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對於那些不懂的事-從樂生談到身邊

樂生這個話題已經在報紙和各媒體上談了很久,說實際話我到現在還不是很了解狀況,也不是很敢相信哪一個報導,唯一比較反感的,是台北縣縣長的作為,從他上任到現在,我還沒看到什麼政績,只看到他三天兩頭就要拆古蹟,凡是日治時代的文物或是紀念,他都要拆,真好奇他們家是不是在日治時期被折磨過而留下了什麼樣的傷痕?不過,我也不否認,討厭他還有一些個人因素,例如我家的政治背景和從小我遇到的一些不公平待遇-這些不只針對他,還針對了整個KMT。

每當提到樂生,我就會想到Calvino在《馬可瓦多》一書裡所寫下的「清新的空氣」也沒有特別的原因,只是聯想。最近的樂生事件,看了一些報導,本來想去看的紀錄片因為那天行程太趕也沒看成,我只能自爸爸的口中知道,那裡原本是個三不管地帶(新莊、樹林和龜山),根本沒有人要去管他們的死活。這個地區曾經是許多色情行業的聚集地,由於抓不勝抓,當媒體一揭露山上有間日治時期的痲瘋病院後,這些色情理容院就這麼的消聲匿跡了。在我還是學生的時候,曾經有陣子看到媒體在報導著漢生病患被人誤解的一面,然後所有的新聞都不見了,直到這幾個月,台北縣長說樂生的存在會影響捷運的開通也會影響當地經濟的發展,所以要拆掉療養院,要把這些病人們遷到另一個地方。然而對這些已經被世人遺忘的人們來說,無疑又是一場折磨,我猜測有不少人只求在療養院裡平靜的過完一生,對他們而言得到這樣子的病症已是一生中最大的波折。

就現實的眼光來看,不斷的破壞就會帶來創新與機會,特別是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台灣,特別是台北,當利益與人道起了衝突時,要選擇什麼?取柏拉圖最適嗎?不幸的是,就算找到一個最適點,永遠都有輸家存在,通常是那些手上資源較豐盛的人會獲得勝利,而可憐的是無辜捲入紛爭的民眾。

姑且不論政客的行為或是經濟利益又或是人道/人權,對於投入抗爭的青年們我感到敬佩,尤其是在這樣一個冷漠的年代,在這樣一個對公益不再熱心的年代裡,還有一群人在努力著。

關於樂生的事,可以參考以下的幾篇文章,裡面的見解和回應,我覺得都值得一看:

前一陣子,在壹陸壹裡客人比較少的時候,大哥說他想做T-shirt,但做T-shirt並不是只有賣衣服而已,而是希望藉著這個活動,來喚醒一種對公益活動支持的意識。怎麼說呢?他的初步想法是做T-shirt,主要目的是提醒大家關懷兒童,所以壹陸壹的mark只會在一個小小的角落,而所得到的金額在扣除製衣的成本後全數捐給關懷兒童的福利機構,當然他也調查過哪些公益團體不是被企業/財團/政客拿來節稅或洗錢用的,而在將這筆金額捐贈出去後,他也不會做一些流於形式的作法,他希望這些金額能妥善的被利用,雖然他還不能確定剩下的金額是多少,也不會像一些業者說要提撥多少多少用於公益活動,他只是有一個念頭想要提醒大家關懷兒童也想喚醒大家對公益活動的認同與協助。

從小到大,我看著許多人是為了功德在做公益,看到許多人自己家裡的老人不照顧反而去別人家做牛做馬,看到藉著支持公益活動來建立良好企業形象的行銷手法,還有藉公益之明行斂財之實的行為,更有人藉支持公益來樹立自己個人的形象、想建立自己「熱血且不同於一般人」的行為-這些假公益真是讓人心寒,也相信對許多人而言讓人對支持公益活動卻步,但我抱持的態度是,也許人家真的是在做公益,不了解的事就不要多評論。

那天我潑了一桶冷水,很要不得,但的確是一桶冷水。我支持這個行動,我不擔心壹陸壹會做什麼假公益,從他們日常的行為就可以了解他們是真的想要關懷社會,大哥也一直在想方法希望能幫助更多人,我聽他說過有很多想法,但我們也都了解實行起來,有些問題會更難解決,做衣服這件事算是最簡單的行為。但我擔心的是那些喜歡嚼舌根、見不得人好的人。

同樣的,除了假公益的人見多了,喜歡道人長短的人也看見不少,我不能說質疑是錯的,每個人都有質疑的權力,更何況質疑的立場只要保持中立,也沒有不好,但就是有那種為反對而反對,因為看誰誰不爽就在blog裡說誰誰的公益活動是假的(所以我也無法評論樂生的事,因為本身的立場已經不中立)似乎也有失公道-你可以選擇直接捐獻給你願意協助公益團體或活動,但也不要評論人家的對錯。沒錯,政府的確是為了鼓勵大家支持公益活動,希望企業能夠回饋社會而讓他們可以藉此節省稅捐,但並不希望是企業假公益之名行斂財之實,我們無法避免人會有偏差的行為或思想,但總是能盡一份自己的心力。

剛看到新聞上報導著星期日下午的遊行活動,我肯定部份人的作法,也否定參與人的部份行為,但我只看到了的只是片刻的畫面,對不了解的事情我不多加評論,免得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與傷害。

Tags:

留言

  1. 這其實是上星期寫的,今天下午大哥說了一些事情後,我想我是想太多了。

    回覆刪除

發佈留言

請勿匿名留言,待審核後才會出現。

此網誌的熱門文章

哪個應用、服務、平台可以代表台灣?

大概 2003、 2004 年,我還是個大學生,那個時候「電子商務」是一門選修課,那個時候台灣還在所謂的電子商務泡沫化中復甦,很多熱極一時的「電子商務」就像今天大家看到的 FTX 事件一樣,一點都不真實,很多執行長、總裁瞬間就失業了,也有很多投資人的錢拿不回來。 看過歷史上的鴻源事件、經歷過電子商務的虛無飄渺時期,再看到 FTX,其實也不會太驚訝。通常泡沫消散後,未來才會到來。 回到大學課堂,穿著輕便但言語犀利的老師談到當時的 Amazon 網路書店,他問大家對 Amazon網路書店的看法,那時的Amazon一直被看壞,所有的媒體都不看好它。甚至會有各種市場傳言,覺得 Amazon會被賣給哪家公司或哪家公司、網路書店會主動併購它。 最後老師說,不會,Amazon書店不會那麼輕易就垮掉,它有其代表的意義。 這個答案給了我很深的印象,我常會問自己,台灣有哪個服務會具有這樣的意義? 偶爾我會問身邊的朋友、同事,對於台灣的哪個服務,會覺得有不能輕易垮掉、要支持它的?我列一下自己所接觸過的,這個世代的應用: 通訊服務:ICQ、MSN Messenger、LINE、Cubie Messenger(台灣,已無服務)、Google Talk、WhatsApp、Telegram、Skype、Signal,還有一些台灣可能較少聽到。 社群平台:Twitter、Facebook、LinkedIn、無名小站(已停止服務,它雖然是Blog,但比較像社群)、Plurk、PTT、Dcard、Instagram、AKASHA、Pinterest Blog平台或架站:Blogger、Wordpress、Drupal 共享書籤 : HemiDemi(已沒有提供書籤服務)、美味書籤delicious 叫車服務:UBER、55688 、呼叫小黄、LINE Taxi、yoxi  當然還有很多是我沒接觸過的,請原諒我的見識不夠廣泛,忽略了哪一個平台、應用或服務。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有一些服務已經消失或在被併購後就消失了,我也忘了名稱,至於 TikTok 和小紅書,是我不想碰觸的應用服務。 在韓國有 Kakao,日本有 LINE、PayPay,東南亞國家有Grab,中國有自己的網路應用,那台灣呢?之前 KaKao 中斷服務,造成民生應用的線上服務也幾乎中斷,過度集中依賴在一個服務上的確是一個缺點。在和...

我在不會寫 code 的情況下做出一個桌面工具

當各種AI工具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大家也開始製作自己常用的工具,更進一步公開分享給大家使用,例如 Jimmy Su 就分享自製的 沉浸式翻譯工具 ,滿足一般人平時上網閱讀外文頁面的需求;進一步像是 Justin Lee  開發的 ccxray ,讓Claude Code的使用者可以監看Claude Code與Anthropic API之間的互動,使 AI Token 的消耗變成視覺化的儀表板。 為什麼做這個工具 AI 幫助許多一般網路使用者做出適合自己使用的工具,我自己也曾 分享自己的經驗 ,現在做出一個應用程式的門檻已經降低許多,AI不會讓程式設計工作消失,反而讓更多人投入這樣的工作,從這個角度看應該是好事。 我自己也用AI打造一些工作上會使用的工具,包括後來做的這個「 AI-Doc-Translator 」,這是獨立自我日常工作使用的工具的其中一個功能,做成一支桌面程式。 由於每天都會接觸到外文論文、期刊,很多PDF檔下載後,只會放在儲存空間裡,或是丟到電子書應用程式裡,但什麼時候再打開?打開還要再閱讀外文的摘要、從頭理解?這些都會消耗掉耐心,於是我讓AI先幫我摘要重點,讓我大致了解檔案內容、記錄後,再做關聯成為自己的知識庫。 這個工具主要的功能是翻譯、摘要,它不是通篇翻譯,也不是改寫作者的內容,只做摘要,長期累積起來的文件會相當可觀,就可以做成知識庫應用。人們通常在下載文件時,自己已經先篩選過資料了,也不是隨便下載,所以使用者自己就是守門員。 為什麼不用 Notebook LM 就好 當然也有很多人習慣把檔案抓下來後丟進各種AI工具,Notebook LM、各種AI Chatbot或是翻譯軟體,但我自己在使用後的心得是,因為資料量太多,Notebook LM的效能會很差,而各種AI Chatbot 在對話結束後,使用者要再找回對話記錄可能還要花時間找尋。那為什麼不平時就開始做知識庫呢?所以在翻譯、摘要的過程中,也是在建立自己的知識庫,存在某個資料夾,可以再利用各種工具來搭建。 我自己是使用 Obsidian 配合 Claudian Plugin 一起使用。在閱讀由LLM產出的摘要時,我一定會遇到無法理解的內容,就可以再使用Claudian進一步「討論」內容,或請它解釋。於是文件就不是只有文件,而是可互動性的內容,也不會只在電腦裡積灰塵。 製作「AI...

不是公司設在哪裡,是公司的服務對象是誰:臺灣中小企業的跨境法遵現實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EDPB)在2026年2月發布的刪除權調查報告,給我一個很難忽視的數字:他們聯合調查了將近8,000家企業,回應率不足一成。 這個數字不只是個資法遵落差的指標,它更像是一個訊號:當監管機關開始大規模橫向調查,沒有回應不代表豁免,代表的是還沒輪到你。 更讓我在意的,是這場調查背後的制度性涵義。EDPB首次明確將備份系統納入刪除義務範圍,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再把「刪除」當成一個資料庫指令的問題,而必須把它理解成一個系統架構問題。這一步看起來是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但它實際上開始觸碰AI系統設計的核心:一個以個人資料訓練的模型,要怎麼「刪除」某一筆資料的影響? 這正是我想在這篇文章討論的事:三個原本分開運作的監管領域——競爭法、資料保護、人工智慧監管——在近年間,已經開始彼此滲透,形成臺灣中小企業難以用過去的法遵邏輯應對的複合壓力。 競爭法:從行為合謀到架構審查 全球反壟斷執法在過去一年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而它的影響遠比多數企業意識到的更廣。 過去的競爭法問題大多有一個清楚的前提:企業之間是否彼此溝通、達成協議。現在這個前提正在鬆動。美國加州的反壟斷法在2026年1月修訂後,正式將「競爭對手共同使用同一定價演算法」納入審查範圍,即使業者之間沒有任何直接溝通,只要共享了同一套系統的輸出結果,就可能被認定為形成協同定價的制度環境。 這個轉變的理論基礎來自稍早的RealPage租金案:多家房東將非公開的即時租金資訊提交給同一平臺,平臺以演算法生成建議租金。法院的判斷是,不需要租東彼此達成共識,這個「共同使用同一個資訊中介」的架構本身,已經可能構成協同定價的條件。 紐約州對Instacart演算法定價機制的調查,和歐盟對Google AI內容抓取的反壟斷調查,都在同一個方向上進一步延伸。歐盟這個案子格外值得注意:Google被指控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以爬取網路出版商內容的方式訓練AI模型並生成搜尋摘要。這是競爭法第一次正面觸及AI訓練資料取得的合法性問題——從反壟斷法的角度,不是從著作權法。 對臺灣企業的直接影響在這裡:如果你的公司使用第三方定價工具、需求預測平臺或市場分析服務,你需要知道這些服務是否同時服務你的競爭對手,以及這些系統是如何處理競爭敏感資訊的。這不再是IT部門的採購決策,而是一個具有競爭法風險的經營選擇。 歐盟《數位市場法》(DMA)和英國《數位...