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試讀]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

  • 書名: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
  • 作者:馬克.李維(Marc Levy)
  • 出版:商周
  • ISBN:
  • 活動網址:連結
原以為這本書不太好讀,在讀這本的同時,我也讀著Yalom的《當尼采哭泣》,相較之下,這本小說真是輕鬆好讀多了。
《那些我們沒談過的事》的主軸是一對幾乎沒有溝通空間和時間的父女,一直到女兒朱莉亞要結婚的前三天,她接到父親的死訊,父親的葬禮就在她的婚禮當天。在葬禮結束後,情緒尚未平靜的她收到一個大木箱,裡面走出的是一個和她父親一模一樣,自稱是她父親安東尼的機器人,並要求和朱莉亞相處一個星期。
許多小說裡的主角會是以父子、母女或母子之間的相處情況來當故事主軸,這本小說的主軸是較少見的父女,這個女兒是個獨立自主的女性,有成功的事業,有一個比和未婚夫還有親密的男性同志好友,而不是常見的父親與年幼女兒的溫馨故事。
獨立自主的女性也會在婚禮前質疑自己將要嫁的這個人是不是真的要攜手共度一生的人?也會有愛人與被愛天人交戰。一個人的生命是不是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在茱莉亞年輕的時候,曾經有一段異鄉的戀情,而她那浪漫而感性的人生就停止在父親以強硬的手段帶回美國後停止了,在回家後她又創造了一個理性及獨立的人生。當自稱是安東尼的機器人出現,並開始與女兒在一個星期的旅行裡不斷的溝通與交談後,茱莉亞從理性、壓抑的個性中解放,讓她走向自己在年輕時走的道路上。機器人安東尼的角色就像西式婚禮中父親牽著女兒的手走在紅毯上,將女兒的手交給新郞,只是這條紅毯很長,從美國到加拿大到德國到羅馬再到德國,這麼長的紅毯只因為安東尼要把這個女兒從壓抑的人生中帶回她天真浪漫的人生道路上。
我很喜歡以下的幾段話,這對鮮少溝通的父女,在旅途最後一天的夜晚終於有了真正有意義的對話:
安東尼:「真有趣,我們都找出所有正當的理由來禁止相愛,只是為了愛受苦,有一天會被拋棄。可是我們是多麼熱愛生命啊!而我們心理很明白,有一天生命會離開我們。」
在朱莉亞與父親一番對談要離開房間時,
她問父親:「你想我們是不是有一天能夠不再被愛情折磨?」
安東尼回答:「永遠不能!除非妳運氣好。」
以下這段話其實有十分強烈的暗示,但沒有看到最後,會以為安東尼在為過往所做的事祈求得到女兒的諒解:
「...沒有一個父母親能替代自己的孩子去生活,但並不因為如此我們就不會去擔心,你們有不幸的時候我們不會跟著痛苦。有時候這會給我們一股衝勁去行動,設法指引你們的前途,也許會因為笨拙,或是愛得太過而弄錯,但要比什麼都不做來得好。」
當我讀完這本小說,會發現父親並不像女兒所想像的那麼冷漠,他雖然不知道如何和女兒相處但他總是默默的在一旁關照她,疼愛到縱容她,直到他擔心女兒的幸福時他才會親自出現來改變女兒的人生;而表面看起來獨立且成功的朱莉亞在實質上是一個衝動的女孩,在情緒的大起大落中,始終沒有看清楚真相,她怨恨自己一生的幸福被父親破壞,但在父親的安排裡,她才真正意識到什麼是愛,並放任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還是不離她父親的安排。安東尼在離開朱莉亞前所留下的那封信就像正常父親對女兒會說的話一樣,當他確定女兒的選擇後,就像他把新娘的手交給新郎時一樣,給予祝福。
沒有花太多心力去讀這本小說,雖然我覺得朱莉亞在柏林圍牆倒塌時遇見她的真愛是一件很值得玩味的事,但我始終沒有花太多心思去想這件事,我一路翻啊翻的把這本小說讀畢,看到結局時忍不住笑了出來,原來開頭的手機鈴聲是有意義的,而小說的結局就不會讓人以為這又是一本公主與王子從此幸福快樂的故事而已,我想,作者把結局安排的如此幽默,讀者還是不要急著翻到最後吧!

照片是4月25日在鶴岡八幡宮前所拍到的日式婚禮隊伍。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因為日常事務,我遇到網路詐騙了

在各位閱讀我的個人被詐騙經驗前,請看一下內政部警政署的 打詐儀表板 網站,了解一下台灣每天有多少人被網路詐騙,各種網路詐騙的手法,好好保護自己,希望不會有人再被詐騙。 為什麼沒有洗滌貼身衣物的小家電? 台灣的女性多少都有被教導貼身衣物要與一般日常衣物分開洗滌的觀念,且不要與襪子一起洗,加上女性貼身衣物的材質也不適合洗衣機洗,所以多數女性在洗澡時會順手洗滌自己的貼身衣物。因為浴室空間有限,所以我也是拿個小板凳、洗臉盆、洗衣板,在小小的空間內把貼身衣物洗乾淨。隨著年齡增長,我開始覺得這是一種負擔,甚至遇到出差過夜時,晚上會累到沒力氣洗貼身衣物,帶回來洗,就更疲倦。 有時候在居住的地方,是公用的洗澡間,更不好意思拿著裝著貼身衣物的洗臉盆在洗手台洗衣服,如果在公共淋浴間裡洗衣服,還要注意自己是否占用其他人使用浴室的時間。 所以長期都在注意有無這種小家電,我相信它有需求存在,例如寶寶的口水巾、衣服,就不適合與大人的衣服襪子一起洗,但寶寶的衣服都小小的,就像女性的貼身衣物的布料也沒有太多,全丟進洗衣機裡,又十分浪費水。 不幸的是,大多數這種專門洗滌貼身衣物的機器都來自中國,而且台灣似乎都覺得反正手洗就好了。那有人算過手洗一套貼身衣物要花多少時間嗎?一個家長還要再手洗嬰兒衣物的時間要花多少?這個需求存在,卻沒有人想要做這一塊。或者,消費者得冒險去買中國的產品。 一個冠上台灣品牌合作的迷你洗衣機吸引我的眼光 我覺得不用 Facebook 是人生最棒的決定,但我仍使用 Twitter、Instagram 與 WhatsApp, 用Instagram連結植物社群,Twitter 與 WhatsApp是連結網路治理社群與國外的朋友。其他通訊軟體如 Signal、Telegram,我都有使用。 今年 5 月是我個人意外忙碌的月份,需要台北台南兩地跑,所以迫切的需要一台方便的清潔小家電來節省我更多的時間,於是我睡前滑手機時,在 Instagram 上看到所謂「玉如阿姨與東元家電TECO」合作的迷你洗衣機,我還轉發給朋友,想到這個東西的人很厲害,因為它就把果汁機裡的刀片拿掉就好了。 因為是睡前,所以沒有想太多再去查證,更何況它的價格還算合理,且是貨到付款,不用先匯款,所以我就下單,填寫收件資料後就去睡了,雖一讓我感到奇怪的是,它不需要填寫電子信箱位置,它只要收件人姓名、電話、超商店名即可。 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自國際AI治理政策發展概況,反思台灣AI政策發展階段

這陣子試著把重心挪到其他非網路世界,讓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維護自己的健康,且在聯合國網路治理論壇舉辦期間,也只參與自己有興趣的線上會議。然而在整個上半年,我在工作中所觀察到全球AI治理政策及法規發展,都顯示台灣相關立法進度延宕。 台灣政府的立法習慣是先觀察其他國家怎麼做、已經實行相關政策的後續發展成果優劣,再從這些經驗中快速學習。 我看到幾個國家都在往前一直跑,台灣內部的政治因素影響,台灣國發會終於推出「AI新十大建設推動方案」(草案,不是關係人所以看不到內容),新聞稿中也放很多的關鍵字,如量子電腦、資料治理、智慧XX等談了很多年的東西,再放到一個新瓶子裡,同事形容的很好:「目前因為不知道詳細內容,希望不會是新瓶裝舊酒」。 我讀了行政院在7月3日的新聞稿,腦袋裡浮出的是幾年前智慧國家簡報中的那幾個從平面上長出來的汽球。 快速掃瞄歐盟、英國、美國及日本的相關法案,及民間合作 我在這兩個月觀察到英國、日本、韓國、歐盟、美國,不論是在資料治理或是AI治理上的進度非常快。由於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讀法規內容,所以我簡列事件如下,有興趣者可以再去找相關資料,已通過的法案都已經公告在網站上,可以自己再去看: 歐盟在 7 月 10 日通過「人工智慧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將於 8 月 2 日實施,內容包括透明度、著作權及安全/保障(Safe and Security)的規範,以補足 《人工智慧法》,之後也會有相關的指南,形成完整的治理配套措施。自願簽署的企業就表示也自主遵守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也會有遵法上的確定性,降低不確定性的成本。不願簽署的企業也有其他遵法的方式,只是不確定性的風險比較高。 英國通過資料法案,這就不再多贅述。 日本在今年3月更新《企業人工智慧指南》,增加新風險和問責需求,在 6月時通過《促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研究、開發與利用的法案》,目的是打造AI友善的國家。 美國目前仍缺乏聯邦等級的資料保護法案,但各州都有非常嚴格的資料保護法案。除了資料治理法案外,各州也有提出管制人工智慧的法案,而德州州長在6月就簽署該州的《德州負責任的人工智慧治理法案》(Texas Responsible AI Governance Act,TRIGA),管制對象包括人工智慧系統的開發者與部署者及政府實體。 當台灣民間開始覺察《數位中介服務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