀書,每個月能花在書的金額上真是少的可怕。

去年,出版業界有了個特別動作,買一本書附一小本試讀本,試讀本中有一點內容足以引起人的好奇心。第一個引起我好奇心的是《失物之書》,於是我買了《失物之書》,它也成了我們一家人喜歡閱讀的書籍之一,在買《失物之書》的同時,博客來附了《偷書賊》的試讀本,去年夏天,我們家的三個女人非常開心的讀著這兩本書。

適量的閱讀會刺激寫字慾,一篇一篇的讀書筆記就這麼出現。接著是第一次參加全文試讀的《秘密晚餐》,它也是一個競賽,大概是我看過最高額的讀書心得競賽,之後的試讀活動,也許是沒注意,最大的獎品就是出版社送上新書一本,而試讀的條件也愈來愈嚴苛,像是在做身家調查,要註明參與活動者的工作、要簽同意全文使用於各種用途的授權書、要提供網路書櫃的連結(如果有的話)…然後,出版商們姿態愈來愈高,甚至千字心得。千字心得也沒有不好,對於像我這樣喜歡抄書的人來說,千字心得也不致於全都在抄書。

試讀已成選書的一個管道,試讀也提供了某種程度的樂趣,當我收到試讀本或是「錄取通知」時,是愉悅的,也許比起一般讀者早一步讀到未出版的書籍,儘管拿到的可能還是有許多別字或印刷不佳的試讀本,但對我來說,出版社都提供了一個保障,就是當參加活動的部落客在期限內交件的話,就可以免費得到一本新書。這算是稿費嗎?我想頂多只能算廣告費,畢竟人家也沒把你的文字放在書裡,送一本書,謝謝幫忙廣告,省了一筆買書錢,也不用報稅。

仔細算一算,從去年的《秘密晚餐》到現在手上的《刺蝟的優雅》,約五、六個試讀活動,但試讀的活動並不止於這些,有很多試讀我是報名但沒被選上,也有很多是有活動但沒報名。雖然是貪讀,我還是會先想想這本書在讀完後能否引起共鳴?會不會被感動?而這些文字就只能靠編輯提供出來的文字參考。

儘管才參加幾個試讀活動,我也遇過完全不合胃口的吸血鬼小說,也有被很想參加但卻沒有得到試讀機會的《蜂鳥的女兒》,也有書名和文字不怎麼吸引我,但只讀第一頁就被黏住的《刺蝟的優雅》。至少我會相信,要和博客來配合這樣的行銷活動多少都要有些預算,而出版商也會把較多的預算給他們認為值得的書籍,畢竟他們還算算是具有某種理想的商人,基於這點,成了選書的理由之一。

我認為如果讀了一本自己覺得不好看的書,還要說它好看,並鼓勵人家去買,好像也很缺德,然而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標準,所以當我在投《刺蝟的優雅》前,我還想了很多天,擔心又會遇到地雷,也在想自己還有沒有心力繼續寫下去,一本又一本的試讀本,每一本都要寫試讀心得,其實壓力也不小,而我讀書的時間只有上下班捷運的二十分鐘、週末和回家後的六至七個小時,這些時間還要分配給生活中的各種大小鎖事和排隊買咖啡。

在收到新書後,試讀本我是不賣的,多是送人或留在家中,有趣的是,我會在試讀本上標記,但不會在新書上留下痕跡,所以最後都是新書給家人讀,試讀本多是自己留著。不過,最近當我收到《刺蝟的優雅》試讀本時,看到封面上的字句,其實很不舒服。那語氣像是把試讀者當作賊一樣,預設立場的語句將試讀者當作是盜版書籍流出去的來源一樣。儘管現在試讀的條件愈來愈奇怪,卻也比不上那句「禁止以任何形式轉載」來得侮辱人,這可一點也不優雅。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1. :D 哈哈...
    我其實是不讀試讀本的, 直接在書店先看作者和簡介,和一小段內容就會決定買或不買.因為很怕買到讓我不想看第二遍的書,所以要買的下手的書,即使當下想看也不會輕易買下.至於那些用膠膜包起來的更不用說了XD.
    不給人翻閱內容的書,基本上我也覺得沒有必要買,如果說是收藏那更不必了XD.書對我來說,就是要能夠讓自己有共鳴的內容,所以當朋友來借我的書走時,我不是那麼在意他們有沒有相同的回應,畢竟每個人的理解能力不同,看到的東西也都不同.我很樂意分享我的書,但是我也希望看不懂的人趕快還我,哈哈...很奇怪吧XD.
    在書店讀書和在家不同,我想是因為被書包圍的感覺吧,有種安心的溫暖會在心中擴散.
    不過你說的很對,很多事情到了"貪"就不是件好事了,嗯嗯@@~

    回覆刪除
  2. 在公眾場合讀書真的很沒安全感,這也很難怪他們,人都有好奇心,但我的確不喜歡不認識的人來瞄我在讀什麼書。昨天在捷運裡有這種很不愉快的經驗。

    每個人對於讀的想法、喜好也不同,除了家人和熟識的人外,我很少會借書給其他人,有次我把牧羊少年借給別人,就這麼再也沒回來了。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我在不會寫 code 的情況下做出一個桌面工具

當各種AI工具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大家也開始製作自己常用的工具,更進一步公開分享給大家使用,例如 Jimmy Su 就分享自製的 沉浸式翻譯工具 ,滿足一般人平時上網閱讀外文頁面的需求;進一步像是 Justin Lee  開發的 ccxray ,讓Claude Code的使用者可以監看Claude Code與Anthropic API之間的互動,使 AI Token 的消耗變成視覺化的儀表板。 為什麼做這個工具 AI 幫助許多一般網路使用者做出適合自己使用的工具,我自己也曾 分享自己的經驗 ,現在做出一個應用程式的門檻已經降低許多,AI不會讓程式設計工作消失,反而讓更多人投入這樣的工作,從這個角度看應該是好事。 我自己也用AI打造一些工作上會使用的工具,包括後來做的這個「 AI-Doc-Translator 」,這是獨立自我日常工作使用的工具的其中一個功能,做成一支桌面程式。 由於每天都會接觸到外文論文、期刊,很多PDF檔下載後,只會放在儲存空間裡,或是丟到電子書應用程式裡,但什麼時候再打開?打開還要再閱讀外文的摘要、從頭理解?這些都會消耗掉耐心,於是我讓AI先幫我摘要重點,讓我大致了解檔案內容、記錄後,再做關聯成為自己的知識庫。 這個工具主要的功能是翻譯、摘要,它不是通篇翻譯,也不是改寫作者的內容,只做摘要,長期累積起來的文件會相當可觀,就可以做成知識庫應用。人們通常在下載文件時,自己已經先篩選過資料了,也不是隨便下載,所以使用者自己就是守門員。 為什麼不用 Notebook LM 就好 當然也有很多人習慣把檔案抓下來後丟進各種AI工具,Notebook LM、各種AI Chatbot或是翻譯軟體,但我自己在使用後的心得是,因為資料量太多,Notebook LM的效能會很差,而各種AI Chatbot 在對話結束後,使用者要再找回對話記錄可能還要花時間找尋。那為什麼不平時就開始做知識庫呢?所以在翻譯、摘要的過程中,也是在建立自己的知識庫,存在某個資料夾,可以再利用各種工具來搭建。 我自己是使用 Obsidian 配合 Claudian Plugin 一起使用。在閱讀由LLM產出的摘要時,我一定會遇到無法理解的內容,就可以再使用Claudian進一步「討論」內容,或請它解釋。於是文件就不是只有文件,而是可互動性的內容,也不會只在電腦裡積灰塵。 製作「AI...

不是公司設在哪裡,是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誰:臺灣中小企業的跨境法遵現實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DPB)在2026年2月發布的刪除權調查報告,給我一個很難忽視的數字:他們聯合調查了將近8,000家企業,回應率不足一成。 這個數字不只是個資法遵落差的指標,它更像是一個訊號:當監管機關開始大規模橫向調查,沒有回應不代表豁免,代表的是還沒輪到你。 更讓我在意的,是這場調查背後的制度性涵義。EDPB首次明確將備份系統納入刪除義務範圍,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再把「刪除」當成一個資料庫指令的問題,而必須把它理解成一個系統架構問題。這一步看起來是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但它實際上開始觸碰AI系統設計的核心:一個以個人資料訓練的模型,要怎麼「刪除」某一筆資料的影響? 這正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討論的事:三個原本分開運作的監管領域——競爭法、資料保護、人工智慧監管——在近年間,已經開始彼此滲透,形成臺灣中小企業難以用過去的法遵邏輯應對的複合壓力。 競爭法:從行為合謀到架構審查 全球反壟斷執法在過去一年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而它的影響遠比多數企業意識到的更廣。 過去的競爭法問題大多有一個清楚的前提:企業之間是否彼此溝通、達成協議。現在這個前提正在鬆動。美國加州的反壟斷法在2026年1月修訂後,正式將「競爭對手共同使用同一定價演算法」納入審查範圍,即使業者之間沒有任何直接溝通,只要共享了同一套系統的輸出結果,就可能被認定為形成協同定價的制度環境。 這個轉變的理論基礎來自稍早的RealPage租金案:多家房東將非公開的即時租金資訊提交給同一平臺,平臺以演算法生成建議租金。法院的判斷是,不需要租東彼此達成共識,這個「共同使用同一個資訊中介」的架構本身,已經可能構成協同定價的條件。 紐約州對Instacart演算法定價機制的調查,和歐盟對Google AI內容抓取的反壟斷調查,都在同一個方向上進一步延伸。歐盟這個案子格外值得注意:Google被指控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以爬取網路出版商內容的方式訓練AI模型並生成搜尋摘要。這是競爭法第一次正面觸及AI訓練資料取得的合法性問題——從反壟斷法的角度,不是從著作權法。 對臺灣企業的直接影響在這裡:如果你的公司使用第三方定價工具、需求預測平臺或市場分析服務,你需要知道這些服務是否同時服務你的競爭對手,以及這些系統是如何處理競爭敏感資訊的。這不再是IT部門的採購決策,而是一個具有競爭法風險的經營選擇。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和英國《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