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颱風夜的溫泉行

天母夜景

  • 地點:山玥新館(連結)
  • 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東昇路68-15號
  • 旅館照片:照片連結(由旅館拍攝)
  • 搭車建議:捷運到新北投站再坐計程車上去
  • 上圖是兩年前拍的天母夜景。

據說每逢我想出去玩時都會遇到颳風下雨,繼2005年澎湖行 、墾丁行都遇到颱風,之後幾次規劃出門去玩的當天都遇到下大雨,這次也不例外,我在一周前計畫這周末要到烏來或北投過夜,才一個晚上而已,也能讓我遇到颱風。星期五的風雨不小,但比起目前外面的狀況而言算是正常,那天晚上大概十點回到家,趁著沒有風雨,袋子裡的東西換了,帶著《鐵塔上的少女》試讀本就出門了。

相較於烏來,北投會比較安全,所以我們坐著捷運往北投出發。依照網站的路線建議,我們在北投站搭計程車到山上,由於夜間加成,同時因為要到山上要多付30元,所以花了210元的計程車資。下了車,風雨不小,我們選擇的是夜湯方案,這間溫泉旅館很特別,有這樣的制度,讓客人在旅館裡待12個小時並收費,旺季時則是只能待10個小時。去年本有想去看看,但見到奇怪的10小時限制,實在提不起興趣,今年則是連燙頭髮的4小時都撥不出來,所以12個小時已經算長了。

旅館網站上列了7種湯屋,但要能夠看到景色就必須從「夜景湯屋」開始選擇。在我們之前有一對情侶也是冒著風雨入住,他們原本選擇蜜月湯屋,在聽到如果要看景色需要另外等級的房間時,就選擇了夜景湯屋,我們選的也是夜景湯屋,雖然我懷疑在大風雨或是霧氣氤氳中能看到什麼夜景。夜景湯屋就如他們網站上的這張照片(照片連結),只是得把中間的貴妃椅推到窗戶旁,桌子、椅子搬開再放上一張床,廁所在入門的地方,溫泉浴室(照片連結)則在房間照片中那面大窗之後。

設備大致上還算可以,旅館有提供基本的沐浴乳、乳液、洗髮精、潤絲精和基本的清潔用品,浴池和廁所也還算乾淨,除了第四台看不到HBO和AXN卻有不少成人頻道、床頭的閱讀燈被拔掉外,硬體設備還算能讓人接受。基於先前在烏來的經驗,所謂的按摩水柱出口很容易卡髒東西,如果使用它還會污染池水,所以只是泡在溫泉中,看著黑壓壓的窗外。果然,在霧氣氤氳的室內是看不太到什麼夜景的,開了抽風機,只是讓機器的聲音在浴室裡迴盪擾人,對於排除蒸氣是一點用處也沒有。我在房裡讀書休息時,不斷傳來隔壁房的談話聲,不知道是不是從浴室傳來的,總知嗡嗡嗡的,只能分別男聲、女聲。

以前去北投泡溫泉都是不過夜,所以都去貴子坑,貴子坑的泉質和一般北投、陽明山的泉質不同,但以前當學生時偶爾還是會去行義路上的溫泉餐廳泡湯或是有一年跨年是去陽明山泡湯。不知怎麼的,總覺得這幾年北投這些溫泉餐廳提供的溫泉水都被稀釋到不能再淡,昨天住的山玥是使用白磺泉,如果不是水中傳來的淡淡硫磺味,我會以為是烏來的碳酸氫納泉。

泡完澡後,我還是拿著小說不放,儘管眼睛已經快瞇成一條線,還是想把試讀本讀到一個段落才去睡。床和枕頭都很乾淨也很軟,有一種旅館專屬的洗潔劑的香氣,很棒的是他們提供了四粒枕頭,所以我在房間裡睡得十分安穩,沒有做什麼奇怪的夢,也不像我年初在墾丁是因為酒醉而不省人事,就只是放鬆心情去睡覺,儘管外頭還是風大雨大,關起溫泉浴室的門就什麼聲音都聽不見。

旅館在早上8點到9點間有提供早餐,但我整個人進入一種昏睡狀態,所以請偉展先去吃早餐,再幫我拿一份。後來迷迷糊糊間看到偉展拿著盤子走進房間,原來是服務人員幫我們整理在盤子上讓我們可以在房裡吃。早餐是中式的,有兩人份的稀飯、筍子、脆瓜、土豆麵筋三種罐頭醬菜、一小碟肉鬆和一碟炒高麗菜,吃起來也不差,反正我也沒很餓。

早餐在肚子裡消化後,我又跑去泡了一下溫泉,也提醒偉展要叫車。在浴室裡看著外頭的大風雨,我很擔心會沒有車可以叫,畢竟前晚要叫車上陽明山時,車行的電話都在忙線。果然,在我們Check out並請服務人員幫我們叫車,打了三家車行都叫不到車,於是小姐請我們等一等,也許風雨稍小就有車可以坐。我們做了一個不合理的要求,想回原本的住房去等,因為我實在不想楞在大廳裡,儘管小說還沒讀完,而旅館人員也很有人情味的讓我們回房間。過了約半小時,同樣也有客人要離開,於是我們四個人共乘一台車到新北投捷運站,這一趟下山是220元,但因為是共乘,所以平均起來一個人約55元。

中餐則是在新北投捷運站旁的鋤燒。偉展曾和公司同事去吃過不少好吃的料理,鋤燒是他們推薦的壽喜燒料理店之一。我還沒吃過所謂的壽喜燒,頂多在和民西門店吃過一次令我失望的壽喜燒,那次之後我覺得去和民只能點點小菜和喝點小酒比較合適。鋤燒的食材還不錯也頗健康,能吃到少見的菱角及多種青菜和菇類,有兩個缺點,一是我點的熱奶茶居然是給我一杯熱紅茶、一個奶油球和一個果糖,另一個缺點是沒有湯可以喝。壽喜燒是不喝醬料的,但對喜歡喝湯的我來說,沒有湯可以點是會讓我很失望的。不過他們提供的抹茶冰淇淋倒是幫他們加回一點分,雖說無法得知是哪家的冰淇淋,但在吃完壽喜燒後吃上一粒這麼一球帶著香氣的抹茶冰淇淋感覺也還不錯。

吃過午餐後,我們就頂著大風雨回家了,風雨很大,但有些人也很沒公德心,至於他們如何沒公德心就不寫了,免得破壞好心情。

偉展笑說,下次要是台灣缺水時,我再規劃出去玩,台灣就會下雨了。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法制追不上AI:缺乏台灣AI基本法子法,公務員使用生成式AI的五大風險

昨晚看新聞,現任台北市長拋出一個政策宣示:未來公務員將配給自動化的AI工具,讓台北市政更「前進」。台北市資訊局也已快速推出 CiviClaw,目標是 2027 年讓每位公務員都能無門檻使用 AI。 這樣的政策方向讓我感到憂心。長期觀測各國個資保護規範的我清楚知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至今仍是「籌備處」,尚未正式運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呼聲雖久,AI相關條款卻付之闕如;《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施行,但高風險AI認定標準的子法至今仍是空白。 有網路、有 IoT 不等於智慧城市,有 AI 當然也不等於智慧城市,應該重視制度能否承接工具帶來的責任。 歐盟已明確禁止業者使用 AI 推測員工或學生的心理狀態;美國聯邦政府要求採購 LLM 時廠商必須提交模型卡與資料卡;韓國 AI 基本法的子法早已配套生效。這些都是台灣政府在推動配給公務員 AI 之前,必須正視的制度差距。 以下我與大家分享長期觀測的內容,由AI協助整理資料: 歐盟:從禁令到揭露義務的多層規制體系 歐盟的AI治理框架是由多部法律疊加起來的立體架構,最底層是2018年施行的 GDPR,處理的是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使用的基礎規則,再來疊是2024年生效的《人工智慧法》(EU AI Act,下稱 AI 法),建立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AI系統,從禁止使用到高強度監管、再到一般透明度義務,形成不同層次。最新的一層則是仍在立法程序中、但主要架構已確立的 Digital Omnibus ,試圖修補 AI 法與 GDPR 之間的規範衝突。 AI 法第50條是最直接影響生成式AI服務的條款,自2026年8月2日起全面適用。根據這條規定,凡是讓使用者與AI系統互動的業者,必須主動告知對方「正在與 AI 互動」,而不能讓人誤以為面對的是真人。AI生成的文字、影像、音訊等內容,還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使平台與監管機關得以溯源辨識。與此同時,AI法第14條要求高風險AI系統必須設計成「可由自然人有效監控」的形式,確保機器的決策不會在缺乏人工審核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當事人。 AI法所稱的「高風險 AI 」,涵蓋的場景比一般想像的廣。依該法附件三列舉,生物辨識系統、關鍵基礎設施管理、教育與職業篩選、就業與人員管理、信貸與社會福利申請審核、執法、移民邊境管制,以及司法審判輔助,都在高風險範疇之內。這些場景的業者必須進...

停不下來的更新

一直更新Blog的版型,我必須承認是一件很無聊的事,不過這次除了版型的更動外,連分類和文章內文也做了變動。 先說分類吧!在Blogger叫做Label,不過,Blogger在分類上有一些bugs,只能使用英文,以前這裡的分類大多都是中文分類,結果在link上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亂碼,所以我把它改成英文,同時細分一些項目,把出版的文章和一些教學的文章分開來,雖然已經很久沒寫新的,不過既然放上來就做個分類。然而就在新舊label移轉之後,發現中文的label還會存在,而且還會出現莫名奇妙的幽靈數字,Blogger知道這是個bug,不過似乎一直沒有修復的跡象。所以在分類上就出現了如右圖一般的情況,在英文標籤裡會有文章,但是在中文標籤裡是沒有文章出現的,但奇怪的是,有些中文標籤已經不見了,然而在Beauty-Beta這個部落格裡,我也做了分類上的變動,由於以前用英文開頭的Label,所以在label的變動上倒是不用擔心會有這樣的情況。 再來是文章的內容,把以前的文章重新分類,標題前面的一些全形符號或是分類刪掉,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我會留著,例如壹陸壹,因為在label裡為了統一,我留著原本的E61,但人家的店名是壹陸壹,所以留下文章標題前面的中文分類,另外像是Entertainment項目裡,可能有音樂,可能有電影,就會在前面留下中文分類。 前簡單的CSS和HTML改成現在的XML,這無疑是讓我們再多學些東西,能有時間鑽研當然是好事,可是轉換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改,當然多半也是因為懶,到現在也是拿別人做好的版型去改配色而已,所以像裡面的設定、安裝的widget和analytics的javascript都要一個一個重新裝,上個星期幾乎每天都弄到天亮才睡,只為了整理這個blog。也因為之前在blog裡放了technorati的分類,所以還要修改以前的文章,把它們加入technorati,還有裡面的語法要更改,所以這個星期甚至下個星期都會一直收到這裡的更新訊息,對於不斷收到訊息干擾的朋友們,在這裡說聲抱歉。 在版面上因為blogger系統在feed接受上的更新,所以還有四個東西沒加進去,分別是最近的文章(Recent Post)、Comments(目前是用別人寫的widget)還有GVO的feed訂閱顯示、Beauty-Beta的訂閱顯示也都還沒放上去。 在Feed訂閱上,以前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