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對台灣即將更換的數位身分識別證的幾個疑問


在 2017 年時,台灣政府相關部會就不斷用各種藉口,要將現行的卡式身分證更換為結合更多功能的數位身分識別證,例如:多卡合一可以讓民眾的皮夾薄一點、許多國家都換成數位身份證,所以也要換。台灣的人權團體不斷的提出疑慮,提醒民眾若是實施數位身分識別可能會面臨的風險,試圖喚醒民眾的警覺心。

吵吵鬧鬧至今,只要是反對數位身分證的人,就不會收到內政部或是其他相關活動的訊息,就如同當初資安法一樣,反對的人就讓他們不知道訊息一樣,甚至是在社群媒體上對提問也是封閉、選擇性的回答。

今天看了三篇文章:
  1.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權會):晶片身分證:為誰造橋鋪路? (2019/08/22)
  2. 中央社:數位身分證明年10月換發 未來結合手機免攜卡 (2019/08/22)
  3. 中央社:徐國勇:不換新身分證無罰則 恐無法投票 (2019/05/16)
看起來數位身份證是勢在必行了,但報導中的內容則讓我覺得這些都無法構成說服民眾 (我) 更換數位身分證的理由。

在 2017 年時,我已經過對數位身份識別證的疑問,而近期的報導,依然沒有解決我對這張卡的不信任。

多卡合一可以讓民眾的皮夾薄一點?

目前規劃的數位身分證是打算將現行身分證和自然人憑證結合在一起。自然人憑證可能一年使用約一至兩次,而且可能是在家使用居多,使用身分證的場合稍多一點,銀行開戶或是一些文件就會需要使用身分證來證明自己的身分。

所以不常用的卡不會帶在身上,它不像折扣卡需要時時帶在身邊,吃飯結帳時出示自然人憑證也不會省去服務費,它的確可以合併到身分證,或是乾脆取消掉。把現行的一些服務,例如:查閱自己的信用記錄、申請戶籍謄本...等,整合至身分證即可。

同時,在今年換新我的自然人憑證時,我發現裡面有個「憑證是否公開」的項目是「預設公開」的。我問了一下經辦人員,原來這是預設在政府內部公開,各部會在需要時是可以檢視資料的。於是在現場馬上要求把這個選項關閉。各位也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網站操作,關閉這個項目,網站上有提供操作指示:憑證是否公開

數位身分識別證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

在我個人接觸過的政府數位轉型報告裡,都沒有提到政府數位轉型 (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的必要步驟裡,把人民的身分資料數位化是必要的條件。多是都是在談領導人的支持、對於服務流程的改善、如何讓人民享受便利的政府服務、內部行政流程電子化、內部治理如何透過電子化、外部對民眾的線上服務、與實體的整合,這些內部治理議題,多數是在談政府部會首長有沒有相關的治理意識與決心、如何讓民眾透過各種管道參與政策決策、治理框架、採購流程。

OECD提供了12個原則、McKinsey也提供了他們的建議:
  1. OECD Digital Government Toolkit - 12 Principles
  2. McKinsey: Transforming government through digitization
千萬別拿民眾的個人資料開玩笑。

台灣政府的紙本申請文件,就算是要更新一個表格,也要同步修改線上介面和資料庫都做不到了,還談政府數位轉型?

綁在手機上,又要有支付功能?

在這一百多天香港的反送中遊行裡,出現了遊行參與者不使用八達通卡搭乘香港地鐵,而使用零錢購買乘車票證,原因在於他們不想被政府追蹤行踪。

台灣現行悠遊卡的概念其實來自於香港的八達通卡,可以運用在儲值、支付,這幾年八達通卡配合消費者愈來愈依賴手機的行為,也讓這張卡片虛擬化,做成應用程式 (APP) 可以安裝在手機上,同時也可以結合 O!ePay,可以自動儲值、儲存電子票證、收據,所以只要帶個手機出門,不用再帶八達通卡。甚至他們也鼓勵民眾在手機上安裝八達通的 APP。

這也顯示了這張八達通卡 (APP) 結合了金融功能、可以取得使用者的財務資訊,因為它是交通卡的功能,所以也可以取得這支手機、這個卡號擁有者的地理位置。

我放上中華航空 APP 在我手機裡可以取得的權限,它包括了這支手機的位置、儲存的資料夾內容、可以透過程式操作相機、還可以取得手機裡聯絡人的資訊,當然,我全部關掉了,憑什麼這個 APP 可以取得這麼多資訊呢?

在中央社 8 月 22 日的報導中提到:「內政部表示,數位身分識別證是自然人憑證的升級版,使用時不會在憑證中心留下任何紀錄,也不用連回內政部取用個資,沒有一個機關可以掌握New eID 的使用軌跡,所以沒有國家監控的問題。」

原本我覺得台權會文章內文的內容無法支持在開頭提到的國家監控論點,但如果要綁在手機上,那麼國家監控的確是可以進行的。同時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看到這個提案:「未來新式身分證除IC安全密碼功能,應結合全國戶政系統及金融系統,可避免人頭帳戶及減少開戶照相程序,也就是只要政府有心,當然不需要連回內政部取用個資,它只要追蹤那支綁定手機定位的卡號就可以了,還可以了解使用者的財務狀況,真是輕而易舉。

所以請各位想一想,也許轉換為晶片卡的數位身分識別證還沒有虛擬化的應用程式來得可怕。

在印度的 Aadhaar 和美國的 Equifax 相當的有名,Aadhaar 資料庫儲存了印度人民的生物辨識資訊、連結銀行財務資訊、綁定手機號碼;美國 Equifax 則是儲存了大量的美國、加拿大、英國人民的個人資料、財務與金流資訊。Aadhaar 資料庫三不五時就傳出資料外洩,人民因為資料外洩而面臨詐欺、身份被偽造向銀行貸款或是購車的新聞;Equifax 確實遇到了資料外洩,但也無法妥善處理民眾將面臨身份被竊取、財務隱私資訊被公開的風險。

如果真的像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的提案,未來的數位身分識別證要結合全國戶政系統和金融系統,請問要如何協助民眾減低資料外洩、身分被偽造、隱私被公開的風險和相關的補救措施?

不換身分證就沒不能投票?

身為平民百姓,我十分希望我可以有選擇權,避免使用這樣的服務,我是否可以做個註記,不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從今年 5 月 16 日的報導裡可以得知:「若是民眾選擇不換領數位身分證,是否會有罰則。徐國勇表示,不換不會有罰則,只是民眾若選擇不換,恐怕會影響到相關權益,如可能無法投票。」

因為會影響到我的投票權益,於是我在想,換發數位身份證的目的是什麼?方便辨識我有沒有去投票嗎?有沒有法規註明一定要換成最新的身分證才能投票?

於是我查了一下偉大的中華民國憲法,在第十七條則寫了: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於是再查詢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只提到,投票時要出示國民身分證,核對身分證統一編號,才可以參與投票、領取選票。這也表示,只要我能證明我就是我自己且當地的選舉名冊有我本人的名字與資訊,我不更換為數位身分識別證,政府也不能取消我的選舉權,所以,請不要誤導民眾以為不換身分證就喪失選舉權。

APrIGF 2019 討論的數位身分識別

在 APrIGF 2019 中,幾乎所有參與者都反對政府使用數位身分識別或是建立如 Aadhaar 的資料庫。畢竟駭客總是比政府還要早知道資料庫的漏洞在哪,如此龐大的資料庫,都是主要的攻擊目標。

在現場就有參與者也提醒大家,對於國際間的難民、無法以紙本文件證明自己的人來說,把自己的身份資訊數位化,是能協助這些人重新進入社會、參與經濟活動的管道,因為在目前的社會運作架構下,只有這樣的方式才能證明他是他自己。

也許我們該做的,是好好省思為什麼我們需要藉由一張卡片、一支程式、任何第三方或第 N 方機構來證明自己的身分?為什麼我們要犠牲自己的隱私來取得便利的生活或蠅頭小利?人與人之間互信的基礎為什麼這麼薄弱?為什麼政府要做這些事情,目的是什麼?

最後麻煩一下,請不要再說把民眾個人資料電子化或數位化就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真的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留言

  1. 最後一句話很有感. 不該只是資料電子化和數位化就是政府數位轉型. 得搭配還權於民,並且連政府需要資料也一樣需要民眾授權才是

    回覆刪除
    回覆
    1. 也許很多人對「政府數位轉型」的作法有不同的意見,但從相關的文獻資料、他國「政府數位轉型」的經驗,從未說「數位身分識別證」是「政府數位轉型」的一環。

      「政府數位轉型」是政府內部的治理、如何藉由改變服務流程提高人民使用政府服務的效率。談的是藉由數位化服務改善行政流程、服務整合,而不是為了提升他們自己的行政效率,就把服務成本外部化,也不會談到「還權於民」。沒有一個政府會真的「還權於民」,只會在固定的框架下,讓民眾有部分的決策權。就像有些餐廳,他們說提供客制化的餐點,但其實只是告訴客人主餐是五選一、沙拉三選一、附餐二選一,甜點三選一,飲料四選一,就是這樣而已。

      刪除
    2. 真正的「還權於民」,就像是 Bitcoin 最初所談到的,不經過第三方或第 n 方。這樣的境界需要人民擁有高度的自理、自治、自制的能力,要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然永遠都會需要第 n 方幫人民扛責任。

      這也是政府有機會存在和介入的原因。

      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為什麼我支持《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在經歷許多次反抗台灣政府所立的網路相關法案後,我其實沒想過除了《數位通傳法》草案外,我還會再支持另一部法律草案,雖然 《數位通傳法》草案還壓在某處,但如果有人讀過《數位通傳法》的草案,再讀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就會知道這部草案的重要性,而且也可以顯示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成熟度,更重要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引入國際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的法律草案,而且是用在正確的地方。 有興趣想知道我在讀法條時的筆記和當下的感想,可以看我這則  Tweet 。這篇不使用逐條讀法條的方式來寫,因為那會讓人昏昏欲睡,我也不去比對歐盟《數位服務法》,因為我在讀《數位服務法》草案時,該草案特別強調是加強歐盟 E-Commerce Directive  ,而不是取代它,而且更多著重在預防盜版、仿冒,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所以當有輿論提到參考自《數位服務法》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限縮言論自由時,我其實是一頭問號的,但一直到今天我才有時間讀《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這篇文章出自於我的個人經驗和閱讀法案的心得,與擔任的職務無關。 如果最近注意一下網路的資訊,有幾件事該注意一下: 有許多人在社群平台,如Facebook或是其他網路看到一些廣告,而這些廣告可能是要你支持台灣農產品、台灣製的產品,結果你收到時,上面還寫著簡體字,通常這是所謂的一頁式廣告詐騙,而行政院的消費者保護會在 2019 年時就有新聞稿在警告「 一頁式廣告詐騙多 小心查證保障多 」,之後像公視或是其他單位都有相關的活動在提醒大家小心這類廣告。但目前這些廣告其實多數不易處理,因為不容易取證、保留證據,等到追查到時已經找不到對方了。 有不少親密照片與影片在情侶分手後,被報復性的上傳到情色網站或透過即時通訊傳到親友的帳號裡,或是被洩露個資,遭到公開的霸凌。 之前有一個專題:「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光是讀完這個專題報導我就覺得受傷。 有人使用 Deep Fake 把台灣名人的臉部照片合成至色情影片再上傳至色情影片平台,今年 7 月才被判刑。 還有許多創作者藉由網路分享作品時,被人盜用,甚至有國外的使用者修改台灣人的作品去參與比賽還獲獎。 有一次打電話問某個部會,如果消費者在國外電子商務平台買東西,但資料被外洩怎麼辦?雖然政府願意協助,但衡量至國外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就會讓人卻步。 有些行為在現實世界裡有法...

愛用Google Talk的七個理由

沒有在幫Google Talk打廣告,只是比起MSN起來,我比較喜歡使用它。比較熟的朋友都知道,我不太愛用IM軟體,因為一直覺得,如果真的忙,何必要在MSN暱稱上掛著忙碌?誰真的關心你有沒有在忙?誰真的關心你心情不好?有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把公司機密外洩(老闆是豬頭並不算是機密),也透過網管把這類通訊軟體的port給關掉。 在MSN、Yahoo Messenger很紅的時候,還有不少報章雜誌在稱讚這類即時通訊軟體可以減少溝通時的成本,可以直接和客戶做連繫溝通-可是,有多少人能夠透過「文字」來表達正確的語意?連面對面溝通都能詞不達意了,不是嗎?之後有人靠著畫這些通訊軟體所使用的小圖示發了財,從此一句話裡可能會出現一堆圖案。常常看不懂對方要表達的正確意思是什麼?這樣真的有裝到可愛嗎?正的比較貼近對話者嗎?最討厭的,是那三秒一跳的廣告真是種視覺上的干擾,網頁上不要看的廣告可以用Firefox用ABP擋掉,即時通訊軟體上的廣告好像沒得選擇。 MSN並不是我第一個使用的即時通訊軟體,五專時就開始用ICQ,不過也有很慘的經驗,我的電腦就這麼給人家開了後門。後來在大學時,MSN對我而言是一個工具,因為學校在淡水,不少同學是通勤生,有時候分組報告需要討論時,有的同學接下來還有課,有的同學早就離開學校,大家約一個時間一起上線討論,還算是個不錯的工具,但是,詞不達意是一回事,就算有群組討論,還是另開視窗和別人討論有的沒的事,更別說只要坐在電腦前就受不了網路其他的誘惑,有的人邊打電玩邊討論,有的人邊逛購物網站邊討論,有的人和其他人聊天打屁忘了在討論的主題…一點效率也沒有。悶在辦公室的時候,還準備了兩個MSN帳號,一個上班時用,一個在家裡用,也許我有迫害妄想症,我沒辦法相信辦公室的電腦,只要是「公用」電腦就會讓我疑點重重。 有兩年的時間我都不怎麼開MSN,真的非必要才會開,在 Skype還沒那麼紅的時候也曾裝過,通訊良好,不過那個年代還沒有那麼流行透過即使通訊來傳語音,而且影像和聲音通要傳遞的話,頻寬要夠。 不知不覺,即時通訊軟體已經變成辦公室必要軟體,還是有人堅持不使用IM,我算是被說服了,不過,我選擇了Google Talk,原因如下: 整合到自訂首頁裡 -Google的自訂首頁現是是我開啟瀏覽器後的首頁,在登入後就可以看到自己想要看的訊息,而且現在還可以自訂佈景主題哦!這比起P家亂七八...

[movie]虛偽、傲慢與人性--Dogville

片名:厄夜變奏曲DOGVILLE 導演:拉斯馮提爾Lars von Trier 演員:Nicole Kidman… IMDB 花絮:厄夜的告白(Dogville Confession) 續集:命運變奏曲(Manderlay) 目前桌上放著的,是《在黑暗中漫舞》和《命運變奏曲》,克制著自己不要接著看下去,雖然我覺得看完再寫會比較完整,特別是看完《命運變奏曲》。昨晚已先看了《厄夜變奏曲》的花絮,在拍完這部電影後 Nicole Kidman還是沒能再接下去演《命運變奏曲》。 如果沒看過這部電影的人,不建議再繼續看下去,免得壞了看電影的興緻。 這部電影共分為九幕和一個序,沒有任何的「場景」,像是舞台劇般的在每一幕開始時有旁白,所謂的場景則象徵性的在攝影棚的地上劃出房子的地基、動物;在實體場景上,只有商店有門和展示櫃,看不見的McKay家有片落地窗,醫生有藥櫃,作家有書桌,七個孩子的果農家有張床和黑板…每個實際存在的物品都代表了住在那一「格」的居民的職業和對他們最重要的事物。也許因為沒有了場景,演員的表現反而被突顯了出來,劇情更容易讓人印象深刻。 在「序」這一段裡介紹了Dogville和裡面的人物。在第一幕到第五幕裡,從Grace來到這個貧瘠的村莊,而村長Tom的行為與用意也讓人難以忍受,到此為止,大部份村民看起來是善良的,如同在序中介紹的善良正直。雖說在看電影前已經有人提醒我要小心電影情節的黑暗面,在第六幕開始時也有字幕提醒,但在看到第六幕時就想關掉了。因為從這一幕開始,才開始看到什麼是人性,而從第六幕開始,才是真正的人生。 「傲慢(arrogance)」是最常出現在電影中的字詞,當Grace與Tom相遇時,她對Tom表示她必須自己教育自己,所以必須處罰自己不能進食;在第二幕裡,Grace認為Tom很「傲慢」而傲慢是不對的,一直到最後,第九幕,她到了車上依然與父親爭論「傲慢(arrogant)」。從車上兩個人的爭論裡,名字代表優美、優雅Grace終於顯露了她的本性: The Big Man:…but I, I call them dogs… Grace: The dogs only obey their nature. Why shouldn't we forgive them? 直到最後,她的決定讓整個村子燒光只剩下一隻狗,而她原諒了那隻連肉骨頭也不願施捨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