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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10日的整理:關於ASEAN 地區在COVID 19 疫後的發展、各國政府管制加密頻道、央行數位貨幣

ASEAN 地區在COVID 19 疫後的發展

星期二本來想寫一篇文章,寫到一半去聽 OECD 和 ERIA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SEAN and East Asia)的線上研討會:OECD-ERIA High-Level Event on Gearing up for a Post-Pandemic World: Designing Policies for an Innovative and Sustainable Recovery in Southeast Asia。裡面討論了關於 ASEAN 在 COVID19 疫後的發展,很少有直接針對亞太地區國家來談論的研討會,近幾年來的區域性或國家網路治理的議題,可能受限於人力或是研究熟悉的領域不同,多半會跟著聯合國網路治理的論壇議題去討論,架構太大,很難在國家或地區上操作,也讓參與者較無太多體會,甚至只當作是吸收國外新知的管道,反而有點可惜。

星期二下午(台北時間)參與的這場線上研討會,是從 OECD 的角度出發,講者們的論點都很精彩,資料充足,同時也分析了亞太國家在淨零排碳議題上的能力與比較,是一般網路治理論壇中較少去討的議題,研討會的專家門特別提到了教育、資料管理與分享、 數位化與電子商務及跨境支付、開放資料,這些和網路治理高度相關。其中也討論到 AI 的遠景,有一點論述很特別,其中一位專家認為,AI 的普及是需要高等教育的普及。我想,這也許是從預防結構性失業(Structural unemployment)所增加的社會成本觀點出發。

另一篇文章則是提到人工智慧在醫療上的應用,可能會排擠/歧視高齡者就醫的機會,畢竟這些資料基礎都是來自現在社會,而在疫情的急診室時,醫護人員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不得不在現場做出誰可以急救、必須捨棄救哪些人的決定,然而這些不得已的抉擇,都成了AI 學習的資料,這點的確值得擔憂。

關於各國政府管制加密頻道

從2021年底到現在,歐美各國對於加密頻道的約束愈來愈多,於是也看到許多相關組織進行反對政府破壞加密頻道的倡議。

美國 EARN IT 法案在今年度要進行更新,對於加密頻道的管制會更加嚴格,同樣的,英國的Online Safety Bill 也是,歐盟、澳大利亞也有相關的法案出現。

僅管我們知道破壞加密通訊是侵犯隱私、人權的,網路組織如 EFF、ISOC 都紛紛反對,但如果反對社群無法找到證據來證明政府破壞加密制度對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或是證明加密技術對於經濟與安全造成的正面影響,在反對的立場上就會薄弱許多。

畢竟我們現在可以確認許多不當的訊息、侵害兒童青少年、女性的言論及影像與照片、毒品交易、不實資訊或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都可能藉由加密頻道流傳,以規避政府當局的管控。政府可以用這樣的理由去管制加密頻道,但若是只用:侵犯人權、營業機密的理由,要說服政府和民眾反對這些法案的立場,相對就薄弱許多。

附帶一提的,是ISOC正在找對於這個領域熟悉的專家,職缺條件如連結頁面,如果可以助網路社群找到相關的證據、抵抗各國政府想破壞加密頻道的政策,那對於網路世界的言論自由會是很棒的貢獻。

Article 19 公布了最新的全球言論自由調查報告(Global Expression Report),很慶幸的,台灣一直都在言論自由開放的領域中,而香港的言論自由則在疫情這兩年裡,不斷退後,我們都知道香港這幾年發生了什麼事,希望香港人們能早日恢復他們的言論自由。

關於挖礦與央行數位貨幣

不少媒體報導、文章都認為區塊鏈技術、挖礦會造成能源的浪費,但我想重點在於挖礦是個體得利,而製造業整個產業和多數人取得利益,相較下,挖礦就會被批評;但製造更多污染的製造業,可能涉及GDP和就業率,就比較不會被批評。相較於製造業,我相信挖礦的污染相對性的低,而且還可能加速新技術的創新。

數位(加密)貨幣其實是一種流通的代幣,目前歐亞美在研究央行數位貨幣的主要原因在於維護政府在數位世界裡的貨幣主權、維護貨幣政策的穩定性,所以目的不同。

目前除了中國領先全球,同時也在其特殊的政治體系下,要求各支付業者配合使用其數位人民幣,另外如薩爾瓦多,直接以比特幣作為國家法定貨幣外,多數國家可能就像區塊鏈技術流行之初,會高呼自己要投入研究,但實際真的要執行,可能還需要支付業者共同配合,或是還在評估期:

  • 歐洲已自2017年就開始草擬加密資產市場交易的相關指令 MiCA
  • 美國也是採用穩定幣的方式,但也不會稱其為數位美元。
  • 英國則是開始研究央行數位貨幣,而且在去年中時成立了相關的研究小組。更新:將會把加密資產納入金融監管的範圍。
  • 新加坡則是已經進行各種區塊鏈技術的測試,也提供許多解決方案給銀行業者或是與海關進行關務的合作,新加坡政府的建議與國際清算銀行的建議一致,不贊同零售型央行數位貨幣(Retail CBDC),而是以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holesale CBDC)為主。
  • 韓國:將在今年6月完成第二階段的央行數位貨幣測試。
  • 台灣中央銀行:有相關研究並將會提供第二階段的測試結果--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整備狀況、以及如何因應加密貨幣跨入金融市場專題報告PDF
  • 日本除了表示需要支付業者配合外,也在2020年7月與 G7 國家一同研究發展央行數位貨幣。
  • 印度央行建立了科技金融部,並表示可能在2023年推出數位盧比。

國際電信聯盟(ITU)則是在1月25至27日對於加密貨幣到央行數位貨幣有三天的研討會:​​​​​​​​​​​​​​​​​​​​​​​​​​​​​​​​​​​​​DC³ Conference - From Cryptocurrencies to CBDCs,有興趣的人可以找時間慢慢看。

整理三則就好,太多我想大家也很難消化。目前我會把一些片段的文字放在 Let's Talk about IG 頻道裡,有興趣的人可以加入,也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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