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注意心理健康,善用心理諮商資源

*

在很久以前,我粗略畫過幾張統計圖表丟在社群平台上,不過,也許是時候寫一篇文章來說這些資源的重要性。

台灣衛生福利部(衛福部)自2024年開始提供一個很棒的資源:「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我直接引用頁面中的內容,即自 2024年8月1日起,衛福部擴大補助3億3,600萬,提供15歲到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的青壯世代,可以補助3次的諮商費用。有興者可以閱讀相關頁面內容。這對青壯世代是非常棒的一件事,這個世代的人會被網路上的影音文字迷惑,感到茫然,卻找不到出口,社群網站上日益增加的負面情緒、工作與家庭帶來的壓力、空白的社交生活、有些人會利用其他線上工具抒緩心理壓力,坊間也有愈來愈多的身心治療診所或是心理諮商中心,在衛福部的專案頁面心理健康學習平台上也有列出合作的機構,可以增加信任感。各種工具、方式都好,但不要落入詐騙集團或是奇怪的宗教團體就好。

了解台灣的自殺死亡狀況

這段是我後來才補上的。本想跳過這一段,但我發現,這個部份很重要。

我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找到「自殺死亡及自殺通報統計」資料,於是我統計2019年到2023年全台灣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並製成圖:

2019年至2023年不同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統計(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不同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統計(單位:人)

自第上圖可以知道,在這 5 年裡,45 至 64 歲的死亡人數都是最多的。於是我也好奇的去找了不同性別在這區間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

2019年至2023年男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男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女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2019年至2023年女性年齡分層自殺死亡人數(單位:人)

很遺憾的是,在14歲以下都有自殺死亡的孩子,不論性別都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在這 5 年中,不論男女,在 2019 年的 45 至 64 歲都是自殺死亡人數最高的,男性是 970人,女性是 513人,2019年是新冠疫情開始之初,那一年有許多人可能面臨失業或因隔離而心理壓力或情緒失衡選擇自殺,我沒有再去找更進一步的資料。自不同性別因自殺而死亡的人數性別統計來看,除了 14歲以下的死亡的孩子外,男性自殺死亡的人數是女性死亡人數的近 2 倍。

粗略了解台灣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狀況

由於衛福部的「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專案的補助對象是 15 至 45 歲,於是我好奇為什麼 46 歲以上的對象不在補助範圍裡?是不需要還是 46 歲以上的人有能力負擔諮商費用?先不想那麼多,我先找到已公開的統計資料來了解現狀。自台灣行政院平等會的重要性別指標資料庫裡,我找到「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的統計資料,為了製圖清楚,我只選近 5 年的41歲至65歲的資料來繪圖,因為資料區間的限制,只有41至50歲、51至 65 歲、65歲以上三種:

2019年至2023年台灣41歲至65歲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統計
2019年至2023年台灣41歲至65歲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統計

可以從上面的長條圖看出紫色為65歲以上的用藥人數統計,從2019年的426,936人增加到2023年的552,686人,增加125,750人;51至65歲的用藥人數自421,768人增加至483,386人,增加61,618人;41歲至50歲的用藥人數自222,640人增加至270,246人,增加47,606人。特別要提到2019年到2022年是新冠疫情期間。從這張統計圖表,可以解讀出不論哪個年齡在使用抗憂鬱藥物的人口增加了,65歲以上的人可能面臨離開職場或是生理變化、慢性病的困擾,而自 41歲至65歲這個區間的人口也在增加。於是我同樣使用2018年至2023年的統計資料了解不同性別的用藥狀況:

2019年至2023年台灣使用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統計(依性別統計)
2019年至2023年台灣使用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統計(依性別統計)

我用綠色統計女性人數,藍色統計男性人數。從上面的圖可以看得出來,這5年裡,無論男性或女性,使用抗憂鬱藥物的人數都呈現增加的趨勢,女性的用藥人數比男性還多,但不代表男性不需要,可能是男性更不願意尋求藥物治療,而是受到文化影響,一個人承擔壓力,且自第一部份的自殺人數統計可以知道,男性自殺死亡的人數比女性多出近 2 倍。

很遺憾的是,國內政府部門對於開放資料這件事真的愈來愈隨便,藏的愈來愈深,不然我們還可以再交叉比對一下或是把年齡統計區間更細一點,以5年來統計,了解41到45歲、46歲到50歲等的不用用藥狀況。

有興趣進一步了解台灣各地用藥人口的狀況,可以再至「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統計查詢。

如果除用藥外還有其他方式,會不會更好?

台灣人是矛盾的,常會聽到長輩說「不要亂吃藥,吃藥傷身」,但台灣人在成藥、保健食品都是不小的市場。使用藥品可以救急,以情緒的疾病來說,可以使用藥品來增加血清素放鬆情緒,減輕壓力助眠,但用藥者與家人也會擔心藥物成癮的情況,有些人在自行斷藥後,還會出現戒斷症狀。

精神科或是身心科的醫生在聽了患者的敘述後,會直接開給藥物治療,以藥物調整患者的症狀,這通常都有正面的協助,而且是非常即時也有效的;但也有些情緒問題在藥物治療後,還是需要去處理,必須藉由心理諮商的方式來減緩的。我一直很尊重心理諮商師,他們是願意傾聽個案的敘事,同時陪著個案找出問題在哪,並進一步找出解答。

如果用藥人口逐年減少,是否也能代表人口心理健康的指標?也能減輕健保給付藥物的負擔。有很多時候藥物是被浪費掉,而不是真的被使用,這點真的是查不出來,但我們可以知道,如果一個人是健康的,其實不需要以「藥品」治療,同時也能減少台灣健保的支出,這不是一件好事嗎?

在台灣的心理師法裡有明確規定,需要通過高考才能取得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執照,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提供的資源下,都可以找到合法的心理師協助。因為涉及人的情緒與心理,所以這是一門十分專業的工作,不是隨便讀幾本書、筆記或是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就可以勝任的。諮商需要面對面觀察個案的反應,有時是眼神、臉部表情、小動作、聲音及語氣,都是觀察的範圍,我不認為可以用機器替代。

同樣的,我自考選部網站找到近5年台灣通過心理師高考的人數統計,統計2019年至2023年台灣心理師錄取或及格人數,製作如下圖:

2019年至2023年台灣心理師錄取或及格人數統計
2019年至2023年台灣心理師錄取或及格人數統計

自趨勢看起來,不論是臨床心理師或是心理諮商師在通過高考的人數都是增加的,我以橘色代表諮商心理師,通過考試的人在近5年最多的那年是2020年也只有391人,受限於這是專門的學問,需要有相關的背景學歷及訓練,所以每年的報告人數也都在千人以下,錄取或及格率都有60%以上,但從前面的用藥人數與通過心理師高考的人數比較下,幾乎不成比例,所以我認同用藥與心理諮商可以同時並進,可以抒緩在心理諮商人員不足的壓力,但我還是希望可以再更多些人進入心理諮商領域,可以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心理諮商的協助,並減輕浪費藥品的財務支出。

除政府資源之外,如果企業也能加入更好

在台灣,設置心理諮商所也有「心理諮商所設置標準」,但同時要考量交通便利及隱私需求。如果65歲以上有健保資源可以運用,15歲至45歲有提供3次的心理諮商補助,而46歲至64歲這中間的用藥人口,也是近5年自殺死亡人數統計最高的一群,應該能有相關的資源可以使用,這些人多數也都還在工作中,如果不是健保可以負擔的範圍,可能只能持續用藥,這些藥品也伴隨著如嗜睡這類副作用,影響心理健康或是工作狀況,所以是否也能鼓勵企業聘僱諮商心理師?或是與坊間的心理諮商所服務?也許台灣的企業已經在做這件事,只是我不知道。

坊間心理諮商的費用約為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有些諮商所還會收取場地費或掛號費,心理諮商至少需要 6 至 8 次,有些人可能需要 12 次,對於還在就學的學生、剛入職場的新鮮人,是一筆沉重的負擔,所以有資源可以使用的確是非常好的政策,擴大為「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也是非常好的方案,畢竟還有一群三明治世代,有龐大的經濟支出,所以也應該給予協助。

雖然我找不到為什麼沒有補助46歲至64歲的人使用心理諮商,但在找尋資料的過程中,大致看到了台灣使用抗憂鬱藥的情況,同時也希望能減少用藥人口,有些輕微的情緒症狀只需要與諮商師會談就可以,而不見得需要長期持續用藥,這會是一個正面的指標,也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不然,讓大家都養貓吧!

Image by Daga_Roszkowska from Pixabay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法制追不上AI:缺乏台灣AI基本法子法,公務員使用生成式AI的五大風險

昨晚看新聞,現任台北市長拋出一個政策宣示:未來公務員將配給自動化的AI工具,讓台北市政更「前進」。台北市資訊局也已快速推出 CiviClaw,目標是 2027 年讓每位公務員都能無門檻使用 AI。 這樣的政策方向讓我感到憂心。長期觀測各國個資保護規範的我清楚知道: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至今仍是「籌備處」,尚未正式運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法呼聲雖久,AI相關條款卻付之闕如;《人工智慧基本法》已於今年1月施行,但高風險AI認定標準的子法至今仍是空白。 有網路、有 IoT 不等於智慧城市,有 AI 當然也不等於智慧城市,應該重視制度能否承接工具帶來的責任。 歐盟已明確禁止業者使用 AI 推測員工或學生的心理狀態;美國聯邦政府要求採購 LLM 時廠商必須提交模型卡與資料卡;韓國 AI 基本法的子法早已配套生效。這些都是台灣政府在推動配給公務員 AI 之前,必須正視的制度差距。 以下我與大家分享長期觀測的內容,由AI協助整理資料: 歐盟:從禁令到揭露義務的多層規制體系 歐盟的AI治理框架是由多部法律疊加起來的立體架構,最底層是2018年施行的 GDPR,處理的是個人資料如何被蒐集、儲存、使用的基礎規則,再來疊是2024年生效的《人工智慧法》(EU AI Act,下稱 AI 法),建立不同風險等級分類管理AI系統,從禁止使用到高強度監管、再到一般透明度義務,形成不同層次。最新的一層則是仍在立法程序中、但主要架構已確立的 Digital Omnibus ,試圖修補 AI 法與 GDPR 之間的規範衝突。 AI 法第50條是最直接影響生成式AI服務的條款,自2026年8月2日起全面適用。根據這條規定,凡是讓使用者與AI系統互動的業者,必須主動告知對方「正在與 AI 互動」,而不能讓人誤以為面對的是真人。AI生成的文字、影像、音訊等內容,還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使平台與監管機關得以溯源辨識。與此同時,AI法第14條要求高風險AI系統必須設計成「可由自然人有效監控」的形式,確保機器的決策不會在缺乏人工審核的情況下直接作用於當事人。 AI法所稱的「高風險 AI 」,涵蓋的場景比一般想像的廣。依該法附件三列舉,生物辨識系統、關鍵基礎設施管理、教育與職業篩選、就業與人員管理、信貸與社會福利申請審核、執法、移民邊境管制,以及司法審判輔助,都在高風險範疇之內。這些場景的業者必須進...

停不下來的更新

一直更新Blog的版型,我必須承認是一件很無聊的事,不過這次除了版型的更動外,連分類和文章內文也做了變動。 先說分類吧!在Blogger叫做Label,不過,Blogger在分類上有一些bugs,只能使用英文,以前這裡的分類大多都是中文分類,結果在link上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亂碼,所以我把它改成英文,同時細分一些項目,把出版的文章和一些教學的文章分開來,雖然已經很久沒寫新的,不過既然放上來就做個分類。然而就在新舊label移轉之後,發現中文的label還會存在,而且還會出現莫名奇妙的幽靈數字,Blogger知道這是個bug,不過似乎一直沒有修復的跡象。所以在分類上就出現了如右圖一般的情況,在英文標籤裡會有文章,但是在中文標籤裡是沒有文章出現的,但奇怪的是,有些中文標籤已經不見了,然而在Beauty-Beta這個部落格裡,我也做了分類上的變動,由於以前用英文開頭的Label,所以在label的變動上倒是不用擔心會有這樣的情況。 再來是文章的內容,把以前的文章重新分類,標題前面的一些全形符號或是分類刪掉,除了一些比較特殊的,我會留著,例如壹陸壹,因為在label裡為了統一,我留著原本的E61,但人家的店名是壹陸壹,所以留下文章標題前面的中文分類,另外像是Entertainment項目裡,可能有音樂,可能有電影,就會在前面留下中文分類。 前簡單的CSS和HTML改成現在的XML,這無疑是讓我們再多學些東西,能有時間鑽研當然是好事,可是轉換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改,當然多半也是因為懶,到現在也是拿別人做好的版型去改配色而已,所以像裡面的設定、安裝的widget和analytics的javascript都要一個一個重新裝,上個星期幾乎每天都弄到天亮才睡,只為了整理這個blog。也因為之前在blog裡放了technorati的分類,所以還要修改以前的文章,把它們加入technorati,還有裡面的語法要更改,所以這個星期甚至下個星期都會一直收到這裡的更新訊息,對於不斷收到訊息干擾的朋友們,在這裡說聲抱歉。 在版面上因為blogger系統在feed接受上的更新,所以還有四個東西沒加進去,分別是最近的文章(Recent Post)、Comments(目前是用別人寫的widget)還有GVO的feed訂閱顯示、Beauty-Beta的訂閱顯示也都還沒放上去。 在Feed訂閱上,以前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