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聯合國電子商務週會議中關於資料自決權的討論


這一週是聯合國電子商務週的會議,主題是Data and Digitalization for Development。時間是4月25日至29日,這次是混合型會議,實際地點在日內瓦聯合國總部。但就算是線上會議,在亞太地區的時區(台灣是 UTC+8)也是下午四點開始到晚上十二點,要跟會議其實是蠻累的。也不建議再回頭看錄影,因為會浪費更多時間,加上聯合國電子商務週的討論很多都是高度理想化的。

外交基金會(Diplo Foundation)每天會替大家整理相關的重點,可以參考他們的頁面,也提醒大家可以參考:Promotion of trustworthy data spaces and digital self-determination。就不需要那麼累去跟會議。不過昨天有一場討論是關於「資料自決權」(Data self-determination),這在台灣比較少被討論,多數的討論會停留在「資料主權」(Data Sovereignty)和「資料在地化」(Data Localization)。

不討論「資料自決權」的原因很多,企業不會希望政府做出規定,政府可能也擔心如果人民討論起資料自決權,在法治教育不是那麼足夠的社會,會在行政上出現很多麻煩。歐盟的資料保護法GDPR,大多數人會想到GDPR第17條的被遺忘權,但其實很少人再進一步想關於資料自決權。

國際網路競爭網絡(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etwork ,ICN)和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CMA)都有發現這點,網路企業會因為網路效應、規模經濟,用一些手段提高消費者的轉換成本、學習成本,讓消費者必須被綁在自己的服務平台上,例如,穿戴式裝置,各位手上的智慧手錶。Fitbit 的使用者如果想要更換其他品牌的智慧手錶,可否把資料從 Fitbit攜出,和 Garmin 或是 Huawei、Samsung、Apple watch 上使用?很難,非常難用。這樣的議題大家可能會想到歐盟最近通過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簡稱 DMA)、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簡稱 DSA)主要還是限制平台的行為、資料的使用,若是關於資料的治理政策還要自歐盟要達成的目標、還有其資料治理相關的法規,如歐洲議會在今年4月所通過的 Data Governance Act (簡稱 DGA)和 Data Act 的提案。

去年在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Milton Mueller 教授在會議中提醒大家,資料自決權和資料在地化是完全相反的兩件事。資料自決權是將使用資料的權利反還給資料主體,但資料在地化就會談到像中國那樣以防火牆把資料鎖在自己的國家,又更進一步的會討論到數位主權(Digital Sovereignty)和資料主權(Data Sovereignty)。

也因為 DMA 和 DSA 陸續通過,而這些其實是與競爭法相關,Milton Mueller 教授也在 Twitter 上提醒大家:

People need to start applying the same critical scrutiny to proposed antitrust interventions that they apply to the actions of dominant firms themselves

Governments cannot just command "there shall be more competition" and expect that to happen with no adverse effects

如果我們不能全面的去看歐盟的目標與策略,僅跟著其立法腳步討論與立法,討論 DMA、DSA對平台的限制或言論的言制,不全面的去看整體市場競爭與發展,也只是治標不治本的事,也只會把自己侷限在點,而不能綜觀全面。

稍微注意歐盟競爭法發展和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對這些科技巨頭們的處理手段,就會發現這些議題是高度相關,而不是只有網路治理議題,已經擴展到經濟發展與競爭、供應鏈的整合與市場的界定等議題,如果沒有明確的界定市場和要討論的題目,你很可能不知道自己參與討論的目的是什麼,只是跟著打糊塗戰和浪費時間而已,這也是我這兩年常感到迷惑的原因。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觀察台灣 AI 政策與職場新挑戰

前言 這篇文章想和大家分享我對台灣 AI 政策的一些觀察。未來我還會整理其他國家的案例做比較。不過先提醒大家:這篇的資訊量不算太低,文章提及一些日常生活中不常接觸的政府計畫名稱、大筆預算金額與目標數字,乍看之下會讓人覺得很抽象。 對我來說,這些數字背後傳達的訊號很清楚──台灣政府確實願意投入大量資源在 AI 的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訓。問題是,這些投資如何真正走到民眾與企業身邊?如何讓公司知道「資源在哪裡」、讓人才看見「機會在哪裡」?這條「最後一哩路」會決定政策成效,也才是和你我最相關的地方。 為了解台灣就業市場的實際需求,我偶爾會瀏覽人力銀行網站。有次看到某家公司在招聘條件中特別要求面試者在面試時分享「自己使用過哪些 AI 工具,以及如何使用」。這讓我注意到:AI 已經被視為職場的基本能力。 在日常生活中,AI 已廣泛應用於工作與個人任務。雖然部分單位仍不鼓勵員工使用,但只要有清楚的界限與正確的態度,AI 工具能有效減少重複性工作,把精力留給更有價值的任務。想像在學校寫報告,老師要求必須說明 AI 工具是怎麼幫上忙的;或在公司加班時,主管要求用 AI 快速整理資料。這些情境都不再是未來,而是現在。 我撰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有二。首先,是因為參加 Anthropic 的 AI Fluency for Students 課程,課程內提到的 4D 概念對學生、新鮮人乃至現在於職場受到 AI 衝擊的世代都很有幫助。如果我是面試官,我會希望求職者能理解並應用這些觀念。其次,是我長期關注各國 AI 政策,想藉此分享觀察成果。這些分析大多是透過 AI 工具分析政府公開資料而得,也讓我更相信 AI 是研究工作人員的得力助手。  以技術與產業發展為核心的台灣AI政策 台灣的 AI 政策並不算落後。除了大家熟知的 DIGI+,政府陸續推動了「臺灣 AI 行動計畫」(2018–2021)以及「臺灣 AI 行動計畫 2.0」(2023–2026)。政策重點主要在產業發展與人才培育。 從預算來看,2025 年度 AI 行動計畫 2.0 編列經費最多的前三個部會為:經濟部、國科會與數位發展部;2026 年(115 年度)未核定的預算書顯示,數發部、經濟部與國科會仍是主要資源分配單位。大部分經費用於應用與普及,例如開發 AI 便利工具、藥物開發驗證平台等。 產業發展 台灣經濟結構仍以製造業為主...

如果這個地方不叫壹陸壹

在一個要求創意的年代,因為教育及整體社會風氣的因素,抄襲的事情層出不窮。睡前看到淡水的 有河book 貼了一份公告,起因是中國的拉薩也出現了一間有河book,不止店名抄襲,連文案、商標都直接拿去用。看來除了在3C產品有山寨、雞蛋等民生用品也有山寨,他們的人文也開始 山寨 而這讓我想到另一件事。 如果你去Google台灣的北中南都有店家取名接近陸壹,甚至直接把店名取得一模一樣再去增添文字,又或是進行商業登記。 個人猜測,這些店主人有八成都有去過陸壹吧? 如果壹陸壹不叫壹陸壹呢? 它還是那家會讓我著迷,有家的氛圍的小店。

陽光和蓮花的回憶--插曲

在惡夢連連之後,貨運送來一箱冷凍,送貨運的 叔叔 看我睡眼惺忪,再三提醒我:「要馬上冰起來哦!」洗臉以保持清醒拿刀子拆箱不會割到自己的手。 原來是爸爸在台南的同事寄來的十二塊破朴子餅和四袋蓮子。破朴子餅沒弄熱看起來濕答答,賣相不佳,所以不拍了,拍蓮子和凌晨我弄好的藕粉: 蓮子分為兩個品種,照片裡的是長型的蓮子,吃起來比較Q,有點彈性,拿來煮甜湯或是排骨湯都很好吃;圓型的蓮子口感比較鬆軟,適合燉排骨湯幫大人小孩補營養。照片中處理的方式,也可算用心處理了,現在鄉下大概也只剩老人家和外籍新娘願意處理吧? 上圖是還沒有煮熟的藕粉。 上圖是加了黑糖煮好冰涼的藕粉,不過我是用快速煮法,黑糖加的不夠多,不甜也不香。 上圖就是破朴子餅囉!媽媽試吃後覺得單吃也很好吃,而且一次要吃兩塊才夠味。 隨選歷史閱讀: Powered by Stuff-a-Blog Tags: diary , child hood , 藕粉 , 蓮子 , 白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