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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mkt】資訊不對稱提高了網路消費的風險

我是個中度,接近重度的網路使用者,在這幾年來發現到台灣的網路使用環境不健全,本來的網路有資訊公開的特性,應該是要使「資訊對稱」,但也有廠商刻意製造「資訊不對稱」的情況。 對醫學美容保養品市場熟悉的人一定知道薇姿、理膚寶水是萊雅集團旗下的品牌,在台灣由台灣子公司銷售,裴禮康的代理商是台灣惠民製藥代理進口。然而,這些公司對於國內幾家在網路販售他們旗下某些品牌的產品是禁止在網路上公開價格的,他們的理由是:
「我們的產品是屬於醫療品牌,我們希望消費者在使用這些保養品時能先經由專業的醫師與藥師諮詢才能購買我們的產品,所以請勿在網路上公開售價,或是讓消費者由網路上訂購,若是需要購買者請消費者傳真訂購單。」
也就是萊雅在台灣子公司進口之薇姿與理膚寶水、台灣惠民製藥代理進口的裴禮康產品,在網站上是看不到價格的。 於是消費者可能轉往容易看到售價及比價的市場,如平行輸入商或是其他來源,對於國外的母公司來說是無差異的,反正公司都有收入,但對國內的代理商或是與代理商採配合態度的經銷端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曾經向相關人員抗議過,他們的回覆是:「國外公司政策如此規定,而妳在網路上看得到價格的網路商店都不是從我們公司出貨的。」那這些網站的貨源都從哪裡來呢?他們也聲稱是來自台灣代理商的商品,還是說因為這些商店有什麼特殊的交換條件所以才可以直接公開售價?不得不懷疑是否藉由製造「資訊不對稱」這種特性來取得較大的利益? 接下來要說到一些經濟學的概念,對商學院的學生而言,這些都是基礎。當以下條件的其中之一成立時,整個市場交易、生產及消費等資源配置透過價格機能的引導「無法」達到Pareto Optimal的境界:
  • 資訊不對稱
  • 公共財的特性
  • 外部性的存在
  • 不完全競爭的出現
  • 交易成本的考量
其他條件去看課本就好了,我今天想要說的,是台灣代理商的行為造就了資訊不對稱的狀態,讓消費者在進行購物時,所必需負擔的風險增加了,同時也增加了經銷商所需負擔的成本。 舉例來說:今天A消費者想要買裴禮康著名的硫辛酸眼霜,透過網路,A找到了B網路商店,而由專業的從業人員所開設的B網路商店所販售的硫辛酸眼霜是來自於國內代理商所進口的商品,但因為國內代理商的規定B網路商店不得公開售價,A消費者看了網站上的購買方式要透過傳真購買,可是A消費者沒有傳真機,也不想在上班時浪費中午的午休時間到便利商店傳真,更不想讓人家知道自己買了什麼東西,於是A消費者不得不放棄B網路商店到其他網路商店看看,發現了同樣也是專業人士開設的C網站,而且在加入會員後可以看到售價,看了看售價好像有點貴,人家說拍賣市場的東西很便宜,於是又到Y拍市場發現了平行輸入商D賣家,且D賣家所販售的酸眼霜是最便宜的。看了看D賣家的評價好像也不低,於是在D賣家的賣場下了訂單後收到付款通知,中午午餐時到公司樓下的7-11裡的ATM轉帳,吃完飯後回到自己的電腦前,發個mail告知D賣家自己匯款了。整個交易流程看起來好像是D賣家與A消費者得到最大的利益,看似符合市場的運作,消費者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價格。 可是,今天發生了一件意外:A消費者下單後,被網路截標客E給中途攔截,A消費者的錢轉到了E截標客的帳戶裡,D賣家也因為不明原因沒收到A的已付款通知,在超過所謂的付款天數限制後,D賣家一氣之下給了無辜的A消費者一個負評透過電子佈告欄(BBS)或其他討論區告知其他商家將A列入黑名單裡,而A消費者也在付款多天沒收到商品還拿了個負評後又被列入黑名單,整個消費權益的損失也沒了,還要等向相關人士及機關申訴後,才有可能回覆自己的評價,然而,A可能無法取回已被詐騙的金額,而要花更多的金錢及時間去購買同一樣商品。 另一種情況是,D賣家當初為降低進貨成本,於是訂購大量的商品,可是銷售似乎沒有預期的好,於是A消費者所買到的可能是已接近有效期限的末期,在還沒使用完畢前便已過期,更可憐的是,由於D賣家非專業人員,當A消費者在使用後覺得眼睛不舒服時,D賣家無法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實際上,A消費者真的是得到最大利益的人嗎?不,反而是損失最多的人,而起因就在於「資訊不對稱」所造成的反向選擇甚至使該市場形成Lemon Market。 上述那種倒楣的情況雖然不是天天發生,我也認為消費者有權利選擇最節省荷包的購物方法,但在節省荷包的同時,卻也應該兼顧自己的消費權益,也應該儘量降低自己在消費時的風險,而一切的開始皆起因於這些公司的價格保密政策。 網路是公開的,你不給消費者資訊,消費者有的是辦法找到自己要的東西,即使有風險,願意冒這種風險的人多的很。而在資訊化的時代裡,這些公司卻依然採用最浪費時間的作法使消費者在購物時浪費了更多的時間去收集資訊或是因為造成購物的不方便在消費者的心中存在負面印象,同時也因為不公開售價使消費者負擔更多消費風險,也使經銷的末端零售商可能面臨流失顧客或增加存貨成本,其實也是在減低自己的競爭力,如果說是一個好商品,就應該要相信自己的顧客、相信自己的經銷商,而不是把刀子架在經銷商或是消費者的脖子上讓他們去承擔這些銷售風險及損失。 我知道寫這篇文章不能改變什麼,畢竟只是個小小的消費者,但我也希望消費者能發揮消費者的力量,讓這些台灣代理商知道因為他們的行為造就了消費者權益的損失,甚至需要負擔了不必要的消費風險;而合法的網路零售商也應該團結起來,為自己爭點權益,畢竟在不開放售價的情況下,在與平行輸入者的競爭中,合法銷售商在第一關就被消費者淘汰出市場了,這樣還有競爭力可言嗎?
Pareto Optimal:柏拉圖最適,指的是在不損及其他人的利益下而有益於他人利增增加而稱之。基本上看它的名字就知道很難達成,誰沒有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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