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關於「.io 」域名的故事

Photo by Joey Csunyo on Unsplash

常會看到不同的頂級域名(Top-level domain,簡稱 TLD),從古老的通用頂級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簡稱 gTLD)名:
  • .com:商業相關
  • .edu:教育相關
  • .gov:政府相關(但美國則沒有.gov.us 或 .com.us 哦!)
  • .net:網路相關
  • .mil:軍事相關
  • .org:不屬上述的組織使用
到現在還有 .cc、.io這些常見的TLD「.io 」域名會讓人聯想 Input/Output,電腦輸入/輸出會記為「 I/O」,自1997年9月16日開放註冊,所以多是資訊相關從業人員會申請的 TLD 之一。
    然而「.io 」,是屬於查戈斯群島的 TLD,但目前查戈斯群島仍存有主權爭議。模里西斯聲稱其擁有該群島的主權,而英國則在 1965 到 1973 年間「遷移 」島上的居民,並擁有 「.io 」 的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 (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簡稱 ccTLD)的註冊權。

    在網際網路號碼分配局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簡稱 IANA) 中關於「.io 」的資訊:頁面

    在 Google 廣告的目標設定裡,「.io 」是屬於gTLD,而不是 ccTLD,也就是當你的廣告目標是設定在 「.io 」的使用者時,可能不是位於該區域的網路使用者(.io 本來是 ccTLD),而是網路上有使用「.io 」或是常瀏覽使用「.io 」域名的網路使用者之類的。對於查戈斯群島上的居民,也許會有心理觀感不佳的感受,畢竟本來是被認定為國家,到不被認定為國家;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販售「.io 」gTLD 可以為成該區域的收入。隨手查了一下,目前「.io 」的註冊總量為 453,015個,應該也會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於是我想到台灣的原住民,如果想要申請自己的頂級域名,如達悟族可能會申請「.tao」、阿美族可能會想申請「.amis」,但向 ICANN 申請 gTLD可能至少要準備一筆龐大的費用,還有營運計畫。但在這之前:

    1. 有意願去申請這樣的頂級域名嗎?還是覺得不需要?
    2. 如果有意願申請,誰可以代表不同族群去申請這樣的通用頂級域名?台灣政府嗎?還是各族的領袖?
    3. 如果有這麼一筆費用(含營運銷售可能至少一年一百萬美金),各個族群會想申請 gTLD 還是做其他用途?
    所以網路治理與國家主權、地理、政治有著極深的關連,但在網際網路剛開始時,沒有人想到會牽涉到國家與地域主權,也沒想過簡單的縮寫字也可以代表一個國家,這些就是網路治理論壇裡會討論相關議題了。

    gTLD 在網路行銷上的應用與爭議

    台灣很喜歡談網路行銷,從現實世界的車體廣告、電視廣告、紙本媒體廣告…到網站內容行銷、搜尋引擎排名的各種奇技淫巧、社群媒體的廣告投放,卻鮮少人想到通用頂級域名 gTLD 的重要性。

    除了前述我們常看到的 gTLD 外,近年來 ICANN 也開放了許多 New gTLD 供網路註冊機構來申請。除了 .io、.cc 這樣的域名有著國家主權爭議的議題外,另外像台灣的 .taipeiIANA 的資料庫中顯示是由台北市政府的某個職員所註冊登記的。所以我們會看到台北市政府的網址是 https://www.gov.taipei/,相關部會的域名都改為 .taipei ,同時台北市政府也鼓勵大家申請這樣的資源( https://www.hi.taipei/),目前 .taipei 的註冊量是 2,217 個。不過大家好像也沒想過,申請了 .taipei 後,在做廣告投放是否會有影響,及使用 .taipei 是否能代表什麼 (它畢竟不是 ccTLD),或是不清楚 .taipei 會對廣告投放產生的效用是什麼。我們僅能得知 .taipei 好像可以強調地域位置,有點像在宣告「我是台北人,我驕傲」,但好像又說不出有什麼正面影響,比較類似在將「台北」塑造為一個品牌,但這樣的品牌能否為使用者加分,可能還需要觀察。

    ICANN 也鼓勵品牌來申請 TLD ,稱為 Brand TLD,屬於 New gTLD 計畫,例如 .taobao.alibaba.sony,還有最後撤銷的 .htc,如果公司需要強調品牌形象與經營品牌,申請一個 Brand TLD ,列為固定的行銷預算可能在未來會是必要的支出。

    有些 gTLD 可能就會有一些與職業、行業相關的爭議,例如:
    • alibaba,目前是由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所註冊,但我們也清楚阿里巴巴是一個中東國家的故事,主角阿里巴巴並不是中國人。
    • .bank 和 .insurance 是由 fTLD Registry Services, LLC 註冊,一個由銀行、金融服務保險公司所組成的聯盟所營運的單位,但 .finance 卻被其他單位註冊走了。
    • .coffee、.pizza 由 Binky Moon, LLC 所管理,並不是一家賣甜甜圈或是賣咖啡的廠商或什麼協會。
    • .hotels 和 .booking 目前是由 booking.com 所註冊,而不是由什麼跨國的旅遊協會所註冊,也不是飯店業者組成聯盟去註冊。
    • .hr 由克羅地亞學術和研究網路( Croatian Academic and Research Network,簡稱CARNET) 所管理,屬於克羅地亞共和國的 ccTLD,但我們也很清楚 HR 是 Human Resource 的縮寫。
    • .kiwi 不是指紐西蘭奇異果也不是紐西蘭的國鳥,而是一個通用域名
    林林總總的列了這些,也是想提醒大家,gTLD 除了可以作為品牌識別外,它已經是一個行銷戰場,在更多時候,也許會討論到由誰來申請可以代表產業的 TLD,例如 .bank 或 .insurance 就由相關的單位聯合組成一個單位去申請,而.coffee、.pizza 卻沒有類似的機構去申請註冊。
      台灣的網路行銷公司在這域名這一塊的著墨一直都不多,也許在過度依賴社群網站、即時通訊的行銷方式,卻從沒想過將域名申請做為行銷成本的支出之一,也沒想過使用正確的域名是否能提升網路行銷精準度的情境。

      我注意到一些區塊鏈應用相關的公司,他們的域名都不約而同的使用了 .network 或 .net ,此舉也是告訴網路使用者,他們的野心是建立一個網路,而不是只有商業(.com)而已:
      順便也查了一下常見的「.cc」的註冊量為 691,562 個。「.cc」是澳洲海外領地科科斯(基林)群島Cocos (Keeling) Islands,的 ccTLD,在2000年時由 eNIC購得。

      相關文章:關於 .amazon 和 .cat 域名爭議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因為日常事務,我遇到網路詐騙了

      在各位閱讀我的個人被詐騙經驗前,請看一下內政部警政署的 打詐儀表板 網站,了解一下台灣每天有多少人被網路詐騙,各種網路詐騙的手法,好好保護自己,希望不會有人再被詐騙。 為什麼沒有洗滌貼身衣物的小家電? 台灣的女性多少都有被教導貼身衣物要與一般日常衣物分開洗滌的觀念,且不要與襪子一起洗,加上女性貼身衣物的材質也不適合洗衣機洗,所以多數女性在洗澡時會順手洗滌自己的貼身衣物。因為浴室空間有限,所以我也是拿個小板凳、洗臉盆、洗衣板,在小小的空間內把貼身衣物洗乾淨。隨著年齡增長,我開始覺得這是一種負擔,甚至遇到出差過夜時,晚上會累到沒力氣洗貼身衣物,帶回來洗,就更疲倦。 有時候在居住的地方,是公用的洗澡間,更不好意思拿著裝著貼身衣物的洗臉盆在洗手台洗衣服,如果在公共淋浴間裡洗衣服,還要注意自己是否占用其他人使用浴室的時間。 所以長期都在注意有無這種小家電,我相信它有需求存在,例如寶寶的口水巾、衣服,就不適合與大人的衣服襪子一起洗,但寶寶的衣服都小小的,就像女性的貼身衣物的布料也沒有太多,全丟進洗衣機裡,又十分浪費水。 不幸的是,大多數這種專門洗滌貼身衣物的機器都來自中國,而且台灣似乎都覺得反正手洗就好了。那有人算過手洗一套貼身衣物要花多少時間嗎?一個家長還要再手洗嬰兒衣物的時間要花多少?這個需求存在,卻沒有人想要做這一塊。或者,消費者得冒險去買中國的產品。 一個冠上台灣品牌合作的迷你洗衣機吸引我的眼光 我覺得不用 Facebook 是人生最棒的決定,但我仍使用 Twitter、Instagram 與 WhatsApp, 用Instagram連結植物社群,Twitter 與 WhatsApp是連結網路治理社群與國外的朋友。其他通訊軟體如 Signal、Telegram,我都有使用。 今年 5 月是我個人意外忙碌的月份,需要台北台南兩地跑,所以迫切的需要一台方便的清潔小家電來節省我更多的時間,於是我睡前滑手機時,在 Instagram 上看到所謂「玉如阿姨與東元家電TECO」合作的迷你洗衣機,我還轉發給朋友,想到這個東西的人很厲害,因為它就把果汁機裡的刀片拿掉就好了。 因為是睡前,所以沒有想太多再去查證,更何況它的價格還算合理,且是貨到付款,不用先匯款,所以我就下單,填寫收件資料後就去睡了,雖一讓我感到奇怪的是,它不需要填寫電子信箱位置,它只要收件人姓名、電話、超商店名即可。 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自國際AI治理政策發展概況,反思台灣AI政策發展階段

      這陣子試著把重心挪到其他非網路世界,讓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維護自己的健康,且在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舉辦期間,也只參與自己有興趣的線上會議。然而在整個上半年,我在工作中所觀察到全球AI治理政策及法規發展,都顯示台灣相關立法進度延宕。 台灣政府的立法習慣是先觀察其他國家怎麼做、已經實行相關政策的後續發展成果優劣,再從這些經驗中快速學習。 我看到幾個國家都在往前一直跑,台灣內部的政治因素影響,台灣國發會終於推出「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草案,不是關係人所以看不到內容),新聞稿中也放很多的關鍵字,如量子電腦、資料治理、智慧XX等談了很多年的東西,再放到一個新瓶子裡,同事形容的很好:「目前因為不知道詳細內容,希望不會是新瓶裝舊酒」。 我讀了行政院在7月3日的新聞稿,腦袋裡浮出的是幾年前智慧國家簡報中的那幾個從平面上長出來的汽球。 快速掃瞄歐盟、英國、美國及日本的相關法案,及民間合作 我在這兩個月觀察到英國、日本、韓國、歐盟、美國,不論是在資料治理或是AI治理上的進度非常快。由於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讀法規內容,所以我簡列事件如下,有興趣者可以再去找相關資料,已通過的法案都已經公告在網站上,可以自己再去看: 歐盟在 7 月 10 日通過「人工智慧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將於 8 月 2 日實施,內容包括透明度、著作權及安全/保障(Safe and Security)的規範,以補足 《人工智慧法》,之後也會有相關的指南,形成完整的治理配套措施。自願簽署的企業就表示也自主遵守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也會有遵法上的確定性,降低不確定性的成本。不願簽署的企業也有其他遵法的方式,只是不確定性的風險比較高。 英國通過資料法案,這就不再多贅述。 日本在今年3月更新《企業人工智慧指南》,增加新風險和問責需求,在 6月時通過《促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與利用的法案》,目的是打造AI友善的國家。 美國目前仍缺乏聯邦等級的資料保護法案,但各州都有非常嚴格的資料保護法案。除了資料治理法案外,各州也有提出管制人工智慧的法案,而德州州長在6月就簽署該州的《德州負責任的人工智慧治理法案》(Texas Responsible AI Governance Act,TRIGA),管制對象包括人工智慧系統的開發者與部署者及政府實體。 當台灣民間開始覺察《數位中介服務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