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讀《黃色臉孔》

讀完上一本《巴別塔學院》的同時,我的社群平台在演算法操作下,舖天蓋地的看到《黃色臉孔》,也成功吸引我的注意力,所以當我撰寫《巴別塔學院》讀後心得的同時,也開始閱讀《黃色臉孔》。

在文章的開始處,我引用作者在書中關於寫作的兩段文字:

    「寫作是一種極度孤獨的活動,你完全無法保證你正在創造的事物有任何價值,而所有顯示你在這場激烈競爭中落後的跡象,都會讓你一路墜入絕望的深淵。」

    「寫作是人類所擁有最接近正真魔法的東西,寫作是無中生有創造出某種事物,是打開通往其他世界的門扉,寫作賜予你力量,讓你在真實世界太痛苦時,可以塑造自己的世界。」

藉由這兩段文字,我想寫下的是關於這本小說給我對於寫作與出版的心得。

大學畢業後在出版界的資歷只有三個月,工作內容也僅有維運出版社的網站,根本不能算是在出版界,所以我對書中的出版界的操作沒有什麼太多共鳴,也對於作者簡潔談到自建一個網站再找出留言者的 IP 位置再反查來源這件事也一笑帶過(那不是這個小說的重點),裡面的性別與種族偏見、網路言論覇凌相關議題只能用「無奈」兩字回應--如果沒有親身體驗過,很難說些什麼,沒遭遇過性別歧視、網路惡意言論攻擊的人,真的不痛不癢,但也相信今年的奧運已經讓不少台灣人感受到國家地位、各種偏見帶來的影響。

在知識普及、每個人可以成名三分鐘的時代,每個人都有創作的欲望,需要有個什麼可以證明「自己存在過」、「自我獨特性」與「實現自我價值」的最簡單方式,直到有點天發現字裡行間充滿缺乏邏輯的文字組合,只是日常瑣碎的流水帳時,只能選擇向現實低頭。

寫作這件事情靠的不只是天分,有穩定產出量的作家們也有規律的創作模式,他們不止創作,也大量閱讀;當然也有那種天才型的作家,過著晨昏顛倒、夜夜笙歌,可以寫出讓人一讀再讀的有趣的作品。如果沒有上天賜下的禮物,相信規律的模式還能帶來益處,但除了天分外,一個作品要成為經典,還需要配合時機點、運氣,俗語常說的:「天時、地利、人和」,只要作者願意承擔出版相關過程的複雜手續,在自由的台灣可以選擇自費出版、自己想辦法行銷,好處是擁有版權-只要作者願意忍受中間的繁雜、找通路這些與「寫作」無關的事務。網際網路簡化一切,讓每個人握有出版自我作品的權力,也讓每個人遠離繁雜的事務,專心在寫作上,也降低出版社是否出版作品的權力,把權力交還給作者,而讀者自己要擁有識讀力及判斷的能力,來決定什麼是與自己契合的作品,什麼是不符合自己頻道立場的作品,不再依賴出版社、通路。

但創作的歷程總是痛苦、嘔心瀝血的,在此我沒有引用作者在書中的的文字,而是引用詩人 Sylvia Plath 寫下的文字,沒有比這段文字更能描述創作者孤獨的心境:

    「我坐在同一個玻璃鐘型瓶下面,在我的酸苦之氣中慢燉慢熬,自作自受。」 

    (I would be sitting under the same glass bell jar, stewing in my own sour air.)

作者在小說中這麼寫道:「一旦你開始為市場而寫,那你體內燃燒著什麼樣的故事,就再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讀者想看什麼。」

在以往寫作的經驗裡,當我寫不出來時就會去接一些行銷工作,例如幫出版社寫寫讀後心得,有點像小說中由出版社把書的草稿發給一些部落格、社群意見領袖,讓他們閱讀後協助行銷。此時就有「立場」的問題,如同過往參與電影試片活動,如果我真的看不懂作者(導演)要表達的理念,那我還能寫些什麼?

當寫作者是為市場而寫,那作者要了解市場需求,不然就很像擁有熱情的新創業者,在開創新事業後,因為不符合市場需求而認賠消失。

市場沒有需求怎麼辦?在行銷學常說的就是「創造需求」。作者(或出版社)能否改變閱讀者的行為或閱讀喜好?在其他的產業,日本 Sony Walkman® 改變人們聽音樂的方式,當 Steve Jobs 在台上展示 iPod 時又改變人類聽音樂的行為,iPhone 面世後,改變人們「使用手機」的行為。以前的人們在書房閱讀書籍、報紙、雜誌,但更年輕的世代選擇使用電子書閱讀器、平板電腦、手機來閱讀這些媒體內容。只要能滿足人類對於便利生活的需求,人類就會願意改變行為模式,當創作者不願妥協於市場需求,就要有勇氣面對孤獨;若迎合市場需求,也要有勇氣面對「媚俗」的評語。

在讀這本小說的同時,也能感受到譯者的專業,讓書中的文字更貼近台灣讀者能理解的用語、也能簡單的了解美國的出版流程,例如當我讀到「銃三小」三字時忍不住笑了出來,也的確感受到《巴別塔學院》與《黃色臉孔》這兩本小說結構和語氣的差異處,甚至也有著:「作者是不是擁有多重人格,以致於寫出兩本風格迥異的小讀?」的疑問,但也可能是我書讀得不夠多吧!

題外話,Kobo 電子書無法分享畫線註記的地方,在 Readmoo 的 MookInk 可以把畫線註記的地方以圖片的方式分享,而且會註明有多少比例可以畫線分享。Google Playbook 可以跨平台閱讀,但受限於《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及數位版權管理技術(DRM)限制,只有螢光色的線條,不會有內容且更難分享,所以各個平台各有優缺點。


Image by rawpixel from Pixabay

留言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六月的第一天,我去聽NVIDIA執行長演講

因為種種原因,今年6月1日開始,我從原單位全職轉為兼任員工,放下長期擔任的全職工作。就在做出這個決定後不久,NVIDIA GTC 大會的通知跟著到來,我候補到黃仁勳執行長 Keynote 演講的入場名額。 計程車上的台灣故事 六月的第一天早上雖然是個不太熱的陰天,我在咖啡店外攔到計程車,表示要前往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司機大哥很敏感的說:「要去聽黃執行長演講啊?那裡排好多人。可以去買紀念品哦!」基於十多年的工作經驗,辦會、與會,我只留對我有意義會議的Badge,其他都是身外物,然而這位司機大哥的熱情稍微感染了我。 熱情的司機大哥一路上不停講述家裡親人在相關供應鏈工作的忙碌,每天都當空中飛人,落地沒多久就又要到另一個國家的工廠監督。台灣的電子製造業供應鏈養活許多家庭,這是很棒的一件事,這些家庭又帶動其他消費需求,帶動創造經濟效益。 人潮與恐慌 當我下車看到會場的人山人海時,倒抽一口氣。 因為疫情前的密集出差經驗,我得了機場恐懼症,只要看到人群、機場相關場景或班機表,全身就開始冒冷汗。平常去送機接機,或路過北門站,都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慌。人多的場合也會觸發類似反應。 好在現場的流程管控得當,幾千人入場,一切準時開始。排隊時偶爾有人因為天氣悶熱不耐等候而抱怨,但多數人都能控制自己,沒有不愉快的事發生。每位與會者除通行證外,還收到一個漫畫版黃執行長擁抱龍蝦的小吊飾(代表NVIDIA 的 NemoClaw),是當天與會的小紀念品。 帳篷裡的 AI 人才問題 在會場外的帳篷裡,還有幾場專家訪談直播,與會者一邊排隊等候,一邊可以聽訪談。其中一場的主持人問:「我們還需要什麼樣的AI人才?或我們還需要再訓練AI人才嗎?」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多年前「數位經濟」這四個字很熱門時,同樣的問題,只是把「數位經濟」換成「AI」,所以我只是靜靜的繼續排隊。 就像種植蔬果,不管專家怎麼呼籲,市場往往還是一窩蜂種高麗菜,搶著賺高麗菜的利潤,結果菜價崩盤。人才培育也有類似的慣性,大家一窩蜂往電子或相關領域擠,真正重要的人文領域反而乏人問津,最後又要政府砸幾千億去呼籲、鼓勵產出「內容」。 與 Windows 重逢,心情複雜 領到通行證,進入會場後,一般與會者只能遠距離觀看,所以如果沒有要再去看 Computex或是參與NVIDIA GTC其他活動的話,看轉播或是之後再看錄影就可以,而且會更清楚。 一如以往,黃...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歐盟 AI Act 2026 年 5 月進度整理

台灣有不少企業直接在歐盟市場做生意,或是與歐盟企業有供應鏈往來。只要產品或服務觸及歐盟,AI Act 的規範就可能適用,這件事與台灣企業的距離很近,而今年5月是AI Act進度發展密集的一個月,值得整理一下發生什麼事。 AI Omnibus 修正案:從提案到5月協議 AI Omnibus 修正案 (一攬子修正案,以下簡稱Omnibus )是指把多項修正打包成一個法案同步處理的立法方式。這次的 AI Omnibus,是《AI Act》2024年正式生效以來的首次實質修正。 它的起點在2025年11月。當時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修正提案,認為《AI Act》中的高風險 AI 的法遵負擔過重,有必要調整期限並減輕中小企業壓力。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與歐洲議會在2026年3月分別通過各自的談判立場,三方協商正式展開。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在5月7日凌晨達成暫定協議,打包以下2項修正: 時程延後: 就業審查、執法、信用評分等領域的AI系統( Annex III ),遵法的截止日從2026年8月延到2027年12月;嵌入醫療器材、機械等產品的AI( Annex I ),則延到2028年8 月。 新增禁令: AI生成非自願性親密影像(俗稱AI裸化應用),以及生成兒童性剝削內容的AI系統,2項均在2026年12月生效。 這份協議目前仍是暫定協議,需要歐洲議會全體投票與理事會正式採納,預計2026年6至7月完成。 行程緊湊的歐盟AI Office Omnibus 協議簽完,歐盟AI Office在5月做2件事: 透明度義務指引草案(5月8日): 歐盟執委會就《AI Act》第 50 條的 透明度義務公開徵求意見 至6月3日。這份指引將規範「互動式 AI 系統必須主動告知使用者正在與 AI 互動,生成式 AI 的內容也必須植入機器可讀的浮水印」,這項義務沒有延後,依然在2026年8月2日生效,距現在只剩10週。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5月19日): 148 頁的草案出爐,涵括生物辨識、教育、就業、基本服務、執法、移民、司法等7大領域,逐一說明什麼樣的AI系統會被認定為高風險。「 高風險AI分類指引草案 」公開徵詢意見至6月23日。這份指引原定2月發布,實際延遲整整3個月才出來。但歐盟 AI 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