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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om Online 年會參與分享到國際會議參與心得(2)

FOC 的31個成員國國旗


  • Tackling Online Disinformation

    這一場討論的主題是如何應對網路上的不實資訊。不實資訊在各國都造成困擾,也讓各國政府疲於奔命,希望能做事實查核並公布,但又不希望讓民眾覺得政府在監控他們的言行。

    主持人在開場時談到 FOC 在2018年柏林年會時,對於不實資訊處理方式的聯合聲明外,也談到不實資訊對於社會氛圍的威脅,也是造成人民互相對立的原因之一。

    主講人之一的媒體記者談到他在2020台灣總統大選時,與台灣的團隊一起工作過(之後確認是該媒體在台灣的分支,而非台灣的事實查核中心),也知道選舉是十分容易操弄不實資訊的實際。如同在2018年 FO 柏林年會時,ICANN 被要求查核不實資訊,但ICANN 明確的表示他們只負責域名,並不負責內容審查,所以各國事實查核的部份,還是由各國政府或是民間單位自己處理。例如 Africa Check 這個單位,他們是屬於非洲國家聯盟,所以該組織在不同國家都有成員查核不實資訊,並要求散發不實資訊的單位更改為正確資訊。

    這引發了我的疑問,於是在會後向主講人請益。如果不實資訊是在捏造流言、製造社會對立,但緊迫盯人的查核制度是否也是把一件事情以二分法「對」與「錯」,這不也是造成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對立嗎?

    該主講人也了解這種情況不能以二分法的「對」與「錯」來描述,但對於一般網路使用者在使用網路、看到資訊時,很容易就會遇到文字遊戲,造成把資訊的判讀簡化為「對」與「錯」,就算台灣的實事查核中心或是各種即時通訊的機器人都投入了事實查核作業,但有些意識型態問題也較難在短時間內化解。這也是自2018柏林年會時不斷提到的需要提升每個人的資訊素養,不能太過單一的資訊來源,這樣會更容易被操弄。

  • Human Rights Impacts of Cybersecurity Laws, practice and policies.

    這是 7 日早上的四場座談會的其中一場。其實這四場座談會裡,除了這場人權對於網路安全法律的影響外,另外有許多有趣的主題,例如資料保護與數位身份辨識、社群網站與兒少保護及全球網路治理的建構。

    在這場人權對網路安全法律的影響座談會裡,提到了在 2017 年協助翻譯的「關於以人權為基礎的網路安全建議」(Recommendations for human rights based approaches to cybersecurity)及在2016年時,由荷蘭、愛沙尼亞政府所提出的聯合聲明,在此年會裡,除了同樣基於人權基礎外,並再次進行更新。同時在這場座談會裡也提到了,很多關於實踐的案例,層級都還不夠高,可能也因為不同國家還是需要一個共同標準。於是主持人在會議中重申了13條「關於以人權為基礎的網絡安全建議」,同時也提到對FOC的影響層級應該要更高,但還是以「人」為中心來建立網路安全法律與政策。

    在會議中也提到有許多不同的組織、專家用不同的文字在討論同樣的議題,但卻可能因為角度的不同,例如政府角度、業者角度、開發人員的角度不同,各自行成為封閉的群體。愛沙尼亞的代表就提到了自身利用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機制,讓溝通的過程透明且公開,突破與連結不同的群體,讓每個不同的電信提供商能讓愛沙尼亞的人民在國境內能使用快速又穩定的WiFi,但又不會讓電信商一毛錢都賺不到。

    會中也討論到如何「訓練專家」。對於一般人民來說,是要讓他們有基本的網路安全意識、懂得保護自己,但對於專家來說,他們可能需要連結不同的Silos,藉由政府提供的資料、公開的資料、研究計畫或是由政府資助研究計畫,讓這些專家們可以互相交流與找到共識,畢竟都是有共同的目標,但可能因為不同角度與立場,較難達成共識,也難以討論出可行的方案。

哪裡討論網路政策的最適場域?如何連結不同的群體?

因為中間有許多和其他人交流的機會,例如在會議裡都會看到可愛的青蛙,原來是爭求數位權利的吉祥物,同時也和其他人聊到,有沒有參與過其他網路治理議題相關的會議?例如聯合國 IGF 或是 RightsCon 或是ICANN的會議?

有一位參與者的意見讓我印象深刻,在參與過聯合國 IGF 、RightsCon 及幾次的 FO 年會後,這位參與者希望能參與 ICANN 會議,但每次在寫會議補助金申請時,卻總是申請不到會議機票與住宿的補助。我問他在親身參與的經驗裡,為什麼會想參與 ICANN 會議而不是繼續參與聯合國 IGF?這位參與者說,如果只是參與聯合國 IGF 但沒有任何提案的話,整天在那裡也只是浪費時間,他也無法外出,而有些議題的討論過程只是無意義也沒有交集的各自闡述,沒有辦法有實質的建議。而在他的認知裡,ICANN 則是全球網路政策的討論場域,所以更希望能參與 ICANN 會議。

我回憶自己參與 APrIGF、TWIGF 與聯合國 IGF 的經驗,IGF的確很容易因為國情文化不同,如果會議主持人的凝聚力不夠又或是只是為了提案而提案的話,的確很容易淪為各自表述而無交集的議程;但 ICANN 會議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參與,因為需要了解各場次網路政策討論案的前因、歷史,不然很有可能被台上的主持人或專家當眾要求提問者把過去的討論案讀熟;APNIC 每年兩次的政策討論會議,如果參與者不了解原本 APNIC 的網路政策又非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又或是對於電信、網路通訊相關基礎設施高壓管制或是由軍方在管制的國家,一般人也很難參與政策建議或修改的討論。這些都是為什麼在IGF的場域裡,會有更多研究人員、人權團體、倡議人員參與的原因,相較於關鍵網路基礎設施的議題,其他在網路應用層發生的事情都是顯而易見、也更容易讓所有網路服務的使用者們提供意見,而不是只有營運商、法律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所討論的場域。

另一位 FO年會的參與者則提到,由於像 APNIC 會議裡,總是有大量的技術人員或是難以了解的網路基礎架構的知識,加上其專業並不在這些技術領域,所以覺得參與這樣的會議,會讓他覺得在浪費自己的時間。

這些都呼應了就算不同領域的專家在討論相關政策、議題的共同場合,不同的專家在彼此之間還是形成各個不同的小群體,有的因為區域文化相近而容易聚在一起,有的則因為國家對網路管制程度不同而很難交流,有的則是政府人員不願意採納民間團體的意見而一意孤行,在亞太地區就已很難達成共識,如果全球都要達到一致的目標,難度真的頗高,但努力突破隔閡也是不同平台成立的共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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