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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 Taiwan Open Data Census心得(1)

TW Open Data Census

首先,我要說這份評比是由許多人合力進行的,而我只就我自己所參與的部份寫下我的心得。
從今年三月至今,看了台灣的各縣市政府的網站,也才了解到平時關注國外網站的時間可能都比瀏覽自己居住地的網站還要多。
在此,我再抄書一下。依照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對開放資料的定義,開放資料必須具備以下特性:
  1. 能容易取得、可以自由被使用,機器容易讀取,不受著作權法的規範,最多只能註明資料來源及所有人。
  2. 資料允許重覆被使用,也能與其他資料集混合重組後再傳播。
  3. 因為資料可以自由被使用、也允許被使用及散佈,所以不能限定資料的使用範圍。
台灣在今年參與了地方性的開放資料評比,將五都及各縣市政府都列在其中。評比的項目共有15項,分別為:
  1. 即時交通資訊
  2. 年度預決算
  3. 詳細支出(台灣則是觀察是否有提供支付及補助彙整表)
  4. 選舉結果
  5. 空氣品質(空污指數)
  6. 大眾運輸時刻表
  7. 公共設施
  8. 犯罪統計
  9. 採購契約
  10. 食品安全檢驗結果
  11. 交通意外事故記錄
  12. 建築執照許可
  13. 服務意見回饋資料
  14. 營業許可(公司登記資料)
  15. 商工公示資料清冊
台灣地方政府目前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宜蘭縣政府有提供自己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台南市與嘉義市政府則是利用中央的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提供地方的政府資料使用,多數縣市政府則是以「公開資料的格式」來呈現。在參與評比的過程中有遇到的狀況:
資料查找不易:
依台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的規定,上列的15項項目中,年度預決算、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都屬於公開資料。同樣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8條第5項之規定,需要將規定需要公開的資料利用電信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民眾查找。所以在地方政府網站上所公開的資料,普遍刊載於網站上的公開資料專區中,如台北市政府曾獨立設置一個所謂的公開資料平台,讓瀏覽者直接瀏覽該公開資料網站之資訊。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可能因為網站版面設計的緣故,將公開資料專區或是放置於不同的功能類別,造成網站瀏覽者在找尋相關資料的困難度。
而犯罪統計的相關資訊只能在內政部的統計資訊網站或是行政院主計處所提供的統計資料網站中查找各地方的犯罪統計數據;而交通意外事故記錄,並無法於縣市政府網站中的公開資料資訊區取得,則需要再連結至縣市政府的警局網站去查找相關的資訊,更可能會因為資料記錄時的行政流程,無法查詢意外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關於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年度預決算及每月的支付補助彙整表則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規定而有一定的格式,一般民眾可能無法自格式中取得足夠的資訊,又或是無法解讀會計報表的意涵。
原始資料取得不易也無法批次下載:
如公共工程採購契約,僅管政府電子採購網上都有提供公開資訊,但需要另外付費下載標案說明書,在結標後卻少見即時更新標案頁面資訊,更無法批次下載相關的資訊。
又如建築執照的查詢,必須透過紙本送件,只能申請人單一申請個案,無法批量的下載資料,又或是無法直接取得資料。

後續:參與 Taiwan Open Data Census心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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