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總要面對的死亡與輪迴(4)

曼陀羅-生命之火
扯太遠了。回到《深河》。
河流包容他們,依舊流呀流地。人間之河,人間深河的悲哀我也在其中。~祂既醜陃又無威嚴,P.279
當美津子與大津見過面,在回日本前又與先前因病無法離開旅館的木口、美國觀光客們前往恆河,她穿上租來的沙麗走入恆河中,模仿其他信徒們在河中的動作,就像她模仿大津以體會所謂的愛或神的存在,她模仿著河中的印度人的舉動去體會印度教徒們藉由在恆河中的沐浴動作來洗去身上的罪(業),結束果報而轉生到更好的境界。然而當她站在河中,甚至是加入這個印度之旅時,她已經體會到佛教所謂的三苦:苦苦、壞苦、行苦。
在她的這段旅程裡,經歷過身心感受到的不適與苦痛:旅館中的驚嚇、印度民眾婚禮中穿燕尾服男子對她的說教造成她心靈上的衝突以及在廟宇中的女神神像所給她的感受、把腳放入恆河時的不舒服感受…,這些衝突,這就是佛教三苦中的「苦苦」。
雖然在書中沒有明顯的寫出她對大津是否存有我們一般人說的男女之愛,但她確實是關心著大津的,她曾經結婚以為嫁了一個老實的丈夫後就能感受到幸福美滿的生活,然而她卻覺得乏味而離婚。在她的婚姻開始的蜜月旅行時,她就獨自外出去探訪大津,離婚後也是到印度找尋大津,比起她在大學時放盪生活的朋友們中,大津可算是她偏愛的朋友了。每次與大津分離後,她還會想要與大津有信件往來,想從傷害大津得到快感(一種虐待的心態),恆河邊也有許多處於親人、愛人分離痛苦的人們,這種痛苦被稱為「壞苦」。
美津子的一生中都在懷疑自己是否能「愛人」或「感受被愛」,甚至常會有「無聊」、「無趣」就連在河中也是認為自己在模仿。這是「行苦」,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招來其他的痛苦。
她站在恆河中沐浴著,就像其他人一樣洗去自己的業,但當她說出「人間深河的悲哀我也在其中」時,她已經能體會到人間的痛苦,已經從原本的沒有感覺到有所感覺,就像是前面所說的,透過輪迴而轉生到另一境界。以至於之後她主動搭救被誤會而遭毒打的大津、可以主動與磯邊交談而不是如旅程開始時的冷淡,也對磯邊說「至少太太的確轉世在邊先生心中」這樣的話語。
最後在機場,透過修女們的行為與話語,她終究體會到肉體(感覺)會消失,但精神與想法是不斷如幾何級數般傳遞散播下去,透過這些人的堅定信念與對世人的關懷、行動,這才是所謂的愛,再呼應最開始在「河畔的市鎮 」章節中,大津對於神的想法:
我認為神並不是如你們認為的是人以外讓人瞻仰的東西;而是在人之中,而且包容人、包容樹、也包容花草的大生命。~P.153
神為了拯救我們,不僅應用人的善行,也利用我們的罪過。~河畔的市鎮,P.153
神擁有各種臉。我認為神不只是在歐洲的教會、小禮拜堂,神也在猶太教徒、佛教信徒、印度教信徒之中。~P.157
這些是我心中一直存在的,所謂的「神」的意義與存在。當我讀完整本書,其實印象最深的是這三段,也因為最能與我引起共鳴。
寫完這幾篇,我決定在這裡做結束,也把最後兩篇一次放上來。第一篇中的《奇想之年》是小小書房的行書,它的下一站是壹陸壹,行書的方式煩請有興趣的人先到這頁仔細的了解,這些書只是去流浪,並不是讓你免費帶它回家收在書架上不去翻它。第23、4篇,其實加入了很多我自己的碎碎念和想法,如果對文章裡裡面的字詞有不理解,可以查詢維基百科,裡面的解釋很白話,比我手邊的講義還好懂。
《深河》這本書的確喚起了大學時修課對這些內容的興趣,但對於宗教,我還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先到此為止吧!一直思考這些,很累,真的很累。

圖片是藝術治療課程中所繪的第一張曼陀羅,取名為生命之火,左手畫的。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六月的第一天,我去聽NVIDIA執行長演講

因為種種原因,今年6月1日開始,我從原單位全職轉為兼任員工,放下長期擔任的全職工作。就在做出這個決定後不久,NVIDIA GTC 大會的通知跟著到來,我候補到黃仁勳執行長 Keynote 演講的入場名額。 計程車上的台灣故事 六月的第一天早上雖然是個不太熱的陰天,我在咖啡店外攔到計程車,表示要前往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司機大哥很敏感的說:「要去聽黃執行長演講啊?那裡排好多人。可以去買紀念品哦!」基於十多年的工作經驗,辦會、與會,我只留對我有意義會議的Badge,其他都是身外物,然而這位司機大哥的熱情稍微感染了我。 熱情的司機大哥一路上不停講述家裡親人在相關供應鏈工作的忙碌,每天都當空中飛人,落地沒多久就又要到另一個國家的工廠監督。台灣的電子製造業供應鏈養活許多家庭,這是很棒的一件事,這些家庭又帶動其他消費需求,帶動創造經濟效益。 人潮與恐慌 當我下車看到會場的人山人海時,倒抽一口氣。 因為疫情前的密集出差經驗,我得了機場恐懼症,只要看到人群、機場相關場景或班機表,全身就開始冒冷汗。平常去送機接機,或路過北門站,都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慌。人多的場合也會觸發類似反應。 好在現場的流程管控得當,幾千人入場,一切準時開始。排隊時偶爾有人因為天氣悶熱不耐等候而抱怨,但多數人都能控制自己,沒有不愉快的事發生。每位與會者除通行證外,還收到一個漫畫版黃執行長擁抱龍蝦的小吊飾(代表NVIDIA 的 NemoClaw),是當天與會的小紀念品。 帳篷裡的 AI 人才問題 在會場外的帳篷裡,還有幾場專家訪談直播,與會者一邊排隊等候,一邊可以聽訪談。其中一場的主持人問:「我們還需要什麼樣的AI人才?或我們還需要再訓練AI人才嗎?」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多年前「數位經濟」這四個字很熱門時,同樣的問題,只是把「數位經濟」換成「AI」,所以我只是靜靜的繼續排隊。 就像種植蔬果,不管專家怎麼呼籲,市場往往還是一窩蜂種高麗菜,搶著賺高麗菜的利潤,結果菜價崩盤。人才培育也有類似的慣性,大家一窩蜂往電子或相關領域擠,真正重要的人文領域反而乏人問津,最後又要政府砸幾千億去呼籲、鼓勵產出「內容」。 與 Windows 重逢,心情複雜 領到通行證,進入會場後,一般與會者只能遠距離觀看,所以如果沒有要再去看 Computex或是參與NVIDIA GTC其他活動的話,看轉播或是之後再看錄影就可以,而且會更清楚。 一如以往,黃...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