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讀《時代的噪音》

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所著的《時代的噪音》(The Noise of Time)是以蘇聯體制時期的作曲家蕭士塔高維契(Dmitriy Dmitrievich Shostakovich)的視角,從自己出生時的命名、年輕時因為政治因素,過著每晚心驚膽顫的生活,到年老變成自己厭惡的樣子。書裡描寫了一個藝術家在創作時需要考量政治因素,因為這些作品需要經過審查,通過審查的作品才能公開表演。

我對20世紀的古典樂作曲者不熟悉,更不用說蘇聯體制時期的樂曲及音樂家的一生。這是一本值得現代未經歷過共產主義、戒嚴年代的年輕人閱讀的書籍,這本書講得不只是蕭士塔高維契或是共產主義國家對藝術發展的影響,而是講權力對藝術與人生的干預。從蕭士塔高維契出生時的命名,他的父親為他取了名字,卻被教會要求改名,到自己的情人、婚姻的對象、說話交往的對象,成為蘇聯對外宣傳的代表,「權力」都是影響他在政治上的聲譽或是創作的因素。

如果藝術家跟人類的靈魂無關,那藝術家還能做什麼?除非藝術家只想成為裝飾,或只是權貴的走狗。

我在大學最後一年修了一門課,課程中的幾個章節是簡介馬克思主義與其經濟理論,馬克司主義敘述與內容是一個看似理想化的經濟學。資本主義走到現在也許造成整個社會呈現兩極化,但不可否認資本主義提供激勵,提供誘因讓人參與經濟活動,成為生產要素。馬克思主義對於理想化、想改變世界,少經世事的學生是很迷人的,也能觸及勞動階級參與改革社會。

一位醫生曾與我聊到馬克思主義帶給社會的影響,醫生轉述一篇文章的內容,該篇文章的作者認為馬克思主義試圖藉由知識分子帶領容易服從的勞動階層,發動革命以改革社會。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的歷史,就是近代清楚明確的案例。毛澤東是當時的知識分子,許多知識分子跟著他,操弄著相對知識缺乏的農民、勞動階層,與過度理想化的學生與青少年,發動革命反抗蔣介石,在1949年把中國國民黨趕到台灣來。但如果馬克思主義真的這麼好,那我們可以看看那些曾經實施馬克思主義政權的人民們過得是什麼樣的生活--中國曾經歷過十分艱辛的時代,直到鄧小平在晚年的開放,改變中國的經濟發展。

書中談到蕭士塔高維契回憶自己的一生與生活的共產主義年代,作者以這段文字描述共產主義:

它給了你夢想,再給你夢魘,而它讓所有人--不論大人小孩都感到恐懼。

台灣的戒嚴時期就與書中描寫的狀態一致,由中國國民黨統治的台灣,台灣人永遠沒有發表意見的空間。如果有人檢舉你拿了什麼文宣、與什麼可疑人士交談,你與你的家人將天人永隔,甚至殃及全家性命。那個年代的台灣,連「姓」什麼、是否來自於中國,都決定一個人的一生與發展。

曾經活在戒嚴時代末期的自己,在讀這本書最後部分時,周遭有人使用手機播放著中國口音的影音,也記起有次搭計程車,車上的小螢幕播放著傳播中國政治思想,類似惠台政策的宣傳。這些都讓我很驚訝--在我小時候會讓人與家人分離,看不到明日太陽的行為,在現代的台灣都沒有關係了。更不用說,還有不少在解嚴時代成長的網紅們到中國協助中國政府宣傳,完全無視台灣法令。

 不在共產國家生活,要當個共產主義者實在太簡單了!

經歷過戒嚴時期台灣人應該都能感同身受書中主角曾經歷過的恐懼,任何公開傳播的電影、戲劇、歌曲、文章、語言都必須經過審查,政治權力干擾藝術發展與文化傳承,只要小學生在作文裡寫著「反攻大陸、統一中國、解救中國同胞」或是提到蔣委員長的豐功偉業,那一篇再怎麼胡說八道的作文都能取得高分。

身為戒嚴時代末期的人,讀到書中的蕭士塔高維契進入老年,不斷思考自己的人生與權力如何介入自己的創作與人生時,不斷的觸動自己的神經,已進入中年的自己,正在看到自己將成為自己最不願意成為的那個樣子,總是有家人與朋友不時提醒我在寫文章、在社群發表意見時要注意立場與用字遣辭,避免日後去哪個國家卻因政治問題而回不了台灣,事實上,每每出入香港海關時,海關人員檢視我的護照,問我姓名時,總令我心生畏懼,如同書中年輕的音樂家面臨著要與家人分離的恐懼。

書中的音樂家隨著年歲增長,把政治與權力的干預視為時代的噪音,而我對於在台灣或不在中國生活的人願意為中國政府宣傳,或是不分青紅皂白支持中國國民黨的人民感到啼笑皆非。


凌晨寫完這篇,我不斷回想作者在書說寫道:

三種東西可以摧毀靈魂:別人對你做的事、別人逼你做的事,還有你自己選擇去做的事。三種裡只要一種就足夠了。

書中的音樂家不斷的讓自己與權力妥協,他選擇了妥協,但也在良心、道德與政治間拉扯,於是晚年的音樂家鬱鬱寡歡,甚至出現憂鬱的症狀。我們的人生也是如此,不斷的拉扯、掙扎,最後妥協,到老年時活成自己年輕時最鄙視的樣子。

或許這就是人生為我們安排的悲劇之一:人的宿命就是年老時活成年輕時最鄙視的樣子。

這段話呼應作者的另一本書《回憶的餘燼》(The Sense of an Ending),我在讀完《時代的噪音》前就讀完《回憶的餘燼》,也租了線上影片來看,也許改天再來寫讀後感。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讀歐盟「數位服務法」和「數位市場法」草案心得

在 3 月 24 日時參與了 台灣網路講堂 所舉辦的 活動 ,這個活動是以在台灣較知名的美國 Parler 案為題,來討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 (Digital Market Act. 簡稱 DMA ) 對於「守門人」(Gatekeeper) 平台的管制,並邀請了從競爭法、經濟學、公平會、傳播及科技法律不同角度的講者來討論這個議題。 受限於時間,講者們只能把不同角度的重點讓參與者了解,事後再看 DMA 時,才了解並不是只有單純只對守門人做規範,而是從整個歐盟打算將會員國打造成「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的整個脈絡,並從其發展資料經濟 (Data Economic)所發展不同階段的相關政策、指令與法律,而主管 (也是當天活動的引言人) 也提醒,還可以自歐盟在 2018 年 5 月正式執行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 觀察,歐盟當局不是只有外表看到的禁止、設限,更重要的,它是希望藉由明確的「法遵」 (Compliance) 要求,建立一個健全、具有發展與競爭機會的數位經濟市場。 這些法遵要求不論是對歐盟會員國境內發展數位服務的廠商、中小企業、不同規模的平台,到跨國企業進入歐盟市場發展,除了要面臨相關的市場調查外,也同樣要遵守。 如果無法看整個歐盟的數位單一市場發展,應該要了解 DMA 其實是「The Digital Services Act package」的法案之一,另一個則是「數位服務法」 (Digital Service Act. 簡稱 DSA ) ,DSA 規範了不同規模的「線上中介產業」 (online intermediary) 該做的事及責任,而 DMA 則是針對法案草案中所規範的守門人更加上了「義務」(Obligation)。由於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已在其部落格中有整理相關的 摘要 ,且台灣網路堂也會公布當天活動的錄影,所以在這篇文章就不再解釋 DSA 和 DMA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再去閱讀兩個法案的草案內容,歐盟執委會也有整理許多相關的問答在其網站中,十分好閱讀。 DSA、DMA 與歐盟其他法案的關係 在歐盟執委會網站中有提到,DSA  是一個水平的計劃,重點關注線上中介業者對第三方內容的責任,網路用戶的安全或對信息社會的不同提供者...

歐盟 AI Act 2026 年 5 月進度整理

台灣有不少企業直接在歐盟市場做生意,或是與歐盟企業有供應鏈往來。只要產品或服務觸及歐盟,AI Act 的規範就可能適用,這件事與台灣企業的距離很近,而今年5月是AI Act進度發展密集的一個月,值得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 AI Omnibus 修正案:從提案到5月協議 AI Omnibus 修正案 (一攬子修正案,以下簡稱Omnibus )是指把多項修正打包成一個法案同步處理的立法方式。這次的 AI Omnibus,是《AI Act》2024年正式生效以來的首次實質修正。 它的起點在2025年11月。當時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修正提案,認為《AI Act》中的高風險 AI 的法遵負擔過重,有必要調整期限並減輕中小企業壓力。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在2026年3月分別通過各自的談判立場,三方協商正式展開。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5月7日凌晨達成暫定協議,打包以下2項修正: 時程延後: 就業審查、執法、信用評分等領域的AI系統( Annex III ),遵法的截止日從2026年8月延到2027年12月;嵌入醫療器材、機械等產品的AI( Annex I ),則延到2028年8 月。 新增禁令: AI生成非自願性親密影像(俗稱AI裸化應用),以及生成兒童性剝削內容的AI系統,2項均在2026年12月生效。 這份協議目前仍是暫定協議,需要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與理事會正式採納,預計2026年6至7月完成。 行程緊湊的歐盟AI Office Omnibus 協議簽完,歐盟AI Office在5月做2件事: 透明度義務指引草案(5月8日): 歐盟執委會就《AI Act》第 50 條的 透明度義務公開徵求意見 至6月3日。這份指引將規範「互動式 AI 系統必須主動告知使用者正在與 AI 互動,生成式 AI 的內容也必須植入機器可讀的浮水印」,這項義務沒有延後,依然在2026年8月2日生效,距現在只剩10週。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5月19日): 148 頁的草案出爐,涵括生物辨識、教育、就業、基本服務、執法、移民、司法等7大領域,逐一說明什麼樣的AI系統會被認定為高風險。「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 」公開徵詢意見至6月23日。這份指引原定2月發布,實際延遲整整3個月才出來。但歐盟 AI Of...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